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化资产委员会本周五将审查地主林丽萍所提的文萌楼管理维护计划,日日春协会22日在市府前以行动剧,暗讽投机客收购文萌楼,还有政府帮忙护航审查计画,简直是另类的「刀叉吃人肉」。
(19:03 更新内文、照片)被列为台北市古蹟、被日日春协会做为会馆的文萌楼,4年前因投资客林丽萍、刘顺发向原屋主买下使用权,双方因使用权闹上法院。高院今日开庭,日日春协会在场外痛批林丽萍是炒作古蹟的
台北市古蹟文萌楼、被日日春协会做为会馆,不过,刘姓男子4年前向原屋主买下使用权,双方因使用权闹上法院,高院更一审今日判决,日日春败诉须搬离文萌楼,聆判后,日日春协会成员脸上难掩失望,她们在法院唿口号,
民间团体「日日春协会」今天上午至台北市政府前,高举「穷得要卖B」、「底层娼妓、不偷不抢」等标语,唿吁台北市长柯文哲落实性交易合法化。日日春协会表示,去年他们多次要求市政府应给予性工作者合法的工作空间,
台北市古蹟文萌楼被日日春协会做为会馆,但刘姓男子6年前向原屋主买下使用权,因而闹上法院,历审都判决日日春败诉、须搬离,案经上诉,最高法院今召开辩论庭,双方当事人透过律师唇枪舌战,各自主张有利的法律见解
台北市古蹟文萌楼被日日春协会做为会馆,但刘姓男子6年前向原屋主买下使用权,因而闹上法院。高院更一审认定日日春协会与原屋主的租赁契约未经公证,判决日日春败诉、须搬离,案经上诉,最高法院认定本案有重大法律
台北市古蹟文萌楼被日日春协会做为会馆,但刘姓男子6年前向原屋主买下使用权,因而闹上法院,历审都判决日日春败诉,案经上诉,最高法院经召开辩论庭后,今日审结仍判日日春败诉、须搬离文萌楼。到庭聆判的日日春协
日日春协会长年使用市定古蹟「文萌楼」为据点,6年前刘姓夫妇买下文萌楼,控告日日春不当占用,日前最高法院判决定谳,要求日日春迁出。北市文化局则依《文资法》要求屋主,不得再以被占用为由,应做好古蹟管理维护
早期为公娼馆的市定古蹟文萌楼,6年前被林姓屋主买下,却未好好维护修缮古蹟,致使文萌楼损坏严重。北市文化局6月访勘,发现8大管理缺失,限期2个内改善,并提送修复再利用计画,不料上月到期屋主仍无作为,今文
被视为妓运古蹟的台北市归绥街文萌楼,经购买屋主打官司胜诉,并由法院强制执行将日日春协会赶出文萌楼后,又提起返还不当得利的民事诉讼,日日春协会7日在法院首度开庭审理前,唿吁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征收文化资产文
直辖市定古蹟「文萌楼」,在北市文化局及民间专业团队多年居中协调、辅 导下,6日举行启动工程仪式,预计1年将完成古蹟修复,文化局及文化部补助经费共新台币800万元,未来1楼将规画为文萌楼相关历史资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