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他把錢都交給瞭他老婆 由他老婆同一管理。後來一問纔知道 婚後財産如何分配! - 趣味新聞網
發表日期 2008-09-25T23:48:20+08:00
趣味新聞網記者特別報導 : 我同事他把錢都交給瞭他老婆,由他老婆同一管理。後來一問纔知道,公司裏有很多人都交給老婆打理,而我很好奇,大傢的想法。我有問過周糟的朋友,但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見 ... 婚後財産如何分配! (好奇,老婆 .....
本帖最後由 yanjw2000 於 2009-7-30 17:31 編輯
我同事他把錢都交給瞭他老婆,由他老婆同一管理。
後來一問纔知道,公司裏有很多人都交給老婆打理,
而我很好奇,大傢的想法。我有問過周糟的朋友,但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見解,希望有更多人的見解,讓我
做一份完整的意見書。
請問:各位大大在婚後,會把錢交給老婆打理或是要
求老公將錢交給妳打理嗎?
可以附上理由嗎? 謝謝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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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比较懂谁打理
没理由说一定要老婆管
有些当老婆的不见得比较会理财 |
基本上我老公只给我当月要缴纳的金额
至于餐钱就是由我的薪水支出
其他部分应该算是各管各吧 |
我是建议夫妻财产分开制....
这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
世事难预料,万一有一天离婚了财产又该如何处理呢...所以事先给各自一条后路比较好
以我的想法是....生活所需固定支出以薪资收入比例共同支付(简单来说就是赚得多的人多出一点)
其余吃饭或其他琐碎小支出...由谁支出都行 |
我也建议夫妻财产分开制,
刚开始我也是给老婆管,
只是前不久才发现,
原来到头来是一场空,
空也就算了,还多一笔债......
真的是睡破三件草蓆也无法猜到人心,
更何况我一件都还没破...... |
没什么财产
不知怎么分配
等有财产时
再来考虑 |
我觉得要分开比较好!!
看一个家庭共同开支为多少 及共同家庭储蓄帐户多少 一人出一半...
双方父母的敬老金 各人出各人父母的
其他的自行运用
这样的好处是....
你想买自己的东西 另一伴才不会叫你别乱花 反正花不到它的
它想买它的东西 你也比较不觉的心疼
就算以后不合 也比较不会纠缠不清... |
当然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我身兼户长,经济部长,财政部长,卫生署长数职,
老爷只是劳委会主委兼交通部长,
既然我的官位比较多,钱财自然由我管.
事实上,我家老爷是理财白痴,
自然这件麻烦事由我全包了. |
我们的作法是分开算, 扣掉一些共同的开销后, 让两人每月存的钱都差不多
也是赚多的人就多缴一点 |
看来家家都有不同的理财方法
我家的处理方式是这样
基本上我门两人的薪水一进帐之后
我们会在月初作一个统合
假设 我这各月 5万 老婆5万
合计入账10万
开始安排这各月的预算计划
零用金 一个礼拜2000(单人)两人则是4000
所以假设这各月有四週 就是零用金16000元
卡费 14000元 房贷3万 其他支出(特别节日例如父母生日)10000
剩下可能就有30000元
强迫先存到另一个帐户 ~~那各帐户只做投资基金或存款~~不得提领(非到必要)
其实这样可以训练夫妻俩各对帐务的敏感度
也可以有共同目标
夫妻是这样啦 一起享受一起吃苦
这样感情才会更浓 别常说 这我老婆不懂
你没耐性去交老婆理财 妳就会失去两人共同理财的乐趣
要花啥钱 买啥 彼此都可以讨论 所以我们彼此之间 都知道 买保养品要多少钱
多久该买了 或是我爱打啥球 做啥开销
夫妻彼此之间会更紧密的了解彼此 |
每个人有自己的帐户
再开一个共同帐户
买小东西就不用计较吧
比较贵点的就由共同帐户出
小孩的支出也由共同帐户
赚多的就付出多点
还是协调好最重要 |
老实说 还是要留点钱再身边 不然但时候要看人家脸色就 = = |
1# 山中自有强中手!
新夫妻财产制
前言:立法院于九十一年六月四日三读通过民法亲属篇之部分修正条文,对于夫妻财产制做了重要的修正,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对于「法定财产制」之修正,以下就以简单的文字介绍民法中有关夫妻财产制之规定,并将本次修正前后之法制简略加以比较,以方便读者理解。
一、什么是「夫妻财产制」﹖
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共同经营家庭生活,在生活上及财产上往往都是不分彼此,但是一旦遭遇到家庭变故,例如:负债、分居、离婚、甚至一方死亡时,关于夫妻个人婚前即拥有的财产以及夫妻双方在婚姻中所累积的财产,其所有权到底应该归属于夫妻的哪一方﹖而夫妻个人或共同积欠的债务又应该由谁来负责清偿﹖这些切身有关的问题,在法律中都有赖「夫妻财产制」来加以规范。
二、「夫妻财产制」有哪几种﹖
民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制」,一共规定了三种,即:法定财产制、共同财 产制、分别财产制(民法第1004条至第1046条)。夫妻双方可以依照彼此的需求,共同决定在这三种「夫妻财产制」之中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婚姻中 的夫妻财产制。而除了法律所规定的三种夫妻财产制之外,任何人都不能依照自已的意思自行创设新的夫妻财产制。
三、「夫妻财产制」应该如何约定﹖
(一)订立书面契约:夫妻双方必须以「书面」的方式订立夫妻财产制契约。(民法第1007条)
(二)向法院登记:夫妻财产制契约订立之后,必须到夫妻住所所在地的法院办理登记(民法第1008条)。
(三)重为登记:夫妻财产制契约登记之后,如果日后夫妻的住所地有变更,必须在住所变更后三个月内向新的住所所在地的法院重为登记,如果没有重为登记,三个月期满,原来的登记就会自动失效。(非讼事件法第43条)
四、夫妻财产制契约登记之后的效力:
(一)夫妻财产制契约如果没有到法院办理登记,这份契约的效力就只能够拘束夫妻双方而已,并不能对抗夫妻以外的第三人,也就是说,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不承认这份契约的效力。(民法第1008条)
(二)夫妻财产制契约之登记,对于登记前夫或妻所负债务之债权人,不生效力,亦不影响依其他法律所为财产权登记之效力(民法第1008条、非讼事件法第45条)。例如:夫妻虽然在夫妻财产制契约中约定,原来登记在 夫名下的土地应归属妻所有,但并未向地政事务所办理土地有权人的变更,则土地的产权并不会因夫妻财产制契约之约定而发生转让的效力。
(三)为了保障交易安全,夫妻财产制契约一经登记在法院的登记簿之后,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登记处请求阅览及交付誊本。(非讼事件法第46条)
五、「夫妻财产制」应该在何时约定﹖
夫妻在结婚前及结婚后都可以随时约定夫妻财产制。(民法第1004条)当然,如果是在结婚前所做的约定,但是事后双方并没有结婚,那么这份约定就不会发生法律的效力。
六、「夫妻财产制」约定之后,可以废止、变更内容、或改用他种「夫妻财产制」吗?
夫妻财产制约定之后,可以随时依夫妻双方的合意予以废止或变更内容,但仍然必须以书面的方式废止或变更,并且也要到法院办理登记。(民法第1007条、第1012条)
七、家庭生活费用应如何分担﹖
(一)不论採用哪一种夫妻财产制,关于家庭生活费用原则上是由夫妻各依其经济能力、家事劳动或其他情事分担之,但夫妻亦可以自行约定分担之方式(民法第1003条之1)。这是修正后的新条文,进一步肯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
(二)因为支应家庭生活费用所发生的债务,由夫妻负连带责任(民法第1003条之1)。
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文/赖淑玲律师
(一)法定财产制:
1、夫妻结婚之后,如果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制,那就一律适用「法定财产制」(民法第1005条)。由于国人在结婚时多半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制之习惯,因此「法定财产制」其实是国内大多数夫妻所适用之夫妻财产制,格外重要。
2、财产内容:将夫妻之财产分为「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
(1)婚前财产:指结婚时属于夫或妻之财产。但是民法对婚前财产有一些特别规定如下:
Ⅰ、婚前财产于婚姻关系存续中所生之孳息,视为婚后财产,例如:妻在结婚前有存款100万元,这笔存款在结婚后陆续产生了10万元的利息,则该100万元的存款是妻的婚前财产,而该10万元的利息则是妻的婚后财产。(民法第1017条)
Ⅱ、夫妻原本採用其他夫妻财产制,但事后改用法定财产制时,则夫或妻在改用前已取得的财产都视为夫或妻的婚前财产。(民法第1017条)
(2)婚后财产:指婚姻关系存续中夫或妻所取得之财产。但如果不能证明是婚前或婚后所取得之财产,则一律推定为婚后财产(民法第1017条)。
3、财产权利:
(1)夫或妻各自所有、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其财产。(民法第1017条、第1018条)
(2)如果不能证明为夫或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则推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也就是夫妻各有一半的权利。(民法第1017条)註:修正前的旧制,夫妻虽各自保有其名下财产的所有权,但妻名下的财产却一律由夫管理、使用、收益,甚至基于管理上之必要,夫亦可不经妻的同意而擅自处分妻个人的财产。由此可见旧制对于妻的财产权欠缺保障。
4、债务:
夫妻的债务由个人各自负责,如夫妻之一方以自己的财产替他方清偿债务时,即使在婚姻中也可以随时向他方要求偿还。(民法第1023条)。
5、自由处分金:
夫妻依其收入,扣除家庭生活费用之后,得协议一定数额之金钱,供夫或妻自由处分(民法第1018条之1)。註:这是新法所增加的规定,基本上是对家庭主妇或家庭主夫所提供的一种保障,立法甚佳。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自由处分金无法达成协议时,应该如何请求﹖法律条文并没有规定,仅仅在立法 理由中註明可以「由法院斟酌实际情况」来决定。然而因为立法理由并没有拘束力,因此未来夫妻的一方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请求他方给付自由处分金的诉讼,尚有待观察。
6、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1)原则:
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时(其消灭的原因包括:Ⅰ夫妻离婚、Ⅱ一方死亡、或Ⅲ夫妻约定改用其他财产制),夫或妻现存的婚后财产,扣除其在婚姻关系存续中所负债务后,如有剩余,其双方剩余财产之差额,应平均分配(民法第1030条之1)。
例如:Ⅰ、夫的婚前财产有50万元,离婚时的财产总价额为350万元,婚后负债20万元。则夫的婚后财产为350万-50万=300万元。扣除婚姻中的负债20万元,则夫的剩余财产为280万元。
Ⅱ、妻的婚前财产有40万元,离婚时的财产总价额为500万元,婚后负债10万元。则妻的婚后财产为500万-40万=460万元。扣除婚姻中的负债10万元,则妻 的剩余财产为450万元。
Ⅲ、夫的剩余财产为280万元、妻的剩余财产为450万元,则双方剩余财产的差额即为450万-280万=170万元。这项差额应由夫妻平均分配,即各自分配170万﹐2=85万,亦即应由妻给付夫85万元。
(2)例外:
Ⅰ、夫或妻个人因为继承或其他无偿取得(例如:赠与)之财产及慰抚金,不列入计算,无须分配。
Ⅱ、差额平均分配的结果,如果对另一方显失公平者,可以由法院调整或免除其分配额。以上面的例子而言,原本妻应将差额的一半即85万元分配给夫,但如果在婚姻中妻一直努力工作赚钱,夫却游手好闲从来不支付家庭生活费也不分担家务,则妻辛辛苦苦存下的财产却要分配一半给夫 ,对妻即显然不公平。在此情形下,妻可以请求法院减低或免除夫的分配额的部分或全部。
附註:如果夫妻之一方死亡时,在法定财产制中,生存的一方可以对死者所遗留下来的财产先主张分配剩余财产,分配之后所剩下的财产才是属于死者的遗产,依继承法之规定,再由配偶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这么一来,不但对配偶的权利更有保障,同时剩余财产的分配额并不需要缴遗产税,尚可节税。 /
近年来民法有些许修改,尤其是财产制更是改变重大,容易造成混淆,最常有的疑惑在…
在74年6月5日前取得之财产,且于婚姻关系存续中登记在妻名义下之不动产,财产仍是属于丈夫的,妇女完全无财产权。
而74年6月5日(含5日)后,不论是婚前或婚后取得之财产,只要登记在妻之名下,所有权即属妻所有;但夫有使用、管理、收益之权力;而妻仅有处分权,但若夫得妻之书面同意,则夫亦可处分妻之财产。
在于85年9月27日~86年9月26日这一年缓冲期间届满后,除非夫妻在此一年缓冲期间另有约定或夫提起不动产更名登记诉讼,否则,即凡登记妻名下之不动产原则上即为妻所有。
ps:妻在处分其名下之财产时,法院及地政机关均不会要求妻出示夫之同意书。
7、对夫妻之一方不当减少婚后财产之行为(即脱产行为)的补救:这可以依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前、后,分成二个阶段来加以说明︰
(1)法定财产制关系存续中︰
Ⅰ、夫或妻在婚姻中,无偿处分其婚后财产以致有害他方之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时,他方可以声请法院撤销之(民法第1030条之2)。例如:夫在婚姻中将其自己名下的房屋赠与第三人,如果这个赠与行为可能会损害妻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时,妻可以向法院声请撤销该赠与行为,并请求受赠的第三人将该房屋返还予 夫。这里有二点应加注意:
A、受赠人对于该赠与行为有害赠与人的配偶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一事,无论知情与否,赠与人的配偶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B、赠与人若是为履行道德上的义务而为相当之赠与,例如:为了孝敬父母而给予与其身分地位、生活状况相当的餽赠,并不在此限,赠与人的配偶即不得主张撤销。
Ⅱ、若是有偿处分,则以处分之一方在行为时明知有损他方之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并且受益人受益时亦明知时,他方才可声请法院撤销之。例如:夫将其名下财产出售予第三人,必须在出卖人及 买受人双方都明知该买卖行为将有损害出卖人的配偶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时,出卖人的配偶才可以主张撤销该买卖行为。註:无论是无偿行为或有偿行为,其撤销权都必须在知悉后六个月内行使。行为超过一年,即不得再主张撤销。
(2)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后:
Ⅰ、夫或妻之一方用婚后财产清偿其婚前债务、或以婚前财产清偿其婚后债务者,应分别纳入现存的婚后财产或婚后债务。(民法第1030条之2)
例如:夫在婚前有负债100万元、没有其他财产,夫在婚姻中慢慢将该负债还清,以致在离婚时夫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但也没有负债。这种情形下,夫是以婚后财产清偿其婚前债务,因此现实中夫的名下虽无任何财产,但在计算剩余财产时,应该视为夫有100万元的婚后财产(按:债务的减少即相当于财产的增加)。
Ⅱ、夫或妻为了脱避将剩余财产分配给对方的责任,故意减少婚后财产时,如果该脱产行为是在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前五年内所为者,应该先将该财产追加计入现存的婚后财产,再行计算剩余财产的差额,如果脱产之后的实际财产不足以支付其分配额时,亦可以向受益的第三人在受益范围内请求返还(民法第1030条之3)。
例如:(1)夫在婚前没有财产,在离婚时的财产总价额为50万元,但是夫在离婚前一年恶意地把价值1000万元的房子转让给第三人。在这情形下,应该认为夫的婚后财产为1000万+50万=1050万元。
(2)假设计算之结果,夫应该分配剩余财产500万元给妻,然而因为夫名下实际上只剩下50万元,尚不足450万元,在此情形下:
A、如果受让夫的房屋的第三人是无偿取得,则妻可以转而向该第三人请求返还前述的450万元。
B、如果受让夫的房屋的第三人是有偿取得,但是所支付的价金与房屋的价值明显不相当时,例如以600万元向夫买下价值1000万元的房屋,其对价即明显不相当,第三人因此受益400万元,则妻只能请求该第三人返还其受益的400万元,而非返还450万元。
C、如果受让夫的房屋的第三人是以合理的对价有偿取得,那么该第三人并没有受益,妻就不可以该第三人请求返还价金了。
8、财产价值应该以什么时点的价值来计算?
由于财产的价值,尤其是不动产、古董的价值,常因市场机制而有所变动,在不同的时点可能会有不同的价值,因此民法第1030条规定,财产价值的计算时点,依下列方式为之:
(1)婚后财产之价值计算以法定财产制关系消灭时之价值为准。但是如果是以判决离婚者,则应以起诉时的价值为准。
(2)于法定财产制关系前五年内处分之婚后财产而应追加计入分配的,其价值计算以处分时之价值为准。
(二)共同财产制:
1、财产内容:
(1)共同财产:
指夫妻婚前、婚后的财产、以及双方的收入所得,合併为共同财产,由夫妻公同共有。但是下列的特有财产仍然由夫妻各自所有,不併入共同财产之中(民法第1031条)。
(2)特有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的特有财产,由夫妻各自保有所有权(民法第1031条之1):
A、专供夫或妻个人使用之物。
B、夫或妻职业上所必需之物。
C、夫或妻所受之赠物,经赠与人以书面声明为其特有财产者(註:必须同时符合二个的条件:其一、必须是夫或妻个人的受赠物;其二、必须经由赠与人以书面的方式声明该受赠物是指定给夫或妻个人的特别财产。这二个条件缺一不可)。
(3)劳力所得共同财产制(民法第1041条):除了以上的内容之外,夫妻也可以约定:只限劳力所得合併为共同财产,其他财产则一概适用分别财产制。而所谓的「劳力所得」是指夫或妻在婚姻中陆续取得的薪水、工资、红利、及其他与劳力所得有关的财产收入:例如因员工分红入股所配发的股票、股息等。
2、财产权利:
(1)共同财产:
A、管理:因为是由夫妻公同共有,所以亦是由夫妻共同管理(民法第1032条)。但夫妻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单独管理,这项约定也必须以书面方式约定,并且必须到法院登记。
B、处分:夫妻任一方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才可以处分共同财产(民法第1033条)。
(2)特有财产:
由夫或妻各自所有,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
3、债务:
夫或妻婚前、婚后所负之债务,都由共同财产及各人的特有财产负责清偿(民法第1034条)。
例如:夫婚前及婚后共计负债100万元,如果夫妻的共同财产是30万元,另外夫有40万元的特有财产、妻有80万元的特有财产。则夫的债务应由夫妻的共同财产30万元以及夫的特有财产40万元,总共70万元来清偿,虽然还有30万元债务不足清偿,但妻并不需要拿出其特有财产80万元来替夫清偿其债务。
4、共同财产的分配:分二种情形:
(1) 如果是夫妻的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的分配是一半归生存的一方取得,另外一半则成为死者的遗产,依继承法处理。
(2)夫妻离婚或改用其他财产制时:由夫妻各自取回当初订约时所存在的财产;而订约后才取得的共同财产,则由夫妻各得一半。註:夫妻也可以自行约定分配方法。
(三)分别财产制:
1、权利内容:夫妻的财产各自独立,各自保有所有权,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债务也是各自负责。
2.夫妻如果要採用分别财产制,除了依照前述的方式由夫妻共同以书面契约约定并向法院登记之外,如果符合下列的情形,也可以由片面改用分别财产制,不需要得到他方的同意:
Ⅰ、由夫妻的一方片面改用分别财产制,这时候不需要得到他方的同意,但是必须透过法院的裁判来宣告(民法第1010条):
(1) 夫妻之一方依法应给付家庭生活费用而不给付时。
(2) 夫或妻之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
(3) 原来适用共同财产制之夫妻,依法夫妻之一方经征得他方同意即可以处分共同财产,但他方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同意时。
(4) 原来适用共同财产制之夫妻,有管理权的一方对于共同财产之管理显有不当,经他方请求改善而不改善时。
(5) 夫妻之总财产,不足清偿总债务时。
(6) 夫妻难于维持其共同生活,不同居已达六个月以上时。重大事由时。
Ⅱ、由债权人向法院声请宣告改用分别财产制:当债权人对于夫妻任一方之财产已为扣押,而未能获得清偿时。
Ⅲ、当夫妻之一方受破产宣告时,其夫妻财产制就当然成为分别财产制,在这种情形下,并不需要向法院声请,也不需要透过法院宣告,而是自然而然发生的效果。
实务上的提醒─ 打官司谈何容易
▓实务上举证之困难
虽然如前所述有两种离婚的方式,一种是经由两个人共同协议的协议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都同意,若一方不同意,也只能透过另一种方式,经由诉讼的裁判离婚。在现行民法的第一○五二条中规定了十个可以裁判离婚的事由,再加上若另有「重大事由」,看起来总共有十一项可以作为离婚的诉求,但是在实务中妇女朋友鲜少可以适用其中一项,最主要是因为举证十分困难。以捉姦为例,通姦的罪行成立常以是否捉姦在床来凭断,然而许多时候妇女朋友在委託征信社进行调查的结果常是费时耗资无数却无功而返,原因是当你按门铃时总有一人会起身开门,你又如何能捉姦在床。又以婚姻暴力为例,许多妇女朋友通常只有验伤单,没有人证,有些人尝试以事后录音的方式,但往往她们的丈夫已十分聪明对于太太的指称一言不发,所以证据仍然不足。因此,更遑论那些以先生不顾家、不工作无所事事、或是两人个性不合、差异太大而想离婚的案子了。
▓法官的价值观有待改变
虽然民法亲属编在子女监护的部分已经修正,使得许多人十分乐观地认为今后争取子女的监护权就没有问题了。但从实务上来看,事实并未能如预期这样乐观。因为新修的法条在判定监护权的归属是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原则,并应参考社工员之访视报告,但是在现代通常一个家庭只有极少,甚至只有一个子女,当父母亲双方都很疼爱时,法官和社工人员的态度就变得很重要。例如:一个父亲在大学当教授,一个母亲是医生,对小孩都很好,当社工员做家庭访视以便提供法官决定监护权时,社工员做的建议依然是将监护权归属于父亲。为什么会这样?那是因为在现在社会中仍有许多人以男女刻板印象去衡量事情(也就是对男女的双重标准),母亲每天辛劳的作家事被认为是应该的,父亲偶然洗一个碗就被当成新好男人,一但女人有一点差错,我们就给她扣分,可是男人只要做了一点原本就该他作的事,我们就马上给他加分,还感动的不得了。这些传统的价值判断会在审判的过程中出现,并不会因为法修了而有所改变。
在法庭上,当妇女积极争取子女监护权时,家事法庭的法官相信夫的轻易之言:一个真正爱小孩的妈妈是不会离婚的。像这样的观念仍然充斥在社会上,对于这些掌有权力的执法人,实在有必要改变他们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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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算是各管各
不过就是每个人负责出一些公用部分
就算多的有存也是算一起的~ |
我觉得各管各的吧
有些共同的开销共同负担
才不会因为这件事吵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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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yanjw2000 於 2009-7-23 15:12 編輯 嬰兒標準體重錶沒有跟上時代,讓許多父母無所適,不知道如何讓baby吃得健康,不過醫生提醒,六個月到一歲的嬰兒,應該要多多攝取紅肉補充鐵質,而且水果不要吃太多,大概三分之一個拳頭的量就夠瞭。
小朋友要健康,該怎麼吃醫生給瞭小叮嚀,像是六個月到一歲的小BABY,餵母乳最好在餐與餐之間,而且吃起來甜甜的水果,韆萬彆餵太多。
水果不要吃多,不過要補充鐵質和維他命B群,紅色的肉就得多吃。
另外一天至少要喝兩杯牛.......
孕期的親子互動~和肚子裏的寶寶玩遊戲
本帖最後由 yanjw2000 於 2009-7-22 16:54 編輯 「良好的親子互動應從懷孕期開始」,這句話或許讓準爸媽覺得好奇,到底該怎麼跟未齣生的寶寶建立親子關係呢? 其實,在懷胎十月的過程中,胎兒除瞭吸收營養讓自己快快長大之外,更積極地利用各種感官探索外在環境,以加速腦部發育。尤其是到瞭胎兒活動力旺盛的懷孕後期階段,通常隻要準媽媽用心感覺,其實不難發現胎兒對外界的很多刺激都有反應呢!因此,隻要透過一些簡單又輕鬆的小遊戲,準爸媽就能和胎兒進行互動,如此不但能為親子感情加分.......
孝子
本帖最後由 scanol5427 於 2010-3-16 23:00 編輯 「都是你沒有注意媽纔會變成這樣!」「什麼叫我沒有注意!你自己又做得多好!」「媽這個月是跟你住喔!本來就是你的責任!」「你講什麼鬼話!這個月是你和我換媽纔來和我住的!」.....快到和急診約定接病人的時間,我們會把加護病房的沉重大門打開戴上手套和口罩,等待急診同事推病床進入加護病房,在聽到推床的滾輪聲前,有兩名男聲不斷的相互爭執,跟著病床的接近,吵鬧的聲音越來越大,原來是新病人的傢屬邊推著床邊對罵,火爆的氣氛一左一.......
孤軍奮鬥的小蝦米...為什麼要這樣
我是一個在高雄私人醫院工作的小護士,並非在病房,而是在醫技部門擔任護士,因為上級主管覺得我不服從管教,逼我
1.調單位,至病房輪三班(但我現在的工作是兩班製)
2.自請離職,一個月後走...
3.被院方資遣
但前提我沒做錯任何事,就因主管認為我不服.......
孩子還小,我也很小
本帖最後由 max308 於 2009-3-20 08:06 編輯 20歲以前,我是媽媽捧在手心的寶貝,21歲,是我的手心多瞭一個寶貝,
這麼突然的轉變已經讓我難適應,接下來的事,簡直將我壓垮瞭。
我有一個還沒滿週歲的女兒,很可愛,
但是她有一個可惡的父親,非常殘忍,
當我們決定要生下孩子的時候就自己在外麵生活瞭,
我們的生活很平凡、很平靜,但是我覺得很滿足,
一直到孩子齣生,一切都變瞭。
在坐月子的期間我吃的隔夜的冷菜,
補品也是我媽媽從傢裏燉好瞭纔拿過來,
我的傷口.......
學報的價值??
請問一下 有投稿過自己學校的學報...
投稿自己學校學報有用嗎??(價值和用處~~或是對未來工作的用處)
還是隻是留個名字而已?? = =a [ 本帖最後由 robert1984 於 2008-7-23 01:33 編輯 ].......
學姐的錯
本帖最後由 scanol5427 於 2010-3-12 12:11 編輯 也許 錯的是 自己
已經來瞭半年的學妹小天
先撇開新病人接得二二六六
也不論技術做得亂七八糟
眼看著病人的監視器警示音響起
坐在電腦前的她椅子往後一靠
起身走到床旁 伸齣手 按瞭”靜音”
若無其事的走迴來趕她未完成的記錄
“學妹 為什麼在alarm?"
學姐想先搞清楚 是機器亂叫
還是真的學妹沒有處理病人
"喔~我也不知道~我覺得很吵~”
學妹睜著她大大的眼睛 看起很無辜
學姐還來.......
學弟要積極一點不然苦的是自己
當初快退的時候
剩1個禮拜想多讓他學
卻找一大堆藉口
事情沒處理完
我也就自己把業務處理完
他X的心想我退不要打電話給我
想起來還是很乾
一些想爽又不知道怎麼處理事情的白目學弟 [ 本帖最後由 max1130 於 2008-10-29 10.......
學校沒教~好多事
這是咪糖親愛的室友傳給咪糖的~又是一篇寫實的護理生活
不知道會不會引起共鳴
學校沒教~好多事
學校沒教我,工作後尾牙春酒和護士節要裝瘋賣傻(還要拿自己的時間)
學校沒教我,工作後吃飯要分秒必爭(有時候還吃不到)
學校沒教我,工作後要.......
學校老師推薦2個練習聽力的好網站
學校老師推薦
第一個是2個外國人在上海設的語言網站
網址:www.china232.com/
裏麵有很多項目可供選擇
推薦的是商業英語部份
點進去後會看到很多的podcast 點選那些podcast後
就能進入主題 下方還有對話內容
優點.......
學習如何去得到
本帖最後由 gb9989 於 2009-3-25 19:39 編輯 聽過這麼一席話(可能有人知道或聽過,請不要介意)
有個人嚮上帝詢問...
我嚮你祈求....你為什麼多不給我?
上帝說:當你嚮我祈求著想要得到愛時
我並不會直接給你愛
但是我會讓妳去學習如何去愛
當你嚮我祈求得到勇氣
我隻會讓妳學習如何得到勇氣
..........................
所以當妳開始埋怨我時
.......
學習語言方法
除瞭記單字外
生活中找會的人對話
是否比較快
因我居住附近有教會
聽說可以互相學習 [ 本帖最後由 robert1984 於 2008-9-15 21:54 編輯 ].......
學英文要乾麻~
學英文真的學到無力瞭~有沒有用大概隻有天知道!最近都focus在下麵幾個網站~
使用瞭好一陣子瞭,覺得最近英文力真的有增加~就分享給各位大大啦~ http://www.fun-day.com.tw/chinese/index.asp 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 http://www.chinapost.com.tw/ http://asianfanatics.net/news/
一起加油啦~ [ 本帖最後由 robert1984 於 2008-.......
學長玩學弟
很多人當兵
印象最深刻的
應該就是軍中的學長學弟製
現在好像已經比較好瞭
不過,就我那個時候來說
學長真的比連長還大 ~~~~~~以下是10年前的經驗啦~~~~~~ 我們海巡的
除瞭在大隊中隊以外
大部分的兵還是都在班哨
一個班哨最多就30個人
有時候連軍官都沒有
哨長可能就隻是士官
為瞭不齣包
隊長(連長)必須要藉重老兵的經驗
所以,對老兵大多非常非常禮遇
我下部隊後
剛好生瞭一場很重的病
差一點被截肢
齣院後
過不久,就被隊長挑中
送去受訓
等.......
宅男,也是有春天
本帖最後由 yanjw2000 於 2009-8-7 00:37 編輯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8-09-24
一場聯誼記
記者:文=契爾德
「我覺得宅男與一般男人不同,超有質感!」辦公室的七年級女孩分享最新的約會心得。嗬嗬~宅男就像乾物女,必須彆具慧眼,纔能欣賞其所練就的獨門本領,好比說,他們很能與自己自在相處,不太從眾、綫上不時冒齣絕妙創意,而且很能道齣精闢的見解……。
但是,如果考慮將宅男列入擇偶名單,肯定需要一段調教過程吧,公司主管曾經.......
安裝〈愛〉
本帖最後由 逆水寒 於 2009-3-22 18:37 編輯 客服工程師:您好!有什麼我可以為您服務的嗎?
顧客:嗯,我考慮以後,決定安裝「愛」。
你能夠一步一步教我怎麼做嗎?
客服工程師:好,可以的。你準備好要安裝瞭嗎?
顧客:嗯,我不是很懂技術,但是我想我準備好瞭。我首先要做什麼?
客服工程師:第一步是要打開你的心。你找到心瞭嗎?
顧客:找到瞭,但是有幾個其他的程式正在跑。在他們跑的時候安裝「愛」沒有問題嗎?
客服工程師:哪些程式正在跑呢?
顧.......
安靜
本帖最後由 max308 於 2009-3-25 07:43 編輯 手機不曾響起 隻是鬧鍾的替代品 MSN很少齣聲 隻是知道有誰陪我在綫上 這世界是多麼的安靜 安靜到足以舖天蓋地的鬍思亂想 幻想著 遭同事排擠冷落的被害妄想 夢想著 奔馳在籃球場上的神勇英姿 癡想著 簽中3億大樂透的逍遙快活 亂想著……… 天亮瞭,也該醒瞭 遠邊第一道曙光 終將我拉迴現實中 那個還是繼續寂靜的生活
[ 本帖最後由 max308 於 2008-11-13 .......
完蛋瞭!!黑掉瞭!!請問怎麼處理??
本帖最後由 jackywu670408 於 2009-3-3 00:56 編輯 我本來是0800放假
但是我前一天1800就偷跑
我會偷跑是因為我們是獨立的站哨班
我們最大的是下士
他剛好休假
而且我也沒哨
他說體能過纔能放1800
但是我體能沒過
而且他也沒測驗
他就放1800
這件事情他報給營長瞭
因為我們上麵就是營部
而且剛剛營長打給我問我怎麼沒迴報
我就說我忘記瞭
請問我這件事情要怎麼處理
可以跟營長說我們下士也沒測驗就放1800麻?
而且有一次.......
宗教信仰不同
本帖最後由 max308 於 2009-3-21 10:58 編輯 她的媽媽覺得她女兒的另一半最好是信基督的?
我應該怎麼辦?.......
宜蘭縣宜蘭市光復國民小學徵護理師(至12月9日)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職 係:
職 稱: 護理師
官等職等: 師(三)級
名 額: 1
性 彆: 不拘
工 作 地: 32-宜蘭縣
上網期間: 自097年12月01日 ~ 097年12月09日
資格條件: (一)專科.......
傢事通~小撇步!!
傢中的馬桶不通怎麼辦?
一般的反應是趕快買一瓶腐蝕性極強的鹽酸或[通 樂] 之類的東西解決。
其實有個更簡便、經濟、安全且有效的辦法,是用一盆大約 一公斤 重的
碎冰塊倒進馬桶,再按下送水按鈕,藉水與冰的沖力,任何阻塞雜物即可一沖而下,又不會造.......
傢人跟女友 ! 你們怎麼選 ˊˋ?!
本帖最後由 max308 於 2009-3-23 20:40 編輯 昨天晚上上完課 迴到傢 我父親在客廳等我 他說要跟我溝通一下 講著講著說到我女友去瞭 說叫我慢慢離開我女友彆跟他在一起 否則他會害我ㄧ輩子 .... .... ....
事情是這樣的 我19 女16 我們交往1年半瞭 有時會互相住對方傢 可是我女友他休學瞭要打工 他年紀小又沒駕照 沒人肯請 於是我父母親就幫她找2份工作 第一餐廳(.......
傢人跟女友哪個重要?我女友要我做選擇
本帖最後由 gb9989 於 2009-3-23 01:38 編輯 (代po)請大傢給我朋友意見吧!我看他這樣好辛苦
我跟她在一起2年多瞭
我傢裏因為父親中風臥病在床平常需要看護照顧
其實她很偉大,知道我傢裏狀況這樣還願意跟我在一起
其實我之前是個不顧傢裏的男生
常常會跑齣去,為瞭以前的女朋友的時候
結果我爸二度中風開刀在緊急的時候我居然沒有趕迴來
雖然我爸後來有救迴來,但是就是無法行動和言語
為瞭這件事情我心裏自責很久很久
現在交瞭這女友,一開始可能還可以接受
我常.......
傢人重大疾病我能變替代役還是免役嗎
我媽有重度憂鬱癥~最近診斷齣乳癌要開始做化療瞭
傢裏有姐姐可是要上班~爸爸也在上班爸爸是輕度身心障礙者
我剛要下部隊
傢裏沒啥大負債~年收入7X也請不起看護
請問我能聲請免役還是替代是去照顧我媽媽嗎
目前是奶奶在照顧可是奶奶7X歲瞭
請問要去哪.......
傢居去除蚊蠅
燃橘皮除蚊蠅
在室內點燃曬乾的橘子皮,可代替蚊香,既能清除室內異味,又能驅除蚊蠅。
糖水捕蚊蠅
用空酒瓶裝三~五毫升糖水或啤酒,放在桌上或室內蚊子較多的地方,蚊子聞到甜酒味,就會往瓶裏飛鑽,一碰到糖水或啤酒即被黏住,難以飛齣,在室外,一個酒瓶一晝夜.......
傢居消毒
高溫消毒:高溫消毒法是通過沸水高溫來殺死一般的緻病菌,食具、嬰兒用品等的消毒都適用。
高溫消毒法操作簡單,消毒時間需從水沸後開始計算,將需要消毒的物品放置在沸水中約15~20分鍾即可。
日光殺菌:日光中含有紫外綫和紅外綫,據瞭解,照射3~6小時就.......
傢屬在bed side,問病人檢驗值?
說話需要藝術,在bed side打針時,常常傢屬突然問我抽血檢驗如何?
該如何迴答比較不失禮呢?因為病人眾多,要迴去看病曆纔會知道,問的詳細的話又要請醫師解釋纔行,醫師又很忙,尤其假日需要解釋病情的傢屬較多.
就說『等一下到護理站,我看瞭病曆再跟您說』.......
傢屬打電話來問病情?
請問傢屬打來問診斷?病況要怎麼答比較好?
我最不想接到這種電話或是不是我負責的病人,很難迴答.
我試過客套的迴答,但是過幾天聽說對方告狀,說我不肯講,對方還是護士喔~ [ 本帖最後由 熾天使之怒 於 2008-11-10 14:56 編輯 ].......
傢庭開支怎樣纔夠生第二個小孩
最近 在考慮要不要 生第二個 小孩 ...
但算一算...真的沒本錢-----
我自己算過 我 加我老婆 一個月 收入 純 的
扣除 勞建保 退休金 等 大約 65000
二個小孩 保母費 2*15000=30000
房貸 .......
傢裏的小哥哥快四歲瞭,對什麼都沒有耐心
本帖最後由 yanjw2000 於 2009-7-22 22:07 編輯 傢裏的小哥哥快四歲瞭,對什麼都沒有耐心,在教室上課時總是坐不住,已經快變成班上的問題人物瞭…聽說學音樂可以幫助小孩子更專心,也可以經由手眼協調促進腦部的發育,對小孩子以後學校的功課很有幫助,這是真的嗎?想請問重視教育的爸爸媽媽,你們會讓小孩子先學音樂,還是珠心算?.......
容我問個感情問題
本帖最後由 gb9989 於 2009-3-24 20:18 編輯 我有一個認識一年多的女友,她愛我勝過我愛她~我遇到睏難總是陪我度過
但我現在對她已無感覺,我的小弟更是誠實,現在好像真的隻剩下類似朋友的
感情~好像不是愛情~我怕之後又會在傷害她的心~
該~當兵前和他說請楚
或是當兵期間淡化呢?
該怎麼做~有人可以告訴我嗎
[ 本帖最後由 Ez_godtw1 於 2008-8-25 18:51 編輯 ].......
容易擔心+想太多...
本帖最後由 max308 於 2009-3-24 22:16 編輯 老實說 這是我的壞毛病
現在 女朋友在外麵打工
工作地點有她的傢人在一起工作
不會發生什麼事
但 我就是會擔心+亂想
我知道不要管的太死
也不要乾涉她的生活
我也信任她
唉...一直說不會亂想 心裏麵還是一直在亂想
她也在電話中說 一切都沒問題~放心啦~而且我姊也在同一間店~安啦~放心啦~
不過因為她以前的某些事 讓我一直很擔心 (小時後被欺負排擠之類的
最近老是一直在亂想+擔心
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