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金:陈姓妇人在行车记录器上发现丈夫与一名女子咸溼对话,两人还一同进出饭店,因此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六十万元,女子虽辩称对话内容只是朋友间的戏谑,高雄地院法官认定内容露骨、描述性行为,已影响陈妇婚姻,判
台中:林姓有夫之妇与「小王」杨姓男子有染,虽未被抓姦在床,但两人网路咸溼对话「状稻子公」(撞到子宫)、「有流血」、「下次射外面」等暧昧内容成铁证,杨男辩称将即时通帐号借友人使用,但法官不採信,台中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