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10/2022, 12:13:07 AM
14歲嫁人生子,30歲齣頭就兒孫滿堂,這樣的年紀嫁人,在我們看來似乎匪夷所思,但在古代人看來卻是再平常不過。那麼為什麼古代女子十三四歲就要齣嫁,難道古代人們都喜歡娶十三四歲的小女孩兒為妻嗎?
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古代婚姻的那些事兒。
古時候女子的成年叫作及笄,是古代女子15歲的成年禮。咱們還在上高中的時候,古代女子就已經算作成年,到瞭適宜婚嫁的年齡。
而反觀男子20歲加冠比我們現在的成年還要晚瞭兩年。所以古代男子在成年之後所娶的妻子,往往也就十三四歲左右,當然也和男人喜歡娶年輕女子多多少少有點關係,但這不是主要的。
古代男人娶十三四歲的小女孩為妻,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古代的新生兒死亡率極高。一個原因是古代醫療條件不行,宮外孕、胎兒畸形等情況無法查明,一旦齣現大齣血,根本沒有這些藥物。
另外,因為當時的醫療手段落後,導緻大多數女性常常難産,導緻一屍兩命。就算新生兒僥幸生下來,也會因為脆弱的免疫力感染上傳染病。就算尊貴如帝王傢,能平安活到成年的也寥寥無幾,普通傢庭的情況隻會更加淒慘。
而選擇讓女子十三四歲結婚生子,就是因為這個年紀正是年輕的時候受到創傷,身體恢復快。
可對於女子來說,這個年紀嫁人就非常的不利,十三四歲正式發育的階段,在這個年紀生育會對女性的身體造成巨大的傷害,因為肚子中的胎兒會和正常發育中的女子搶身體中的營養,孕婦需要營養,而女性本身也是需要營養的。
那麼既然結婚那麼早,會有這麼多危害,古代女子都為什麼要這麼早嫁人呢?
首先說明一點,在古代並不是所有古代的女子,都是在十三四歲就嫁人的。在周禮中記載,女子的結婚年齡為20歲,可見早在幾韆年前的周朝時期,女人的結婚年齡還是比較晚的。
然而,到瞭春鞦戰國時期,各國開始強製女性早婚早育。比如春鞦後期的霸主越王勾踐,規定瞭女子結婚的年齡為15歲。到戰國時,有的國傢降低到14歲,其中秦國更是規定女子身高達到一米三,就必須要結婚。
到瞭漢代漢惠帝,則規定瞭女子的結婚年齡為十三四歲。在宋仁宗時期,規定瞭女子可以結婚的年齡是13歲。明太祖規定,女子的結婚年齡為14歲。
我們可以看齣,在漢代以後的女子的結婚年齡普遍都是十三四歲。所以我們會說古代女子十三四歲就嫁人瞭,這也是一種大體的說法。
在曆朝曆代肯定會有不是那麼早結婚的人,沒人生咋辦?各代君王為瞭人口也是操碎的心。
越王勾踐就規定:
如果到瞭法定結婚年齡,卻不結婚,就要受到處罰。女子到17歲還不嫁人,那麼他們的父母也是有罪的,也就是連坐的懲罰措施。
漢惠帝下詔:
如果女子到15歲以上還沒嫁人,就要罰款六百錢,這筆錢相當於一個成年男子一整年的口糧,一般傢庭還真承受不起。
西晉時期晉武帝規定:
女子如果到17歲還不結婚,那麼官府就會齣麵將她嫁齣去,直接國傢包分配。不過這種對女子就非常殘忍瞭,因為你不知道將會嫁給一個白發老頭,還是脾氣不好的高壯大漢。負責這事的官吏可不會管你滿不滿意,直接看誰順眼就連連看,湊成一對兒是一對兒。
唐太宗李世民更是連寡婦都不放過,就算是寡婦也要趕緊再嫁再生。
據說唐太宗時還規定:
女子15歲以上未成親,那麼就會讓當地官員把她娶迴傢,但是這隻是指最低婚嫁年齡,卻沒有明確規定女子婚嫁年齡的上限是多少。就是說隻要你想,生下來就嫁人也不是不行。
正是有瞭這種強迫女子結婚的法律,纔不會有女子很晚纔結婚。在男尊女卑的古代社會,女性根本沒有話語權,所以她們根本沒有拒絕這一說。
雖然這種法律最初可能也是為瞭增加人口,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確實解決瞭很多光棍找不到媳婦兒的問題。而在國傢的推波助瀾下,當屬那些權貴們和皇帝最積極。哪個皇帝不是後宮佳麗,年年更新!
40歲的唐太宗都能在那13歲的武則天。
51歲的雍正還能娶瞭正值15歲的謙妃,皇帝都如此下麵也是爭相效仿。
一如蘇東坡的好友張先,80歲還娶瞭個18歲的紅姑娘當妾。
再比如秦淮八艷絕之一的柳如是,20歲就嫁給瞭60來歲的老頭錢謙益。
但這在男權社會下是閤理閤法的,可不會有誰覺得老夫少妻是錯。不少古代有權有勢的男子,娶瞭一個又一個的小妾,從自己十七八歲的時候開始取15歲的妻子,到自己七老八十還在取15歲的妻子,真是將老牛吃嫩草演繹到瞭極緻。
這些人喜歡娶十三四歲的女子為妻,一方麵是國傢政策允許,另一方麵也是為瞭滿足自己的私欲。不是有句話叫男人不管多大都喜歡十八歲嗎?當代有錢人終成眷屬的情況比比皆是,隻要足夠優秀,頭發花白,也能再當迴新郎。
總的來說,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女子們早早變嫁人生子,但讓這些統治者都費盡心思,讓女子早婚的另一重要原因卻是戰爭。
由於古代戰爭十分頻繁,在戰爭的過程中,不僅需要花費大量的金錢,最重要的是還會有很多壯丁死於戰場。對於一個國傢和民族來說,隻有男人纔會拿起刀劍上戰場,但是戰爭就意味著會有兵員數量消減。
據相關資料統計,到大清滅亡大約4500年的曆史中,我國有文字記載的戰爭共3700多次,沒有錄入文字的戰爭更加不計其數。長平之戰,秦軍一次就坑殺瞭趙軍45萬,這樣的人員消減讓統治們不得不想著法子擴充人口。
越王勾踐、漢惠帝、晉武帝、唐太宗等他們製定的法律法規,都是經過瞭戰爭剛剛結束的時候。戰爭往往會導緻大量的人員傷亡,所以這個時候需要增加人口的數量,也就有瞭女子早結婚的法律規定。
因為在一個國傢中,最重要的就是人口基數、人口數量多,國傢軍隊中的士兵也會多。
在冷兵器時代,兵員是一個國傢最重要的戰略保障。最後,龐大的人口基數可以使得國傢繁榮富強。對於任何一個政權來說,人口基數的擴大除瞭可以用來打仗,也錶示擁有更多的稅收,統治階級可以剝削更多的人口。
在古代時期,由於生産力較低,很多土地需要開墾,人就是最大的生産力,隻有源源不斷的人口纔能開墾更多的土地,創造更多的財富,國傢纔能更富強。
再加上古代還有自然災害和瘟疫,中國曆史上有記錄的大規模瘟疫就有700多次,沒有疫苗和抗生素的古代一旦感染,大部分人隻能絕望地等死。無休無盡的戰爭、瘟疫以及自然災害,使得古代的平均壽命低的離奇。
夏商時期平均18歲,周秦時期平均20歲,漢代平均22歲,唐代平均27歲,宋代平均33歲,清代平均33歲。
再來看看我國國傢衛健委發布的,2018年我國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2018年,中國的平均壽命是77歲,這兩相一對比真是非常紮心瞭。這又繞迴瞭我們原本的話題“早婚”。
古人的平均壽命就決定瞭必須早婚,既是為瞭補充戰後人口,更是為瞭傢族的傳承,不能斷後的信仰。
我們都聽過,有一個詞語叫 “人丁興旺” 。其實所以古代女子早早嫁人,根本目的就是為瞭繁衍後代。為瞭保證人丁興旺,因為一個傢族要後繼有人。
總的來說,古代倡導早婚早育的根本原因,是為瞭增加人口總量,隻有人口總量上去,纔能夠應對各種各樣的災難和戰爭。
最簡單又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讓女子在尚未成年之前就結婚生子。因為男尊女卑思想在當時十分盛行,他們根本不會顧及女子身體安危,隻要她們能夠早一點生孩子,就可以有效保障男丁的輸齣,這其實也是封建製度的一個弊端。
嚴格地說古代男人能夠娶十三四歲的小女孩,既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現實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