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全盘修正修法委员会建议,允许公司不以获利最大化为唯一设立目的,建议放宽公司法规定,增订公司得追求「营利以外」之目的,同时公司负责人执行业务「得适当兼顾」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社会企业是否纳入这波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