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2016-06-22T03:37:52+08:00
幸福人壽掏空案一審於6月2日辯論終結,前董座鄧文聰當庭指控,瑞士盈豐銀行(EFG銀行)違法凍結資産,並告發EFG銀行及其負責台灣業務的美女副總裁吳曉雲,瞞著幸福人壽轉移及非法凍結海外代操資産,涉嫌詐欺幸福人壽委託海外代操資産2億美元(約台幣60億元),根本是EFG銀行控管齣問題且吳女涉僞造文書,目的就是要詐騙幸福人壽。
幸福人壽前董座鄧文聰因涉掏空,被羈押至今近1年3個月,關鍵是有60億元資金委託瑞士第三大的EFG銀行代操,但卻遭非法留置不肯歸還。
鄧文聰的律師魏仰宏在法庭上指齣,EFG銀行副總裁、台灣負責代錶吳曉雲,藉由為幸福人壽代操海外投資資産的機會,罔顧台灣《保險法》明文規定,瞞著幸福人壽私設海外法人信託基金,把受信託保管的代操資産祕密轉給海外法人信託基金,脫離幸福人壽掌控後,再私下在海外設立幸福人壽所不知之海外紙上子公司,擅自拿海外法人信託基金的資産設定質押(簡稱設質)詐貸,並違法凍結代操資産,檢調應該查明,這是否為吳曉雲及EFG人員精心策劃的金融詐欺。
隱瞞設質貸款 長達7年
魏律師嚮法官說明,吳女詐害幸福人壽的手法,是先私設瞭2傢海外法人信託基金,瞞著幸福人壽,將信託給EFG銀行保管的海外代操資産,私下全部轉入這2傢海外法人信託基金,由EFG銀行直接操控。
之後,吳曉雲又私設瞭幾傢股本都隻有1、2元美金的海外紙上公司,宣稱皆由鄧文聰和東南旅行社董座黃正一要求設立,並變更為幸福人壽實質擁有的關係企業,但幸福人壽卻從頭到尾都不知自己何時多齣這些紙上公司?
最扯的是,吳曉雲宣稱這些紙上公司是幸福人壽實質擁有之子公司,又說另外設的2傢海外法人信託基金,也是幸福人壽關係企業,就拿著海外法人信託基金持有幸福人壽的代操資産,由EFG銀行自己質押給自己,再透過幾傢海外紙上公司藉瞭2億美金,這些舉措都是吳曉雲及EFG銀行偷偷進行,幸福人壽完全不知情。
鄧文聰的律師團在法庭上質疑,幸福人壽是受高度監理的特許行業,每年花費數百萬元委託閤格的簽證會計師進行財報核簽,會計師從民國96年至103年起,連續7年每季都查帳,所以每季會計師需發函給EFG銀行索取函證,並詢問EFG銀行代操帳戶狀況如何?幸福人壽海外代操資産是否有遭抵押設質?但EFG銀行所有對會計師的函證迴函,都說代操帳戶及資産「沒設質,沒有抵押」。
資産轉移過程 疑點重重
弔詭的是,民國103年5月應金管會保險局要求,幸福人壽委託KPMG會計師事務所針對海外資産進行專案查核,除瞭再度要求函證外,更直接電話詢問EFG銀行的台灣負責代錶吳曉雲,幸福人壽代操帳戶及資産有無遭抵押設質或任何限製?但吳女對會計師仍直接明確迴覆,「沒有」抵押設質,並錶示如要抵押設質需有幸福人壽董事會授權。
直到103年8月幸福人壽被接管後,要求EFG銀行返還海外代操資産時,EFG銀行纔首次對幸福人壽及接管人保險安定基金說,這些代操資産已被設質藉款給幸福旗下關係企業,全部2億元美金的資産,因此遭到EFG銀行違法凍結,且至今未還。金管會保險局及幸福人壽要求EFG銀行返還凍結資産,全遭到拒絕。
律師團指齣,EFG銀行台灣負責代錶吳曉雲,在轉移資産及設定質押的過程中有諸多疑點,應該就是吳曉雲串通EFG銀行的亞洲高層,聯手偷搬60億詐騙幸福人壽。
律師團並當庭質疑,吳曉雲已承認是EFG銀行將幸福人壽委託代操的資産,轉到2傢海外法人信託基金名下。但重點是,何方神聖有辦法去設幾傢海外紙上公司,跟銀行說這是幸福人壽實質擁有的關係企業?然後輕易藉走瞭2億美元?
正因這幾傢海外紙上公司,皆是吳曉雲或EFG銀行的人設的,EFG銀行當然早知這些紙上公司,絕非幸福人壽的關係企業。而這些新設的海外紙上公司,沒有任何背景,股本又隻有1、2元美金,按理EFG銀行一定要去查核幸福人壽財報、董事會紀錄或授權,甚至要求幸福人壽背書保證,纔會予以核貸;但這些過程都沒有,隻憑吳曉雲拿著幾張海外紙上公司名義股東自己簽發的「信託聲明書」,就嚮銀行詐稱是幸福人壽實質擁有的子公司,貸款美金2億元,這一定是EFG銀行內部可以控製授信、徵信的亞洲高層配閤吳曉雲,纔有可能讓銀行接受這些海外紙上公司是「幸福人壽關係企業」,並洽藉钜款,顯然不是EFG銀行體係外的人士可以做到的。
律師團還質疑,有誰能夠連續7年瞞著會計師及幸福人壽,讓EFG銀行齣具「沒有設質」的函證,一定也是EFG內部可控製函證迴覆的亞洲高層配閤吳曉雲,纔有辦法長期隱瞞。所以吳曉雲的說法很奇怪,EFG銀行在連續7年確認帳戶及資産均未設質後,纔突然對幸福人壽說代操資産已遭設質,完全是「打自己的臉」。
EFG涉坑客戶 前科纍纍
律師團在法庭上更直接指明,EFG銀行的代錶詐害客戶,海內外早已前科纍纍。吳曉雲之所以能夠勾結EFG銀行亞洲高層,輕易以私設的海外紙上公司偷搬60億元,該行內部內控內稽機製形同蕩然無存,實為其來有自。
早在民國96年間,EFG集團台灣區的獨立資産管理人吳素蓉及副總裁郭世鼎,就已聯手詐害EFG銀行在台客戶陳麗琴1,000萬美金,之後2人分彆被士林地方法院及台灣高等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刑,其中郭世鼎還主動認罪。
除瞭詐害台灣客戶外,EFG銀行在新加坡、美國、瑞士、香港均有諸多欺騙客戶的案件,遭到法院判決該行代錶詐害客戶必須賠償,或是因涉及洗錢、規避稅捐等犯行,遭到各國主管或司法機關罰款或和解,遭罰金額均動輒钜達上韆萬美金。以先前著名的美國馬多夫龐氏騙局詐騙案,EFG銀行就和解賠償瞭客戶780萬美元。
而目前,EFG銀行正在如火如荼併購另一傢瑞士私人銀行BSI銀行;BSI銀行因涉入馬來西亞重大貪瀆醜聞,遭到瑞士金融主管機關開罰9,500萬瑞士法郎,並遭新加坡的金融管理局撤照勒令停業。惟EFG銀行竟可完全無視金融業信用至上的核心價值,逕予接手及併購。
EFG銀行在台灣沒有執照,是完全不受金管會監管的金融巨鰐,早就有詐害台灣客戶的前科;而該行曆年在國外詐騙客戶、洗錢、違反法令的紀錄,更是罄竹難書。吳曉雲涉及串通EFG銀行亞洲高層,輕易私設紙上公司,私下詐害客戶幸福人壽2億美金,還由EFG銀行配閤掩護連續說謊隱瞞7年,也就不足為奇瞭。
吳女推諉卸責 逍遙法外
最可議的是,案件在特偵組介入偵辦後,吳曉雲已承認2傢持有海外代操資産的法人基金,都是由EFG銀行成立管理,幾間海外紙上公司,也是由她和EFG銀行人員找專業服務公司去設立,並下達指示,且設質、貸款過程是由吳曉雲親自一手包辦。無論如何,吳曉雲涉及串通EFG銀行亞洲高層,詐害幸福人壽五鬼搬運的犯行如此明確,但吳曉雲卻在作證時指齣,包括「將資産放到法人公司、設立紙上公司、設質」全由鄧文聰及黃正一指使,檢方即採信吳女說自己從頭到尾都不知情的講法,實令人訝異。
而且,檢察官的起訴採納吳女的說法,認定7年來,EFG銀行是「疏於」嚮幸福人壽查證,所以不知海外代操資産是違法設質。但EFG銀行是國際著名金融機構,沒有幸福人壽的董事會決議授權,怎可能像吳曉雲說的,隻因幸福人壽的負責人口頭講講,就接受把自己管理的2億美金代操資産,全部設質給自己?幸福人壽會計師連續7年每季嚮EFG銀行要求函證,EFG銀行都說帳戶及資産沒有設質;KPMG會計師事務所在進行海外資産專案查核時,吳女也親口直接否認有設質,並說明如要設質需幸福人壽董事會授權等復雜手續。幸福人壽和簽證會計師都是「勤於」嚮EFG銀行查證,而EFG銀行卻是明顯、刻意長期對幸福人壽說謊、隱瞞,否認設質,哪來的「疏於」嚮幸福人壽查證。
律師團並批評,有哪傢銀行敢像EFG銀行,一邊幫客戶代操海外資産,同時接受客戶信託保管代操資産,再將信託保管的資産設質給自己藉錢,這樣的安排圖利自己損害客戶,明顯有利益衝突,沒有任何正派的銀行會允許進行這樣的交易。
吳曉雲稱EFG銀行非法凍結幸福人壽代操的資産的說詞,從過程來看疑點重重,偵辦機關卻以EFG銀行疏忽,吳女不知情為由,刻意避開EFG銀行及吳曉雲的責任,更讓外界至今完全不明究竟。
幸福人壽案一審預訂於6月29日宣判,法官是否接受吳女1人的說詞,讓EFG銀行及吳女逍遙法外;幸福人壽遭違法凍結的這60億元代操資産,會不會進一步被EFG侵吞,將來能否追迴?外界都在看。
緻電香港查證 皆無迴應
本刊記者在6月19日,分彆以電話及簡訊嚮吳曉雲查證,但吳女電話關機並未接聽及迴覆。6月20日,記者再緻電EFG香港分行、吳女手機,並將問題傳至吳曉雲私人信箱,吳的祕書接獲本刊查證時錶示,會將記者提問轉告她,並請吳女迴電。至截稿為止,本刊不斷撥打電話、留簡訊並留言,吳曉雲都未有任何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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