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5/6/2022, 12:58:11 PM
這幾天,全美都被一份最高法院的泄露文件搞到焦頭爛額。
美媒曝光的一份泄露意見草案中提到,美國最高法院將推翻著名的“羅訴韋德案”結果,這一草案一旦實施,意味著美國女性將從法律最根本上失去墮胎的權利。
墮胎等於違憲,最高法將收迴女性擁有瞭49年的墮胎權利,徹底改變美國的墮胎問題現狀。
對1億多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女性來說,權利將麵臨嚴重倒退。
美國,要變天瞭。
最初曝光這份泄漏草案的是美國政治媒體Politico,隨後最高大法官證實消息“屬實”,報道一齣,民眾的憤怒立刻淹沒瞭全美。
在最高法院外,示威一直沒有停止過,華盛頓特區警方啓動瞭臨時封控,警察在最高法院大樓附近設置瞭路障,隨時提防可能到來的人群。
華盛頓、猶他州、舊金山...成韆上萬的人們走上街頭抗議,女性們呼籲自己有掌控自己身體和選擇的權利,怒斥反墮胎法律對普通人的摧殘。
她們呐喊“我們不要倒退”、“保護羅訴韋德案的結果”,希望自己的聲音能讓事情迎來轉機。
在洛杉磯,遊行演變成瞭暴力衝突,洛杉磯警局在國土安全部的幫助下對遊行者施加暴力,引起輿論又一波爆炸。
社交媒體上,無數人挺身而齣為此發聲,站在曆史的拐點,大聲發齣呐喊似乎是大眾唯一能做到的事。
“很難想象,今天誕生的女性,會比50年前的女性擁有更少的權利。”
“研究墮胎的曆史學傢認為,無論閤法墮胎還是禁止墮胎,隨著時間的推移,長期的人均墮胎率幾乎保持不變。
但當你把墮胎定為非法時,改變的部分是,有更多的女性將死於‘非法’墮胎。 ”
“美國真的很奇怪。一個男人可以侵犯並使一個女人懷孕,但受害者想要打掉孩子,會比侵犯她的人被判更重的刑罰。
這閤理嗎。”
更多人分享瞭自己的經曆:如果失去墮胎權,女性要麵臨的將是悲慘的地獄。
“2013年我懷上瞭三胞胎,但並不知道其中一個受精卵在我的輸卵管中生長。
有天晚上我的輸卵管因此裂開,我失去瞭超過一半的血液,那一刻無限接近死亡。
如果不是擁有墮胎權,我的生命將停在那一刻。”
“在女性擁有墮胎權之前我被自己的父親侵犯,我被送去瞭未婚媽媽之傢。
那是1970年,我給孩子取名James。
生育徹底毀瞭我的生活。那個嬰兒被賣瞭,因為白人嬰兒能賣更多錢,而我父親告訴醫生,我是個蕩婦。”
隨著事件影響持續擴散,政客們也加入戰局。
包括威斯康星州、紐約州、新澤西州在內的美國17個州和領地的州長聯名上信,敦促國會將墮胎權編入法典,並確保美國人“能夠有意義地獲得”生殖保健服務。
前總統奧巴馬發文稱,女性理應享有對自己身體做齣決定的尊嚴和自由。
現任總統拜登隨即齣麵錶示,最高法關於墮胎的決定過於激進,會威脅到公民的其他權利,希望能謹慎處理。
為什麼隻是一份泄露草案就引起這麼大的風波?首先我們要知道,美國現行的關於墮胎的法案誕生於1973年的“羅訴韋德案”。
那一年,聯邦最高法院推翻瞭46個州的墮胎禁令,承認女性擁有墮胎權,權利受到憲法保護。
可以說,正是有瞭“羅訴韋德案”,美國現代女性的墮胎權纔有瞭法律上的根基。
而已證實的最高法院泄露草案中提到,保守派的阿裏托大法官,從根本上否定瞭奠定當代女性墮胎權基礎的“羅訴韋德案”的有效性:
“(羅案)從一開始就大錯特錯,它的邏輯非常薄弱,這一決定産生瞭破壞性的後果。不僅沒有促成全國範圍內墮胎問題的解決,反而激起瞭爭論,加深瞭分歧。”
其他四位共和黨任命的大法官,在去年12月聽取口頭辯論後,投票支持阿利托,並且截至本周,投票陣容保持不變。
按9名最高法院大法官大多數裁定中施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在5位大法官已經明確錶態的情況下,草案正式推行的可能性極大。
一旦“羅訴韋德案”被推翻,最高法將收迴美國女性的墮胎權。各州將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禁止女性墮胎。
按目前情況來看,預計美國幾乎一半的州將徹底禁止墮胎。原本態度不明確的州也將“有法可依”,視情況引入墮胎禁令。
( 到2019年,已經有28個州擬定或是已經齣台瞭反墮胎禁令 )
更長遠的影響是,草案通過後,將為反墮胎陣營徹底掃清障礙。
反墮胎的呼聲將肆無忌憚地席捲美國,在更遠的未來一步步剝奪更多女性的墮胎權。
若草案通過,將推行反墮胎禁令的州(紅色:確定推行/粉色:可能推行)
其實在草案風波之外,美國反墮胎的呼聲一直沒有停止過,甚至近些年來愈演愈烈,“開倒車”的趨勢刹都刹不住。
嬰兒也是人,嬰兒也該享有生而為人的權利――反墮胎者主張保護所有情況下嬰兒的生存權,號稱在任何情況下墮胎都等於殺人。
各個州的墮胎禁令也由此而來,2016年之前,部分禁令規定的標準是20個周――隻要懷孕超過20個周,就不允許女性實施墮胎。
2016年,俄亥俄州的“心跳法案”打破瞭20個周的限製:隻要嬰兒的心跳聲能夠檢測到,就不允許母親墮胎。
這個時間往往是懷孕的6周後,很多女性甚至沒有錶現齣明顯的癥狀,意識不到自己已經懷孕。一旦錯過最初6個周的墮胎時機,就隻能選擇把孩子生下來。
至於女性由此承受的生活之苦,嬰兒能不能在一個沒做好準備的環境下健康生長,似乎永遠不在反墮胎輿論的考慮範圍內――隻要嬰兒不死,彆的事怎樣都行。
2020年,阿拉巴馬州通過瞭“全美最嚴格的反墮胎法案”,法案規定,隻有在需要挽救孕婦生命時纔允許墮胎。
即使女性是因為性侵等原因懷孕,也不允許在懷孕6周之後墮胎,故意墮胎最高可判處30年有期徒刑。
此外,同樣在2020年,為女性權益發聲的大法官金斯伯格去世,最高法院成員在前總統特朗普的任命下進行重組,重組後的最高法院,被稱為現代美國曆史上的“保守巔峰”。
特朗普選舉前“臨危受命”的保守派大法官Amy Coney Barrett
9名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比例變為6保守派:3自由派。在大部分裁定施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下,保守派的主張會進一步占據上風。
受此影響,緊接著的2021年,全美各地齣台瞭近600項墮胎限製措施,其中90項已經成為明文的法律。
這一年通過的墮胎限製措施,比1973年“羅訴韋德案”以來的任何一年都要多。
種種禁令之下,不僅是想要墮胎的女性,就連手術的醫生、載患者去醫院的司機都有被定罪的風險。
想墮胎的人要麼花錢跑去允許墮胎的州進行手術,要麼選擇購買藥物、在傢DIY墮胎。
考慮到大多數墮胎女性經濟上並不富裕,墮胎環境造成的生命危險激增。
反墮胎的大勢幾近勢不可擋,最高法草案的泄露,又在這之上點燃一把烈火。
如若法案通過,我們將真正見證曆史的轉彎:在人類文明最發達的地區之一,女性在法律上失去對自己身體的掌控權。
最高法院將在6月或7月初做齣最終決定,國傢的墮胎權是否會被推翻,到那時會有最終的結論。
民眾呼聲尚未落幕,不遠的未來洪水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