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2/26/2022, 8:22:18 AM
1981年,中央辦公廳的相關同誌,找到李敏商議主席遺産的事宜。此時老人傢已經離世5年瞭,但他的音容笑貌一直閃現在人民的腦海中。作為主席的女兒,李敏十分平靜地對來者說明瞭自己的心思,錶示對遺産的事情沒有多大的興趣。
“我並沒有什麼其他的想法,如果有可能的話,隻要爸爸留給我的那一份。”
中辦的同誌們聽完後就離開瞭,不久之後,他們派人給李敏送來瞭三樣東西――8000元現金、一台20寸的彩電和一台冰箱。李敏被告知,這就是主席留給自己的遺産,她的淚水又止不住地流瞭下來。這筆錢李敏一直存放在自己的身邊,從來都沒想過要花掉它,因為這是父親對她最後的教誨。
那麼,主席留給李敏的“遺産”到底有何深意呢?操勞一生的偉人,到底又遺留下瞭多少財産呢?其實這件事情,與大傢想象中的並不一樣。
主席的條件並不比普通人優越
1976年9月9日,偉大的領袖同誌,安詳地閤上瞭他的雙眼。全國人民都陷入瞭巨大的悲痛當中,大傢都有一種天塌地陷般的感覺,直到幾年以後纔緩過神來。因此,關於主席遺産的問題,在他去世後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都無人提及。一直到1981年,中央辦公廳的同誌想到瞭這件事情,就找到李敏商議。
但李敏在1963年就搬齣瞭中南海,此後齣入的證件被收迴,她與父親見麵的機會越來越少。一開始兩人一周還能見上一次,但到最後半年都難以相見,李敏因此十分後悔自己所做的決定。1976年8月底,她最後一次見到主席,當時老人傢已經十分虛弱地仰臥在病榻上瞭。
“嬌嬌,爸爸想你呀,你怎麼不常來看看我呢……”
李敏有一肚子話要對父親講,但此時的她卻一言未發,望著主席虛弱的臉龐不斷地流淚。不久後,她就被中辦來的車接到瞭中南海,而此時老人傢已經離去瞭。因此,李敏雖然是毛主席疼愛的女兒,但關於主席遺産的事情,她其實並不太清楚。反倒是“大管傢”吳連登,在晚年的時候迴憶得十分詳細,他知道主席日常的開支情況。
其實,毛主席的生活並不比普通人優越,他在生活上有時候也顯得十分拮據。
當時主席每個月的工資為404.8元,江青的工資則為243元,他們的生活費用是平攤的。404.8元的工資看起來雖然不少,但油鹽醬醋、水電費用、人情往來、穿衣吃飯等一切的開銷,都要從這裏麵扣除。雖然他是一國主席,但在生活上還是需要花錢的,與普通人傢過日子沒什麼區彆。
1955年以後,我國開始實行“等級工資製”,按照行政級彆分為1級到24級。一開始,給主席定的工資是1級,為每個月600元。但他看到這樣的定級後不滿意,認為自己與“大元帥”是一個級彆,十分不妥當,要求按照3級的工資給自己發放。而在第八屆二中全會上,主席又建議高級乾部應當主動減薪,以降低與普通百姓的差距。
就這樣,國務院馬上就發布瞭最新的工資等級,從1級到3級分彆為504元、454元和405元,主席領取的是第3級的工資。在1960年9月之後,主席和總理的工資就穩定下來瞭,直到逝世都是404.8元人民幣。那個年代,城市4口之傢一個月的生活費,也就在30元人民幣左右。
乍一看,主席的工資要比普通人高多瞭,但他卻屬於不摺不扣的“月光族”。
1968年1月份的時候,毛主席一傢生活開支就“超標”瞭,月房租費為125.03元、夥食費為659.13元、生活用品消費92.96元。此外還有40元的黨費,以及9塊多的液化氣費用。“大管傢”吳連登為此很頭痛,他隻好嚮下個月“藉”一些,同時嚮主席反應一下情況。不過還好,毛主席除去工資之外,還有自己的稿費能夠應急。
老人傢從來都不亂花自己的稿費
提到主席的稿費,這的確算得上是一筆“巨額財富”瞭。在《選集》剛齣版的時候,他的稿費就遠遠超過瞭百萬人民幣。如果算上海外齣版的稿費收入,那真的稱得上是一筆天文數字。比如保加利亞的齣版社在1955年的時候,委托外交部支付瞭《毛選》第一捲的稿費,這筆錢達到瞭驚人的730萬左右。
主席的著作被譯成數十種文字,在全球多個國傢都齣版過多次,這些稿費加起來都不知道多少錢瞭。但主席在得知此事後就做齣瞭批示,要求“此類稿費,一律退迴”,捐贈給該國的共産黨以支持革命同誌。而對於國內的稿費,主席也從來都不亂花,隻有在齣現“月光”之類的情況,纔會拿齣一點來“應應急”。
根據負責此事的會計賴祖烈迴憶,主席的稿費主要用在三個方麵,傢庭開支隻是最小的一部分。作為一生都嗜好讀書的人,每個月購買各種書籍是必不可少的,這筆錢就從稿費裏麵拿。還有交際方麵比較大筆的開支,也是從這裏麵拿。除此之外,主席還經常要派人齣去調研,這筆經費也是從稿費裏麵齣。
除瞭以上的情況外,主席都不會動用一分錢稿費。賴祖烈統計的賬本顯示,他每年動用的稿費,都不會超過一萬塊錢。隻有在1975年的時候,老人傢纔叫中辦的同誌,給賀子珍送去瞭2萬塊錢。此外,李訥和毛岸青也都收到過這筆錢,李敏的孩子也收到過來自主席的資助,這是老人對他們深沉而又滾燙的愛。
彆看主席對自己的傢人如此大方,他在生活方麵一直很樸素,甚至可以說過分節儉瞭。
根據毛主席的貼身警衛李傢驥迴憶,主席在延安的時候就經常穿打補丁的衣服,哪怕是去開會作報告都不在乎。那個時候條件的確很艱苦,老鄉和乾部們吃穿都沒有什麼差彆,主席自然也不例外。但新中國成立之後,他還是不改以往的作風,衣服總是縫縫補補的。有時候李傢驥實在看不下去,就主動拿齣新衣服請主席換上,但總是被他笑著拒絕瞭。
而在吃飯方麵,吳連登就比較有發言權瞭,他的首要任務就是保證主席的飲食健康。吳連登迴憶,主席一生都不吃任何補品,即便晚年重病也是一樣。由於日常工作非常繁忙,所以領導是允許“吃小竈”的,但主席從來都不許兒女去。他總是讓李敏李訥等人,和大傢到食堂去吃大鍋飯,教育她們不要想著搞特權。
正是在主席的諄諄教誨之下,李敏和李訥子女一直都很平易近人,不會因為自己的身份就自覺高人一等。尤其是李敏,雖然她十三歲纔迴到主席的身邊,但受到父親的影響卻很大。
李敏一生都銘記父親的諄諄教誨
1936年齣生於陝北保安縣的李敏,原名叫做“毛嬌嬌”,這個名字是毛主席親自取的。不過幾個月後,母親賀子珍就到蘇聯學習去瞭,李敏直到4歲纔被送到母親身邊。1947年,11歲的李敏迴到瞭哈爾濱生活,2年以後的初夏纔再次見到主席。當時13歲的李敏將信將疑,直到工作人員將其接到北京,纔確認是爸爸來接自己瞭。
見到主席的時候,李敏還是愣住瞭,因為她隻有在畫像上看到過爸爸。即便拼命地尋找眼前這個男人的影子,但李敏的記憶裏卻是一片空白,她無法迴憶起兩三歲時的事情瞭。不過父女之間還是有感應的,李敏發瞭一會呆後,很自然地就叫瞭“爸爸”,主席張開雙臂將她摟在懷裏。
此後,這個重迴父親身邊的小姑娘,就深深地體會到瞭他的慈愛與嚴厲。
主席自認為虧欠“嬌嬌”太多,於是對她就多瞭幾分溺愛,還要求身邊的工作人員要嗬護她。他甚至多次教育李訥,“她從小就和母親相依為命,沒有享受過父愛,你要和爸爸一樣疼愛她。”所以,即便有時候李敏做一些調皮的事情,身邊的人也不太會為難她。但主席的愛並不是放縱,他在原則問題上十分嚴厲。
比如有一次,李敏提齣要去上海看媽媽,主席就沒有去送她,也不許身邊的工作人員送。他認為李敏已經是大孩子瞭,應當學會自己獨立生活,而不是一直享受被彆人照顧的待遇。於是,李敏隻好眼含熱淚獨自去上海看望媽媽,然後又獨自迴到北京。但就是這樣嚴格的要求,纔使得李敏的能力得到瞭鍛煉,在很多事情上都有自己的主見。
成年以後,李敏和孔令華戀愛瞭,她主動地告訴主席這件事。對於女兒的婚事,老父親當然不能掉以輕心,他專門搞清楚瞭孔令華一傢的身份。結果令他非常滿意,直誇“嬌嬌是個有眼光的人”。事實證明,李敏在擇偶方麵的確有眼光,她和孔令華相濡以沫十分恩愛,即便在最睏難的時刻都沒有背叛。
兩人結婚的時候,主席還特意拿齣400元稿費,在豐澤園擺瞭3桌酒席。一嚮不太擅長飲酒的他,那一天也與賓客不停地推杯換盞,臉上滿是老父親的得意與歡喜。主席的言傳身教,讓李敏夫婦一生都受用無窮,他們一直都保持著應有的本色。在晚年的時候,主席特意囑托李銀橋,“將來我不在瞭,要替我照顧好我的李敏和李訥”,李銀橋在此後也的確做到瞭這一點。
主席給李敏留下的遺産,正深深地體現瞭這種嚴厲與慈愛。他給深愛的女兒留瞭一筆錢,但數額又算不上特彆大,這就是老人傢嚴厲的一麵。但同時,主席還考慮到瞭李敏的生活問題,因此又留下瞭電視機和冰箱,這就是老人傢慈愛的一麵。
這筆遺産對於李敏來說,已經不再是物質上的東西,而是來自父親的那一份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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