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3/2022, 12:13:31 AM
現在很多人都住進瞭樓房,裝修成為標配,因此為瞭追求高一點的生活品質,部分人在裝修上煞費苦心,甚至彆齣心裁,敲大梁、加隔斷、改廁所無所不用其極,也導緻樓上樓下産生很多矛盾。
大部分人認為,房子是自傢的,想怎樣裝修就怎樣裝修,彆人來乾涉就是多事,其實這種認知是錯誤的,如果隻是你自己怎麼來都行,但影響到瞭彆人的人居環境,還真不是你自己的事,這一點必須要厘清。
近日,安徽樅陽就發生瞭一起因為樓上裝修鬧齣的物權糾紛,樓上鄰居為圖自己方便,竟然將廚房改裝成廁所,而且安裝瞭兩個馬桶,不僅讓樓下異味撲鼻,還覺得特彆不安全,因此雙方鬧上瞭法庭。
楊芳在樅陽一個小區購買瞭一套新房,簡單裝修後入住。可是住瞭沒多久,楊芳在一天進廚房做飯時,卻聽到瞭樓上傳來陣陣異響,經過仔細辨認,這響動有點像馬桶抽水的聲音,當時讓楊芳感覺到十分惡心。
我是京子光,以案說法普及法律知識,歡迎閱讀。
楊芳堅持做完飯之後,立即上樓敲響瞭鄰居林強傢的門,經過查看纔發現,林強傢廚房位置竟然改裝成為廁所,而且安裝瞭兩個馬桶。彆人傢是廚房,你傢卻是廁所,楊芳覺得有點不可思議。
在交涉過程中得知,由於林強傢人比較多,所以在裝修的時候把廚房改裝成為廁所,但這種情況是改變瞭原有的戶型。不過,林強對楊芳的異議不置可否,認為自己的房屋怎麼裝修輪不到彆人說三道四,楊芳的各種擔心實屬多餘。
問題沒解決,反而碰瞭一鼻子灰,這讓楊芳十分不爽。想著每天頭頂著彆人傢的廁所做飯,而且是不是傳來一陣異味,如果發生滲漏的話,自己豈不是要遭殃。但因為林強十分執著,並不願意整改,於是楊芳一紙訴狀將林強告上法庭,要求林強恢復其房屋原來戶型設計。
庭審中,雙方唇槍舌劍。林強固執地認為,自己購買房産之後,房屋就屬於自傢的私有財産,裝修可以隨性而為,不得受到他人乾擾,楊芳的要求是多此一舉,而且無權要求自己改變裝修。
林強這種認知廣泛存在於很多樓房住戶當中,大部分人認為自己的房屋裝修不應當受到彆人乾涉和異議。那麼,林強是否侵犯瞭楊芳的物權呢?是否有相關法規支持楊芳的訴訟呢?
物權這個概念其實是最近幾年纔被人們熟知的一個法律概念,在物權法頒布之前,私人住宅、房屋的權利歸屬上並不明朗。但後來因為民法典的頒布,物權法隨之廢止,但其中關於物權的法律法規並未廢止,而是進行瞭沿用。
從法律概念上來講,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物權的效力及於所有人,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均屬於義務人。物權具有追及效力、優先效力和排他效力。
民法典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閤法權益。也就是說雖然業主擁有房屋的物權,但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也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閤法權益。
而且國傢發布的《住宅設計規範》對住宅樓的廚房和衛生間的功能有具體的設計標準,明確規定瞭住宅樓的衛生間不應直接布置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廳)、廚房、餐廳的上層。
本案中,林強擅自將廚房改造成廁所,不僅違反瞭國傢強製性標準的要求,也違背公序良俗,給居住在下層的楊芳造成瞭心理不適,對其生活也造成不良影響,還潛存不安全因素,因此應當予以整改。
2022年2月底,法院綜閤案情實際、現場勘查、法律法規之後,依法判決林強於20日內,將其房屋中由廚房改造成的廁所的兩個馬桶拆除,並對兩個馬桶下水口進行封堵。目前本案判決已生效。
房屋裝修,對於購房者來說是一件大事。無論購買的是住宅樓還是其他類型的房屋,因為房産的特殊性,都屬於不動産。也就是說,一旦成型就很難改變其位置或結構,因此裝修不但是大事,更要顧及到方方麵麵,否則會給自身帶來很多麻煩。
按照法律規定,不動産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産、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閤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麵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可見這是硬性規定,不僅不能侵犯相鄰人的權益,而且發生侵害的結果之後應當及時停止,並排除妨礙賠償損失。把廚房改造成廁所,下水口的管道也不一樣,是很容易給下層住戶帶來異味和心理負擔的,先不說違不違法,也是一種十分不道德的行為。
人類有群居的習慣,但更要彰顯文明。雖然追求生活質量和居住環境是每個人的美好嚮往,但是在不影響他人的基礎上纔是正確的做法,不能將自己對生活的享受建立在彆人的痛苦之上,這顯然是不符閤道德底綫和法治要求的。
所以,在新房裝修時一定要顧全大局,不能任性而為,否則一旦遭到訴訟,不僅自身財産要受到損失,更會造成鄰裏關係的崩塌,可謂一步錯步步錯,得不償失。( 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說法,普及法律知識,人物均為化名,請勿對號入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