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乳品加工設備進口清關流程手續
機電産品的定義:機電産品是指使用機械、電器、電子設備所生産的各類農具機械、電器、電子性能的生産設備和生活用機具。一般包括機械設備、電氣設備、交通運輸工具、電子産品、電器産品、儀器儀錶、金屬製品等及其零部件、元器件。
那麼什麼是 二手設備 ?
(一)已經使用(不含使用前測試、調試的設備),仍具備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價值的;
(二)未經使用,但是超過質量保證期(非保修期)的;
(三)未經使用,但是存放時間過長,部件産生明顯有形損耗的;
(四)新舊部件混裝的;
(五)經過翻新的。
進口舊機電産品的申報流程:
(一)進口舊機電産品前應確認具體進口貨物的“申報名稱”和HS編碼,同時對照查閱相關文件,確實進口貨物是否為“禁止進口舊機電産品目錄”內産品。
列入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06號中《禁止進口的舊機電産品目錄》的,屬禁止進口産品,海關不受理申報。
(二)如進口貨物已列入原質檢總局公告2014年第145號《進口舊機電産品檢驗監管措施清單》中《管理措施錶2》的 ,則應在入境前
,在起運地或中轉地實施裝運前檢驗,取得裝運前證書後方可起運。
列入《進口舊機電産品檢驗監管措施清單》中《管理措施錶2》,需實施裝運前檢驗的,企業嚮海關申報時應提交《進口舊機電産品裝運前檢驗證書》及《進口舊機電産品裝運前檢驗報告》。
(三)舊機電設備到港後,憑裝運前檢驗證書(列入《管理措施錶2》的舊機電産品)嚮主管海關申報,海關按要求實施到貨檢驗。
(四)未列入《進口舊機電産品檢驗監管措施清單》的,企業提交《進口舊機電産品聲明》嚮主管海關申報。
(五)進口列入《進口舊機電産品檢驗監管措施清單》中《管理措施錶2》的,且屬於“齣口維修復進口”“暫時齣口復進口”“齣口退貨復進口”“國內結轉復進口”情形之一的,企業應提交《免<進口舊機電産品裝運前檢驗證書>進口特殊情況聲明》,聲明中的産品信息應與申報資料相符。
進口舊機電海關監管方麵:
一.進口舊機電裝運前檢驗:
舊機電産品裝運前檢驗是指針對價值較高、涉及人身財産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的高風險舊機電産品而實施的檢驗。
裝運前檢驗由海關或者裝運前檢驗機構依照我國法律法規和國傢技術規範的強製性要求對舊機電産品進行檢驗,並齣具檢驗證書。
裝運前檢驗內容包括:對安全、衛生、健康、環境保護、防止欺詐、能源消耗等項目作齣初步評價;核查産品品名、數量、規格(型號)、新舊、殘損情況是否與閤同、發票等貿易文件所列相符;是否包括、夾帶禁止進口貨物。
二.進口舊機電口岸查驗:
進口舊機電産品口岸查驗,是指口岸海關為確定進口舊機電産品收貨人申報的單證及內容是否與進口舊機電産品的真實質量安全情況相符,依法對進口舊機電産品在入境口岸進行的檢查。
查驗內容包括:單貨、貨證是否相符;數量、標簽是否符閤要求;是否夾帶其他國傢禁止進口貨物;必要時,結閤衛生及動植物檢疫要求實施現場核查。
三.進口舊機電目的地檢驗:
目的地檢驗是指舊機電産品入境後,由海關依據我國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國傢標準)要求,對進口舊機電産品進行一緻性核查以及閤格評定。
目的地檢驗內容包括:一緻性核查,安全、衛生、健康、環境保護(含能源效率)等項目檢驗。
目的地檢驗方式:海關可選取確認裝運前檢驗機構檢驗結果、現場檢驗、核查收用貨單位自我聲明等方式進行檢驗。
檢驗齣證:經檢驗閤格的,由海關齣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準予銷售或使用;經檢驗,涉及安全、衛生、環境保護項目不閤格的,由海關齣具《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責令收貨人銷毀或者退運;其他項目不閤格的,由海關齣具《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並告知收貨人在海關的監督下進行技術處理,經重新檢驗閤格的,方可銷售或者使用。
進口舊機電口岸查驗內容都有哪些?
(一)申報製冷劑為非氯氟烴物質的進口舊機電産品是否屬實;
(二)是否夾帶其它國傢禁止進口貨物;
(三)必要時,結閤衛生及動植物檢疫要求實施現場核查。
進口舊機電目的地檢驗內容都有哪些?
一緻性核查:
1.核查産品外觀及包裝;
2.核查産品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産地等;
3.對進口舊機電産品的實際用途實施抽查。
安全項目檢驗:
1.檢查産品錶麵缺陷、安全標識和警告標記;
2.檢查産品在靜止狀態下的電氣安全和機械安全;
3.檢驗産品在運行狀態下的電氣安全和機械安全,以及設備運行的可靠性和穩定性。
衛生、環境保護(含能源效率)項目檢驗:
1.檢查産品衛生狀況;
2.檢測産品在運行狀態下的噪聲、粉塵含量、輻射以及排放物是否符閤標準;
3.檢驗産品是否符閤我國能源效率有關限定標準。
進口舊機電其他注意事項
1.禁止將《禁止進口的舊機電産品目錄》內的産品申報進口或僞報為目錄外的産品進口。
2.我國已明令禁止進口固體廢物,防止將廢機電作為舊機電申報進口。
3.防止將舊機電産品申報為新機電産品進口。舊機電産品進口時,品名須標明“舊”或“二手”,標記嘜碼及備注須注明“舊機電産品”。
4.防止將應申領許可證的重點舊機電産品僞報為無須許可證的一般舊機電産品進口;防止舊機電産品無證到貨。
5.防止未經海關檢驗閤格並允許使用,擅自將設備開箱解封、調試使用的情況發生。
進口二手設備注意事項
(一)不確定的貨物可通過“進口舊機電産品質量安全管理信息服務平台”進行在綫谘詢確定;
(二)申報時貨物信息必須與到貨保持一緻性、完整性、正確性;
(三)列入預檢驗範圍的舊機電産品必須在預檢驗後纔能進口;
(四)裝運前預檢驗注意事項如下:
1. 貨物外錶檢查:
(1)進口舊機電産品是否與國傢審批項目相符。按現行的入境驗證明規定驗證明有關産品是否符閤強製性産品認證明製度、進口質量許可管理以及其他規定的要求;
(2)檢驗進口舊機電産品的外觀和包裝狀況是否存在外觀缺陷、殘損等;
(3)核查貨物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産地、製造日期、新舊狀況、價格等貨物的實體狀況是否與閤同或者協議相符。
2. 按照國有關機電産品電氣安全和機械安全的強製性標準進行安全項目檢查:
(1)檢查貨物外錶安全標識和警告標記;
(2)檢查貨物在靜止狀態下防護裝置安全性,電器部件和機械部件的安全性;
(3)檢驗貨物在運行狀態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
3. 按照國有關衛生、環境保護的強製性標準進行的衛生、環境保護項目檢查:
(1)檢查貨物衛生狀況;
(2)檢測貨物在運行狀態下的噪聲、粉塵含量、輻射以及排放物是否符閤標準。
4. 對裝運前預檢驗發現的不符閤項目采取技術和整改措施的有效性進行的驗證明。
5. 其他項目的檢驗可依照同類機電産品檢驗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通關完成後,及時與屬地海關的檢驗檢疫部門聯係到貨物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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