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2019-04-23T00:02:00+08:00
為瞭遺産繼承,傢人往往因此撕破臉,對簿公堂。一名女富豪花3億買豪宅,登記在兒子名下,兒子在未告知情況下,將房子改為和妻子共同持有。不幸的是,女富豪兒子先一步離世,女富豪還得打官司和媳婦爭産。
律師劉韋廷在高點電視《震震有詞》節目中分享處理過的遺産官司案例,他錶示曾有一名在台北車站擁有眾多房産的女強人,因忙於經營事業,於是將小孩都送往國外唸書。
女強人寵愛大兒子,花3億台幣在美國買下豪宅,登記大兒子名下;但大兒子在妻子要求下,將房子改為夫妻共同持有。不料,大兒子先一步離開人世,3億房産由媳婦和孫子繼承,女強人於是台灣、美國兩地打官司爭産。不過官司尚未結束,女強人也過世,變成她的其餘子女繼續與嫂嫂爭産。
像這種父母買房登記兒女名字,或是老公齣錢房子在老婆名下,這種「藉名登記」狀況在華人社會非常普遍。律師劉韋廷錶示,這類爭産官司往往打到第二代、第三代,為瞭避免將來訴訟,他建議「藉名登記」仍要白紙黑字寫下閤約,這樣對不知情的另一半、不知情下的一代纔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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