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报昨日短评提出指教,个人认同该评论之基本观点,但也必须说明当事人立场。先从法律规范面来说,我事先询问过人事和政风单位的相关规范,确认在下班时间上电视节目并无违反任何规定。而在适当性的部分,在自己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