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入關後,為瞭便於管理地方,也為瞭上傳下達的效率更高,延續瞭明朝的總督製度,在全國範圍內設瞭八大總督。
不過,清朝的總督與明朝的總督僅僅是名字一樣,其權利範圍和所能行使的職責大相徑庭。
明朝的總督,相當於一個特派員,哪裏遇到瞭麻煩事兒,需要朝廷齣麵處理時,朝廷就會派齣一位大臣,領總督銜,去處理相關事務,處理完畢後,大臣迴京,總督銜取消。
而清朝的總督,就是一個常年駐守地方的封疆大吏,換句話說就是一個常設職位,地方上的軍政等事務,都歸該地區的總督負責。因此,清朝的總督手中的權力很大,像我們比較熟悉的湖廣總督、兩廣總督,不僅是真正意義上的封疆大吏,在朝中的地位都相當顯赫。除瞭湖廣、兩廣等這些總督外,清朝還有個位置十分關鍵的直隸總督,其負責的區域,在京畿周邊,同樣也是朝中大員。
不過,雖說直隸總督權力大地位高,但有一個品階比他低的地方長官,他卻管不瞭。這個地方長官,就是清朝的順天府尹,一個品階隻有正三品的知府。
如果單從品階上來看,直隸總督要比順天府尹高上兩級。前文講過,清朝共有八大總督,分彆是直隸 、兩江、陝甘、閩浙、兩湖(即湖廣)、兩廣、四川、雲貴,這些總督的品階,按清朝的製度,屬於是正二品。但在大多數情況下,清朝的總督,一般都是從一品,比正二品高一個級彆。
為什麼呢?因為清朝朝廷在授予官員總督銜時,通常會加上另外一個頭銜,比如兵部尚書、右都禦史等。這樣一來,兩個頭銜相加,總督的品階就變成瞭從一品。(“總督。從一品。掌厘治軍民,綜製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
舉個例子,像我們十分熟悉的曾國藩,在鹹豐十一年(公元1861年)9月的時候,被鹹豐皇帝授予兩江總督一職,在他被授封之前,朝廷就是先賞加他兵部尚書銜,之後再授予瞭兩江總督。也就是說,清朝的總督加另一個頭銜,已經成瞭慣例。
相比之下,順天府尹的品階,在總督麵前並不占優勢,根據清朝相關製度,順天府尹的品階,通常都定為正三品。正三品的官銜,在清朝不算高也不算低,屬於中等地位,而與總督的從一品對比,雙方則差著從二品和正二品這兩個級彆。
按理說,品階低的官員,應當受到品階高的官員管束,比如兩江總督就能管住湖南某個地方上的知府,雙方是上下級的關係。但這種情況,在直隸總督和順天府尹身上,卻根本不會齣現,雙方不僅不是上下級,甚至還能平起平坐。
而造成這種局麵的主要原因,大緻分為以下幾點:
其一,順天府尹所管轄的位置比較特殊。
按照清製,直隸總督所能管轄的範圍,是整個直隸省,其範圍就是如今的首都、天津兩市,外加河北大部分,以及山東、河南兩省的小部分區域。另外,在康熙之後,直隸總督的管轄範圍,還囊括瞭部分內濛古的區域。如果在地圖上標注的話,清朝直隸總督的管轄範圍,就是以京城為中心,上下左右輻射,涉及到如今的四個省、兩個市的行政區域。
而順天府尹的管轄範圍在哪裏呢?簡單來說,就是包括京城以及京城近郊的幾個州縣。像如今的通州、宛平、大興等,當年都是順天府尹的管轄範圍,換句話說,就是皇城以及皇城周邊。從地理位置上來講,順天府尹的管轄範圍,是處在直隸總督範圍之內,因此,按照常規,順天府尹是直隸總督的下級纔對。
但這裏就有一個特殊的情況,就是順天府尹管轄的中心區域,包括瞭皇城在內。皇城也就是紫禁城,乃是全國的最高權力中心,也就是說,順天府尹的職責區域,就是我們常說的京畿地區。
這個位置,從明朝定都之後,就十分重要,清朝同樣也是如此,因此,該地區在全國的行政地位,曆來就高齣其他地區。所以,管轄這裏的行政長官,雖說在級彆上也是知府這一級,但其地位卻不是其他知府所能比的。比如,同樣都是府級長官,但順天府的最高負責人叫做“府尹”,其他府衙的長官隻能叫做知府,彆小看這一個“尹”字,這是曆朝曆代賦予京畿地區行政長官的特權。
因此,雖說直隸總督負責管轄的範圍中,含有京畿地區,但這裏卻並不受其直接管轄,而是單獨列瞭齣來,就好比我們今天的直轄市一樣。既然是直轄市,自然雙方就不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因此直隸總督也就無權管理順天府尹。
其二,因為管轄位置的特殊,朝廷授予順天府尹的權力極大。
順天府尹的級彆,清朝時規定得十分清楚,其行政地位,是高於其他府衙的知府的,並且,很多時候還和直隸總督不相上下。比如清朝時,在很多皇帝的詔諭中,經常會把直隸總督和是順天府尹並列。
嘉慶年間,嘉慶皇帝就曾下過一道詔令,詔令中明確要求,順天府所轄州縣的官員任免,均由順天府尹自行挑選報備,而直隸總督隻能是協同辦理。這種與總督並列的情況,在其他省份是不可能齣現的,比如廣州知府不會和兩廣總督並列。
除此之外,順天府還有一個特權,就是可以直接上殿麵君,也就是其能享受“直達聖聽”的高級待遇。不要小看這種待遇,在清朝,也隻有朝中大員纔能有資格麵聖,像地方上的布政使、按察使,如果沒有旨意召見,想見皇帝那難得很。
還有,順天府在當時,可以承接來自全國各地的訴狀,要知道這可是刑部乾的活,因此,清朝的順天府,還有個綽號,叫做“小刑部”。換句話說,清朝的順天府,擁有著高於地方府衙的行政特權,並且還能“直達聖聽”,而這種特權來源的根本,也是因為其管轄位置的特殊。
前文講過,順天府的管轄範圍就是皇城以及周邊,而這裏是全國的權力中心,而這裏什麼人最多?自然是皇族成員以及八旗子弟最多。我們都知道,清朝的根本就在於八旗,因此,在清朝入關之後,那些曾經跟著打天下的八旗子弟,搖身一變,就成瞭皇親貴胄。
但皇親貴胄中,也不是沒有不法之徒,這些人平日除瞭吃喝玩樂之外,指不定還會惹齣什麼事情來。而一旦惹齣事情,總得有人去管吧。誰來管?皇帝自然不可能去,畢竟是九五之尊,其他的王爺什麼的,同樣也不會,因為犯不上。所以,就必須得有個地麵上的官員齣麵,來處理這些事情。
但問題是,如果這個官員權力太小和級彆太低,就會被輕視,繼而就無法管理。因此,朝廷就有必要賦予順天府和順天府尹較高的權力,以此來鎮住那些惹事的八旗子弟,讓這些人不敢輕視這個地方官。
這個例子,同樣也說明瞭順天府尹的特殊性,而這種特殊性,就決定瞭其和尋常的知府不一樣。因此,直隸總督管不瞭順天府尹,也是十分正常的。
其三,清朝的朝廷,對於順天府尹的高度重視,讓其有瞭超然的地位。
從清軍入關開始,就對順天府尹這個官職極為重視,畢竟這個位置關係到自身安危,因此就不得不慎之又慎。重視到什麼程度呢?在最早的時候,清朝選擇順天府尹,有著“非親近人不授”的原則。換句話說,在清軍剛入關的時候,齣任順天府尹的官員,必須是清廷信得過的人,也就是所謂的“自己人”。
什麼是“自己人”呢?當然是旗人,也就是八旗中的一員。比如在整個順治朝前後十八年的曆史中,所有擔任順天府尹的,其齣身均是漢軍旗的人,其他外人即便是能力再強,也沒有資格擔任該職位。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清朝剛入關時,天下的局勢尚且不太穩定,甚至還曾幾度威脅到清朝政權的統治,當時的清政府,始終都保持著高度的警惕。所以,作為京畿地區,清政府自然是極為重視。畢竟這裏穩定與否,直接關係到紫禁城的安危。因此,隻能是選拔靠得住的人擔任這裏的長官。直到康熙中期,隨著局勢的逐漸穩固,順天府尹纔打破瞭隻允許漢軍旗人齣任的傳統。
正是齣於朝廷對該地區的高度重視,因此順天府尹不管在朝堂上,還是在皇帝的心中,其分量都十分不一般。同樣也是源自於皇帝的重視,因此,直隸總督也就不可能淩駕於順天府尹之上。雖說順天府尹有著諸多特權和非比尋常的地位,但也不是沒有任何約束,清朝的皇帝為瞭穩固統治,同時也為瞭防止順天府尹有不臣之心,也做有相應的防備手段。
從雍正登基開始,雍正帝就對順天府進行瞭一係列的改革。
首先,雍正皇帝要求,凡是直隸籍貫的官員,不得任職於順天府內。換句話說,就是本地的官員不得在其中任職。這個規定的好處,就是能有效防止官員以權謀私,並且杜絕當地的官員仗著在本地做官的優勢,形成一個由本地勢力組成的組織。
另外,也是從雍正開始,經常會派六部的堂官去順天府,以本職兼管順天府的各項事務。這種六部堂官來兼管的方式,在當時有個單獨的官職,叫做“兼尹”。意思就是兼職的府尹,其與常設的府尹一起,共同處理順天府的事務
需要注意的是,“兼尹”雖說大部分是六部的堂官,品階也比順天府的常設府尹高,但雙方同樣不存在上下級關係,至少在順天府內,兩者的地位都是一樣。而之所以會有“兼尹”的存在,根本原因就是為瞭讓朝廷放心。
畢竟順天府管轄的是皇城,其本身具有的權力,就已經很高,如果把對其進行監控的話,保不齊會滋生不臣之心,因此,朝廷纔會特意設置瞭一個所謂的“兼尹”,讓雙方有所牽製,起到互相監視的效果。
總而言之,清朝的順天府尹,其地位十分特殊,雖說直隸總督在品階上要高其兩級,但卻無權對其管理,歸根結底,就是因為順天府尹所管轄的範圍是皇城以及周邊,這個位置,決定瞭其特殊性和超然的地位,因此,直隸總督隻能與其平起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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