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5/21/2022, 8:37:02 PM
關於開展居住權登記工作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居住權登記的相關規定,滿足廣大人民群眾辦證需求,鄂爾多斯市本級不動産登記中心自2021年5月17日起已依法開展東勝區、康巴什轄區範圍內的居住權登記。居住權登記申請人可攜帶本人身份證、不動産權屬證書、居住權閤同等相關材料到鄂爾多斯市不動産登記中心大廳窗口辦理。
特此通告!
鄂爾多斯市不動産登記中心
2022年5月20日
居住權是什麼
居住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新增的一種用益物權,是指居住權人對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以滿足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權的設定將房屋的居住權和所有權分開,滿足“房子不歸我,但我卻能住”的訴求,對保障特定睏難群體“居者有其屋”具有重要意義,兼具穩定性和靈活性,有利於最大限度地發揮房屋效用。
如何辦理居住權登記?
以閤同方式設立居住權的,應當由居住權人和不動産所有權人共同申請,提交居住權閤同。
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可以由居住權人單方申請,提交生效遺囑、遺囑人死亡證明等材料。
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設立或者確認居住權的,可以由居住權人單方申請,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行政機關具有強製執行力的行政處理決定書。
除居住權人單方申請的情形外,房屋共有的,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請;屬於房改房的,還應當經原房改房購房人夫妻雙方共同申請。
已抵押的不動産上設立居住權的,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同意辦理居住權登記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