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镁:首先,我想指出融资公司的相关法律是有需要性的,而且是有持续性的,因此本次立法院会期讨论这个法案是必要的。社会上对融资公司常常有不好的观点,事实上,我们应将融资公司视为放款公司而不是催收公司,必须
邱淑贞:今天讨论融资公司法,其实在历史上也有巧合,当初在民国86年就有提出来讨论,但无疾而终的原因,在于当时发生亚洲金融风暴,因此当时国内有不同想法而停滞。现在在立院本次会期提出来讨论,巧合是现在也遇
目前台湾消费金融业务均是架构在银行体系里面,虽与大陆目前开放的消费金融公司性质有所不同,但早期在融资管道仍不够多样的情况下,台湾的确也有所谓的融资公司存在过;只不过,这些融资公司纯綷由民间金主投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