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清末帝溥儀宣布退位,清朝滅亡,可清朝雖然滅亡,但那些曾經為皇宮服務的宮女們命運又是如何?最終又去瞭哪裏呢?
清朝的宮女製度
實際上1912年清朝滅亡時,清朝的皇室是超然於中華民國律法之外的,這就是因為當時的革命黨自身實力不足,為瞭盡快促成清帝退位,革命黨嚮北方的清政府妥協,簽訂瞭《清室優待條件》,在其中規定溥儀保留皇帝尊號,但隻局限在紫禁城內,在紫禁城內溥儀享有一切帝王權力,宮女和太監不能遣散,共和國要每月撥款給清朝皇室400萬以供生活開銷,而且清朝皇室犯法要由共和國皇宮事務管理局辦理,其他執法單位無權乾涉。
這份《清室優待條件》實際上就是將北京城內的紫禁城變成瞭溥儀的獨立小王國,在紫禁城內,清廷依然是獨立的小朝廷,中華民國無權乾涉,這基本代錶著以溥儀為首清政府集團成為瞭超齣中國民國法律之外的存在,這與民主共和是相違背的,不過這也是革命黨自身實力不足,與清政府妥協的結果産物。
所以說在1912年清朝滅亡時,雖然清朝名義上滅亡,但清廷並沒有被顛覆,是超然於當時的共和國之外的政治組織,因此這時候宮女和太監還都比較安穩,他們繼續待在紫禁城之中。
但是到瞭1924年,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派鹿鍾麟將軍率軍開赴紫禁城,直接將溥儀趕齣瞭皇宮,並重新修改瞭《清室優待條件》,基本使得清朝皇室與中華民國公民權益平等,而重新修改的條件大幅削減瞭給清朝皇室的月供費用。
因此也是從這時起溥儀及皇室的生活費銳減,並且還被趕齣瞭紫禁城,所以生活非常的拮據,溥儀開始變賣紫禁城中文物,同時為瞭節省開支也裁減瞭大部分宮女和太監,也是從這時起,紫禁城中的宮女纔逐步被遣散齣來。
其實清朝宮女製度是比較嚴格的,清朝的宮女分為秀女和宮女,她們都是旗人,秀女大多齣身於上八旗貴族子弟和上三旗包衣女子,她們有的最終被皇帝寵幸選為妃子,或者被許配給王公貴族,最不濟也都會成為宮中的女官。而宮女都是八旗普通旗人傢族或者是下五旗包衣女子,宮女大多從事皇宮中的粗活纍活供人驅使奴役。
而且清朝的宮女並不是終身製,隻有極少部分經驗豐富和極受主人信賴的的宮女會在結婚以後成為嬤嬤繼續在宮中侍奉,其餘絕大部分宮女都是10歲左右入宮,最終在23-30歲左右被遣散齣宮。
所以清朝不管是滅亡不滅亡,每年都會遣散一批年紀較大的宮女,其實曆史上這些宮女離開皇宮之後日子也不是很好過,隻是到瞭清末民初那個混亂的時代則更加難過瞭,這些宮女的結局大緻分為四類。
第一類:選個老實人嫁瞭
其實清朝曆來被遣散齣宮的宮女都不好嫁人,這主要在於這些宮女常年伺候王公貴族,見慣瞭大場麵和大人物,所以她們眼界都比較高,而齣宮時的年齡大概都在25歲年紀左右,這在當時算是老姑娘瞭。
因此年紀大,眼光高成為清朝曆史上齣宮之後宮女不好嫁人的主要原因。
但到瞭清朝亡國之後,這些被遣散齣宮的宮女也不好嫁人卻不是因為這些原因,畢竟當時大清已經亡國,這些宮女也都想著找個老實人嫁瞭,踏踏實實過日子,不會再想著那些虛榮瞭。
可即便她們放下虛榮心,降低擇偶標準,依舊在那個時代難以找到婆傢,這主要就因為當時的那個時代。
清朝滅亡之際,當時全國人民都恨透瞭清政府的喪權辱國,割地賠款,排斥八旗子弟的情緒很高漲,在社會上如果聽說誰傢和八旗子弟有關係,那麼都會受到嘲諷和排擠,外加當時民間普遍傳言宮女的貞潔得不到保障,還有與太監勾三搭四這些風聞,這些都導緻瞭清末民初那個特殊時代極端排斥與清廷有關係的人和物。
所以在那個時代清末那些齣宮的宮女自然受到社會的歧視和排擠,更彆提說婆傢瞭。
其實這些都是那個特殊的時代誤會瞭這些宮女,在清朝宮女的貞潔是非常有保障的,清朝皇室有祖訓,為瞭確保皇帝不沉迷女色,清朝規定皇帝身邊不能有宮女伺候,清朝的皇帝身邊隻有太監伺候,年幼的皇帝身邊纔會有已婚的奶媽子和嬤嬤伺候,在清朝宮女絕大多數都是隻服務於女主,也就是太後、太妃、皇後和妃嬪們。
而且清朝皇帝寵幸宮女是必須由內務府或者皇後推薦,皇帝寵幸宮女之後會由內務府嚴格記錄在案,所以說在清朝宮廷中即便是皇帝也不能隨便和宮女發生關係。不僅皇帝不能隨意寵幸宮女,皇宮規矩還嚴格杜絕皇帝與宮女接觸。
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中曾經迴憶清宮規矩,據溥儀講述,清宮裏的宮女如果離開女主去彆的地方辦事必須是兩人同行,不能單獨行動。溥儀在13歲的時候去嚮太妃光緒的瑾妃請安,溥儀一進屋,屋內的宮女就自動告退齣屋,屋內隻留下年老的嬤嬤伺候太妃與溥儀說話。這就是為瞭防微杜漸,連13歲的皇帝都禁止與宮女接觸。
而且清朝的宮女也幾乎沒有與太監對食的現象發生,清朝的太監基本都是窮苦的漢人齣身,他們根本入不瞭宮女的眼,清朝的宮女與明朝的宮女終身製不一樣,她們未來都是會被遣散齣宮,所以她們根本不可能與太監對食糟蹋自己的聲譽。
但即便如此,在那個時代宮女還是會被人誤會,所以即便她們放低要求,隻想找個老實人嫁瞭也很難實現,不過還是不少宮女在齣宮後比較幸運,遇到瞭老實人,最終踏踏實實過日子去瞭。
第二類:摟住錢財自己養老
清朝滅亡時前三的宮女年齡有大有小,年紀稍小的宮女還比較好嫁人,隻要放低眼光嫁一個老實人就行瞭。至於年紀大的宮女則是十分不好嫁人,所以這時候她們就要把錢摟緊在自己手中,好為自己將來養老做打算。
很多人都會納悶宮女能有多少錢,其實宮女在清朝算是高收入人群,清朝的宮女是分三六九等,品級高的宮女也就是女官級彆,比如尚宮、尚儀這些女官級彆都是按年收入來計算的,她們的年收入幾乎是等同於一位五品知州的收入。
即便是普通宮女,按月拿月錢的宮女,以她們的每月收入也足以養活當時的10-15口人,況且宮女在宮中衣穿用度,胭脂水粉都不花錢,月錢是純到自己手中攢下,再加上逢年過節或者辦事辦好瞭女主賞賜,普通宮女一年也能攢下不少錢,足夠養老瞭。
而且清廷在最後遣散宮女時每人發瞭100塊大洋讓她們自謀生路,這在當時算是非常不菲的遣散費瞭,所以再加上之前在皇宮中攢的錢,很多宮女在齣宮後找不到老實人齣嫁瞭,不少人選擇瞭拿錢孤獨的養老。
但是這些選擇用錢給自己養老的宮女也都是在皇宮中服務年限比較長的老宮女,她們在皇宮中工作的久能攢下很多積蓄,再加上最後給的一大筆遣散費足以養老。
而如果趕上清朝快滅亡纔入宮的宮女,她們工作年限比較短清朝就滅亡瞭,雖然遣散費很高瞭,但是也不足以供她們養老,所以這類人估計也沒法靠遣散費和之前攢下的積蓄養老。
第三類:淪落風塵
上麵說過剛入宮就趕上清朝滅亡,手頭也沒什麼積蓄,遣散費也不夠養老的宮女,這些宮女一般都是年紀比較小的人。
她們沒有一技之長,除瞭伺候人,也沒有能生存的技能,積蓄不夠,遣散費也不足以養老,還不太好找婆傢,那就隻有坐吃山空。
坐吃山空也不是迴事啊,因此很多人就選擇瞭淪落到風塵中,畢竟這是最輕鬆的來錢方式,更何況打齣皇傢的招牌,肯定會吸引到不少客人光顧。
所以有一部分宮女在走投無路下選擇瞭淪落風塵,靠著齣賣身體來賺錢度日。
第四類:為奴為婢
這一類的人基本就是從第二類和第三類中分化齣來的,找不到老實人齣嫁,還想靠積蓄和遣散費養老。
但自己靠積蓄養老的人需要有一個好的前提,那就是娘傢人得好,首先父母不能過度盤剝她,其次則是不需要去扶持兄弟,說白瞭就是不能有一個類似於現代“樊勝美”似的傢庭。
說起“樊勝美”似的傢庭,由於父母的重男輕女不公平,真的是很傷女孩的心,在那個時代其實“樊勝美”似的傢庭比現代還要多得多,也因此很多宮女想靠自己的積蓄養老生活的願望往往都被娘傢所拖纍,根本實現不瞭,不光實現不瞭,甚至為此被父母兄弟賣身為奴的事情都比比皆是。
據史料記載,在當時確實發生過這種慘劇,一位被遣散齣宮的老宮女本想帶著積蓄安度後半生,結果卻被哥哥算計,不光錢都被哥哥拿走,自己還被哥哥賣入瞭法國使館做女傭,後來結局十分淒慘,她終身未嫁,整個人生就是成為瞭哥哥的搖錢樹,被哥哥各種盤剝。
當然也有很多看得透徹的人,她們堅持把錢攥在自己手裏,不肯給娘傢人,最終得以實現自己靠積蓄養老的願望。
再有就是上麵提到過在皇宮中工作年限不多,沒有積蓄的小宮女,找不到婆傢,而且她們還比較有節操不想去靠淪落到風塵度日,又沒有彆的謀生技能,一生唯一的技能就會伺候人,所以她們會主動的去找一些大戶人傢做丫環謀生。
寫在最後
上麵這四類是基本當時溥儀被趕齣皇宮後遣散的宮女結局,但這四類是主流結局,還有一部分宮女因為種種原因,淪落街頭乞討,甚至有些心理能力差的想不開自盡,可以說在那個特殊的時代,宮女的命運真的是很淒慘。
傢庭的不平等,社會的歧視等等因素都可能是壓死這些宮女的最後一根稻草,其實想一想她們的命運本來就很淒慘,還要受到這些不公平的待遇。
隻可惜當時關注她們命運的人很少,她們在淒慘也終究不過是曆史大潮中的一道縮影,身不由己,隨波逐流而去。
小島知風拙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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