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嚮北市議員投訴,指遇上車禍被人追撞,對方卻交換駕駛發生頂包的情形,北市警內湖分局錶示,該名民眾上月12日已嚮事故肇事者提齣偽造文書告訴,警方第一次通知對方未到,將再度通知兩人到案說明並積極偵辦中。

警方錶示。今年3月19日18時15分,獲報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1巷與舊宗路二段口,發生一輛小貨車追撞前方兩輛自小客車的交通事故,員警到場後實施現場測繪、攝影等蒐證作為,填製A3類交通事故調查紀錄錶,並觀察三造當事人都沒有喝酒的情形,且三方無人受傷也同意自行和解後,各造當事人簽名同意不實施酒精濃度檢測及不需警察進行調查訪問,遂依規定以A3類交通事故案件處理成案。

據瞭解,當時小貨車上有一對男女,女子在紀錄錶上簽名錶示自己是駕駛,但投訴民眾事後找她索賠,女子卻否認開車,推說男子纔是駕駛,民眾懷疑肇事者有頂替的情形,所以日前嚮內湖分局報案提告。

警方錶示,車輛駕駛人如果發現他造當事人非實際駕駛人時,應立即嚮警方反映,警方將仔細調查並調閱監視器及查訪附近商傢證人,以查明實際駕駛;一經發現確有冒名頂替情形,即依偽造文書罪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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