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5/11/2022, 10:55:12 AM
梁溪區人纔購房實施辦法(試行)
為全麵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人纔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推 進新時代人纔強區建設,更好推進梁溪區各層次人纔宜居工程, 打造最優人纔環境,全方位培育、引進、用好人纔,根據市委市 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 (锡委發〔2020〕39 號)、《關於印發的通知》(锡委人纔發〔2022〕1 號)等文件精神,製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 適用對象 對在梁溪區購買新建商品房的以下兩類人纔予以支持:
1、高層次人纔 :按照無锡市“太湖人纔計劃”人纔分類認定實施辦法確定的 A、B、C、D 等 4 個類彆人纔,全職在本區工作,在本市 5 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房屋交易記錄信息。
2、高技能人纔 :梁溪區緊缺的持有高級技師、技師(二級)、 高級工等相關資格證書的人纔。
上述人纔需在無锡市區範圍內(不包括江陰、宜興)無自有住房(包括個人所有及與他人共有)。
第二條 支持政策 一是高層次人纔按照無锡市有關條款執行;落實購房資格支持,並給予購房補貼。二是高技能人纔落實購房資格支持。
第三條 補貼對象 符閤條件的 A、B、C、D 類人纔自費購買區內首套自住商品房,可按標準申請購房補貼,申請額度不超過所購住房總價。
生育二孩及以上傢庭可放寬至二套房,並給予購房總額 3% 的支持 。
第四條 補貼標準A1 類人纔 1000 萬元,A2 類人纔 500 萬 元,A3 類人纔 300 萬元;B1 類人纔 150 萬元,B2 類人纔 100 萬元,B3 類人纔 60 萬元;C1 類人纔 50 萬元,C2 類人纔 40 萬 元;D 類人纔中符閤“锡引”工程相關政策的按其規定補貼 。
第五條 人纔分類認定申請 高層次人纔按照“太湖人纔計 劃”人纔分類認定實施辦法認定標準和流程進行審核認定,由區委人纔辦負責牽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高技能人纔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相關規定直接予以認定。
第六條 資格初審 人纔經過分類認定後,需申請購房資格、購房補貼的,由用人單位對申請對象材料真實性、閤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嚴格審核,申請對象填報《梁溪區人纔購房資格申請錶》《梁溪區人纔購房補貼申請錶》,經法定代錶人簽字後加蓋公章。
第七條 人纔購房備案申請 申請對象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纔分類認定,並經用人單位資格初審後,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受理申請人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同時將相關材料流轉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購房備案。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資格審核材料:
1、申請對象及配偶的身份證明;
2、申請對象與區內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閤同或聘用閤同,用人單位營業執照;
3、申請對象學曆、學位證書或相關資格證書;
4、《梁溪區人纔購房資格申請錶》《梁溪區人纔購房補貼申 請錶》。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材料:
1、申請對象及配偶的身份證明;
2、無锡市住房信息查詢證明;
3、《梁溪區人纔購房資格申請錶》。
第八條 資格審核 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人纔分類認定資格進行審核、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申請對象購房資格進行備案。經審核滿足購房資格的申請對象即可購買梁溪區新建商品房。符閤補貼申請資格的對象,按程序申請購房補貼。
第九條 購房補貼發放 申請對象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購房首付票據、網簽閤同、貸款閤同等相關購房憑證,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相關材料流轉至區住房和城鄉建 設局對網簽閤同進行核對,核對通過後,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障局將審批結果通過網絡平台公示 5 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 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齣補貼資金用款計劃,按相關規定 報送區財政局。區財政局收到申請後,按規定將資金下撥至區人 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梁溪英纔卡”或其他撥付方式,將購房補貼發放至人纔本人。
第十條 申請購房補貼的,不得同時享受人纔公寓租房補貼政策,如已享受,應扣除已享受部分。購房補貼額度在 50 萬元及以下的,一次性發放購房補貼款;50 萬元―100 萬元的,分 2 年按照 5:5 比例發放購房補貼款;100 萬元以上的,分 3 年按照 4:3:3 比例發放購房補貼款。
第十一條 享受人纔購房補貼政策的人纔,應與相關主管部門簽訂協議,符閤市區多項宜居政策條件的人纔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其中涉及資金補貼類的按照就高不疊加原則享受。人纔所購得的享受購房補貼的房産原則上 5 年以內不得上市交易, 在梁溪連續工作未滿 5 年離區的,應等價退還購房補貼,未退還購房補貼款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且所購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或以不正當手段騙取人纔購房補貼的個人和用 人單位,納入企業和個人徵信係統並嚮社會公布,情節嚴重的, 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本辦法實施時間暫定從文件發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辦法由梁溪區委人纔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執行過程中,若有與國傢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衝突的,以國傢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