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2/26/2022, 11:17:51 PM
昨日,@腫瘤內科張煜醫生 在個人微博發文,錶示自己被北京大學第三醫院解聘:「醫院說我違反瞭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影響瞭醫院聲譽,開除瞭我,甚至不願意給我辯解的機會。我哪怕再如何懇求,也無濟於事。」
圖源:張煜個人微博
如何評估「不當行為」?
根據張煜公開的通知書,北醫三院是根據聘用閤同第九條「乙方若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閤同:(八)違反職業道德或社會公德,給學校聲譽或造成不良影響」規定內容」解除其與醫院的聘用關係。
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的劉中直律師錶示, 首先需要明確張煜與北醫三院之間的用工關係, 「從這則通知字麵上來看隻有聘用閤同四字,無法判定北京三院與張煜之間是人事關係,還是勞動關係;雖聘用閤同按理應是專指人事關係,但在日常生活中也存在勞動閤同關係中使用聘用兩字。目前我國公立醫院大多同時存在人事關係、勞動關係、乃至勞務關係。人事關係往往即是通俗所說的編製內,編製外就是勞動關係。」
當然,不管張煜醫生其與醫院最終是人事關係還是勞動關係,其均有權按照國內規定的法定流程逐項行使申訴仲裁訴訟等維權行為。而這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最大區彆是在於張煜後續能夠采取何種措施及具體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如果是人事關係,張煜若想維權,就不能走勞動仲裁程序,而是應當按照相關人事關係管理規定進行維權。雖兩者可能都是在被通稱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的,但在具體維權時所依照處理的規則卻是不同的,比如人事關係須遵照《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製度的意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進行處理,勞動關係則須遵照《勞動法》《勞動閤同法》等進行處理。」
不過,無論是哪種用工關係,無論張煜是否在這份通知書上簽字,都不會影響這份通知書的效力: 「用人單位在作齣通知並發送至張煜時,就已經産生瞭相應的法律效力;即使用人單位之後再想要撤迴,也是必須要在張煜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否則即使作齣變更或撤迴也是無效的。假若張煜之後進行維權,這則通知有可能被認定是違法解除,但並不影響此時通知在作齣並送達的行為生效。」
根據張煜公開的通知書,北醫三院提到做齣解聘決定的原因是張煜在「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2 月,行為對醫院聲譽造成不良影響,此前醫院多次予以提醒,仍未停止不當行為」。
如何評估這樣的行為是否「不當」以及對醫院造成的影響?
劉中直律師介紹,通知書中提及的「職業道德與社會道德」相對寬泛,並未進一步明確具體列舉內容。「若真是到仲裁層麵,還是要具體看用人單位列舉張煜具體哪一點行為違反哪一條規定等,就比如其是否符閤經過用人單位工會通過並公布的《員工手冊》(或類似內部規定文件)裏所具體規定哪條醫生職業道德行為,也或是用人單位具體指齣張煜醫生是否違反《醫師法》《中國醫師道德準則》等等規定。」
劉中直律師錶示, 2014 年 6 月中國醫師協會頒布《中國醫師道德準則》中或可能與本次爭議相關的準則條例包括: 「第 29 條:醫師應彼此尊重,相互信任和支持;正確對待中醫、西醫各自的理論與實踐。第 30 條:公正、客觀評價同行醫師的品格和能力,不包庇和袒護同行,積極參與醫療技術鑒定和齣庭作證等法律程序。第 31 條:醫師不應相互詆毀,更不得以不正當方法妨礙患者對其他同行的信賴。」
醫生的社交媒體
此次張煜被解聘一事,也拉開瞭醫院對於醫生社交媒體平台管理的一道口子。
目前,我國醫院對於醫生開設自媒體賬號暫無統一規定與要求,從實際情況來看,各醫院的管理鬆緊程度不一。
湖北某三甲醫院醫生張霖(化名)告訴丁香園,自己所在醫院態度比較中性,對於個人社交媒體賬號管理沒有提齣過明確要求, 「隻是被主任電話暗示瞭一下,沒有具體要求」 。至於是否在個人描述裏露齣所在醫院名稱,也不需要提前報備申請,「自己去人事處開在職證明就可以。」
山東某三甲醫院工作人員陳晨光(化名)錶示,醫院的管理要求因為發布內容而不同,「做科普的話管的相對寬鬆,不少醫院對功成名就的醫生玩新媒體幫助擴大影響力還是很支持的,宣傳部也安排瞭主流媒體協助對接。但醫院要求員工不得在科普之外在自媒體賬號涉及醫院工作內容,包括在輿情事件中為醫院辯解; 不能以醫院和醫院員工的名義發布涉及敏感內容的信息比如說評論醫患糾紛、傷醫事件,或是評論其他時事熱點。 」
此外,新媒體粉絲量級也會影響醫院的管理要求,「 比如微博粉絲超過 10 萬、抖音粉絲超過 5 萬、擔任群主的即時通訊群成員超過 50 人,就要填錶備案。 但是填寫備案錶的管理活動時緊時鬆,據我所知,宣傳部的文藝青年就有私下開設公眾號未報備的情況。」陳晨光介紹。
醫院發放的醫生社交媒體統計錶
(陳晨光供圖)
北京某三甲醫院主任醫師陸正(化名)則錶示, 醫院對於醫生發布內容的管理不僅在公開的社交平台,也包括醫生個人的朋友圈: 「批評醫院和科室的內容肯定不能發,此外也不能擅自發布疫情相關的信息,要以官方通報為準。病情資料、手術照片等,在充分保護患者隱私的情況下,隻能在專業期刊或者學術平台發,不能發在社交平台。」
在個人社交媒體簡介管理上,陸正也錶示此前沒有任何限製:「除非以醫院或者科室的名義直接開抖音要申請,在個人簡介裏寫醫院是不需要申請的。之前我們科室統計過醫生開抖音的情況,但沒什麼人理,醫院也沒怎麼管。」
「 不過,張煜醫生事件後,不知道會不會有影響。 雖然很多醫生也在網上發東西,但通常不是對自己專業直接對口的具體病例做詳細討論或批評,聊些熱點科普而已,更容易被大眾認為是醫生的個人觀點。而張煜本身就是腫瘤科,聊的又都是腫瘤相關的治療,大傢可能默認他是代錶科室甚至醫院的觀點,可能有一個微妙的關係。」
解聘之後
被問及後續可能的動嚮以及是否發起維權行為,張煜錶示「不知道該怎麼辦」。在通知書中,北醫三院要求張煜在 3 月 24 日前完成工作交接,被問及下周是否會迴醫院,張煜錶示「應該不會」。
此外,醫院在解聘通知中提到「即日起,不得以北京大學第三醫院職工的身份進行宣傳或從事醫療、學術等相關工作」。目前,張煜的微博認證信息仍顯示為:北京大學第三醫院腫瘤化療與放射科主治醫師。
截至本文發布前,丁香園嘗試聯係北醫三院宣傳科,對方暫未做齣迴應。
圖源:張煜個人微博
策劃:gyouza
題圖來源:張煜個人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