發表日期 4/6/2022, 9:57:30 PM
明萬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明朝鎮守撫順的遊擊將軍李永芳開城嚮後金投降。
李永芳因此成為明朝首個嚮後金投降的邊軍將領,撫順也是後金努爾哈赤起兵反明以來,攻陷的首座明朝城市。《清史稿・李永芳傳》中記載:
太祖伐明取邊城,自撫順始;明邊將降太祖,亦自永芳始。
憑藉這兩條,李永芳的投降不但對明朝的政治打擊巨大,也對後金政權有巨大的政治意義。
所以,李永芳在後金政權中(他本人沒能活到清朝建立),一直受到優待,也被努爾哈赤、皇太極兩代掌權人重用,是擁有實權的漢官。
努爾哈赤把自己的孫女(第七個兒子阿巴泰之女)嫁給李永芳,給予李永芳傢族世襲罔替的爵位,讓他統領後金轄下的漢軍部隊,規模超過萬人,並且讓李永芳負責後金對明朝的情報工作。
跟後金皇族聯姻,有世襲爵位,有統兵之權,掌管對外情報部門,李永芳不可謂不是位高權重。
也因此,李永芳對後金政權是絕對的忠心耿耿,盡心竭力幫助後金徵戰和策反明朝將領,為後金政權的發展壯大立下瞭汗馬功勞。
在《清史稿》中,漢官列傳排序,李永芳高居第二,僅次於佟養性(跟李永芳同年投降,略晚於李,但佟傢據說有女真血統,並且後來齣過皇後)。
李永芳在清朝官方的心目中有這麼高的曆史地位,他的後代自然也都對清朝忠心耿耿,曆代清朝皇帝也願意信任和重用李永芳的後人。
李永芳的子孫,在清朝入關後,入行伍的,至少都能做到提督、總兵之職,走文官路綫的,在朝廷當尚書,在地方為總督都是平常事。
根據《嘯亭雜錄》中的記載,直到乾隆年間,乾隆皇帝為一起涉及到李永芳子孫的人事安排,都還親口錶示過:“李永芳孫,安可與他漢軍比也?”
這足以證明清朝皇室對李永芳傢族的態度,以及李永芳傢族在清朝的地位。
當然,乾隆朝後期,乾隆皇帝因為更大的政治目的,在編纂《貳臣傳》時,還是把李永芳名列其中,可這並不影響李氏傢族後人繼續被重用。
而本文要重點講述的,卻是在這樣的一個傢族中,在後金(清朝)跟明朝你死我活的那個時期,齣現過一個對後金政權無比反感,甘願冒著生命危險為明朝提供幫助和機密情報,且有意叛金歸明的子弟。
這位李氏傢族的子弟叫李延庚,他的身份不簡單,因為他是李永芳的長子。
因為李永芳的原因,李延庚在後金政權內部的地位很高,也被努爾哈赤和皇太極兩任掌權人信任和重用。
李延庚在後金時期,就做到瞭吏部漢承政(相當於吏部尚書,隻不過當時後金或清朝的每個部有三個尚書,滿、漢、濛各一個)這樣的高位。
李永芳的長子,深得後金掌權人的信任和重用,其父還是反明急先鋒,在對明軍事戰爭和情報戰爭中血債纍纍,可李延庚的立場卻是偏嚮明朝。
在《清太宗實錄》中,有這麼一段記載:
先是劉興祚(也叫劉愛塔、劉海)逃時,牛錄章京李延庚曾與同謀,及徵大淩河,又令心腹傢人往作奸細,隨睿親王、豫親王徵寜遠時,延庚又從前屯衛遣一人通敵,至是事發,下法司鞫訊,三事皆實。誅延庚,籍傢産給其弟。
這是李延庚暴露後(派親信給明軍送信,親信被抓),被清朝(李延庚被殺時,正是清朝成立那一年)審問後定罪的記載,主要就說瞭三件事。
其中兩件事是在跟隨後金軍隊攻伐明朝邊鎮時,暗中為明朝通報情報。
另一件事就是幫助後金大將劉興祚叛金歸明。
劉興祚叛逃事件,也是當時在後金內部掀起瞭一場巨大風波的政治事件。
劉興祚本是明人,生活在明朝的遼東邊境城鎮,於萬曆三十三年(公元1605年)時被前來互市的夷人劫掠至建州女真部落(存疑,也有記載說他是主動投降)。
從此,劉興祚開始為建州女真部首領努爾哈赤效力,並得到努爾哈赤的看重,為其徵戰。
萬曆三十三年時,努爾哈赤都還沒有開始正式反明,名義上還是明臣,距離後金汗國成立,都還有十一年。
也就是說,劉興祚雖然是漢官,可他是正兒八經的後金開國元老功臣,努爾哈赤建立後金後,把麵對旅順明軍的南四衛(金州、復州、海州、蓋州)全交給劉興祚鎮守。
明天啓三年(公元1623年,後金天命八年),劉興祚和李延庚試圖作為內應(劉興祚是被明朝登萊巡撫袁可立策反,登萊巡撫兼管皮島和旅順明軍),把南四衛全部獻給明軍。
但因叛徒齣賣,這事沒乾成,劉興祚和李延庚反而被努爾哈赤給抓住瞭。
不過,他們兩個被審訊時,都竭力否認背叛後金,因為事情本就未遂,兩人口風緊,努爾哈赤沒能獲得絕對的證據。
加上努爾哈赤從個人情感上,有些不願意相信劉興祚和李延庚會背叛,畢竟,一個是後金額駙之子,一個是為後金徵戰瞭十八年之久的元老功臣。
因此,劉興祚和李延庚攜南四衛歸明事件雖然暴露瞭,可兩人卻沒有被殺,隻不過被剝奪瞭權力(包括李永芳也因此事被閑置),也沒有被關押,且努爾哈赤依舊對他們的生活待遇予以優厚供應。
明崇禎元年(公元1628年,後金天聰二年),劉興祚以自焚假死之計,逃離後金,順利歸降明朝。
劉興祚歸明後一直在皮島為將,毛文龍死後,一度掌管皮島事務,後來在“己巳之變”中,率部分皮島明軍勤王時戰死。
李延庚被定罪時,不是此前和劉興祚密謀獻南四衛未遂的事件暴露,而是他參與瞭劉興祚逃亡事件,給予瞭劉興祚很大的幫助。
李延庚在後金天聰二年時,從閑置狀態被解放齣來,當時的後金大汗皇太極因其是個人纔,也為瞭緩和努爾哈赤時期積攢的滿漢矛盾,重新起用瞭他。
根據《滿文老檔》中的記載,皇太極也有些不放心李延庚,起用他時,還特彆對他予以警告:
因汝父無兄弟,特選授汝以遊擊之職,要不忘養育之恩,竭誠報效。
所以,劉興祚逃亡前,李延庚又有一定的權力,有瞭能幫助劉興祚逃亡的基礎,後來也被定為跟劉興祚“同謀”。
李延庚所有的罪狀也是從後金天聰二年後算起(以前的沒證據),這恰恰是讓皇太極惱火,有瞭證據後毫不猶豫殺掉他的原因。
因為,李延庚在獻南四衛歸明未遂事件後,是被努爾哈赤徹底閑置,無所事事瞭五年之久,是皇太極又一力起用他,給瞭他重新進入上層權力圈的機會。
在皇太極時期,李延庚升官速度相當快,短短六年時間,軍中職務就從遊擊升為參將(後金的稱呼是甲喇章京),朝廷職務更是做到瞭吏部漢承政一職。
對於皇太極來說,認為自己是對李延庚有恩的,這是他惱火的根本原因。
但對於李延庚來說,他心中的大義卻是明朝為正統,自己為明人,兩者之間的矛盾是不可調和的。
明崇禎九年(公元1636年,清崇德元年),李延庚被皇太極下令殺害,他也成為李永芳後人(至少在清朝時期)不願意提及的親族。
不僅僅是李永芳的後人不願意提及他,清朝在各類史書中,也有意抹去瞭李延庚和劉興祚的大量事跡,清朝也不願意提及他們。
李延庚齣身李永芳傢族,卻不願意為清朝效力,我猜想,大概是因為李永芳投降後金時,李延庚已經成年,思想成熟,有瞭固定的是非觀。
所以,他沒有被父親李永芳影響,甘願放棄在後金政權中的大好前途,甘願為形勢並不那麼妙的明朝效力。
至於其功過是非,就隻能由後人來評說,有感興趣的讀者,歡迎在評論區留言探討。
參考文獻:《清史稿》《清太宗實錄》《嘯亭雜錄》《滿文老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