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23/2022, 9:11:31 PM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研究生招生是國傢選拔高層次專門人纔的重要途徑,復試、調劑、錄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環節。作為研究生招生單位,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曆次中央全會精神,全麵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按照《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教育部關於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關於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等文件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確保考生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規範開展調劑工作,努力提升人纔選拔質量,全力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為積極穩妥做好復試、調劑、錄取工作,嚴格落實教育部、市教育兩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的工作要求,結閤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工作辦法。
第二條 堅持“按需招生、全麵衡量、擇優錄取、寜缺毋濫”的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全麵推進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穩步進行,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與管理
第三條 建立健全組織架構,落實責任製和監督製。堅持集體決策、統一領導,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研究生院、學科建設辦公室、學生處、機關紀委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審議復試錄取工作的各項政策、辦法、方案,分配調整分專業招生計劃,監督信息公開執行情況,切實做好保密安全檢查,決策處置突發事件,問責處置落實不力、違規違紀情況等。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是招生工作的執行機構。
第四條 研招辦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市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2.嚮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招生工作進展;
3.起草招生重大事項初步解決方案,收集、統計招生重大事項決策所需信息;
4.根據國傢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原則,編製並報送我校分專業招生計劃;
5.起草、報批和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6.組織開展招生谘詢宣傳工作;
7.負責實施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8.履行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9.完成招生方麵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各學院成立由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領導和組織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包括製定及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遴選和培訓工作人員、招生政策宣傳、組織實施復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上報、招生信息公開、負責處理復試過程中考生提齣的質疑和申訴等。
第六條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考務工作組、復試專傢組、技術保障組、後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組、監督檢查組。各工作組的主要職責是:
1.考務工作組 學院分管領導任組長,配備工作人員若乾,負責學院各學科專業復試考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落實保密安全管理,全麵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務工作。復試前,在學院網站公布復試名單;復試後,在學院網站公布擬錄取名單,整理歸檔考生資格審查材料、試題、考生答捲、評分記錄、麵試記錄等書麵材料,形成考生復試檔案,整理復試視頻影像資料,妥善封存保管,確保復試流程可迴溯。
2.復試專傢組 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成立若乾復試專傢組,每個小組人數不少於5人,另配備秘書1-2人,負責審核並確認考生身份、記錄復試過程、組織考生培訓、指導考生提前進行遠程復試係統測試等。復試專傢組設組長1名,組長一般應由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專任教師擔任,負責本小組的復試工作。復試專傢組的組成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復試專傢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3.技術保障組做好復試網絡和係統的保障工作,調試復試所用硬件和軟件,指導考生做好復試設備的準備和係統測試。
4.後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組 做好復試場地、辦公用品、防疫消毒用品的保障工作,指導復試工作人員做好防疫工作,對復試場所按照要求定期進行消毒。
5.監督檢查組 由學院紀委書記任組長,做好復試錄取過程的監督檢查工作。
第七條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復試管理
第八條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閤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
第九條 復試分數綫劃定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分數綫依據“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劃定,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定。
1.普通計劃分數綫
第一誌願報考我校的考生,所有初試考試成績(總分和單科成績)達到國傢規定進入復試的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參加我校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各學院在我校復試基本分數綫的基礎上,可以結閤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學術要求,不得齣台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各學科專業(專業學位類彆)確定的復試分數綫以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公布的為準。
2.專項計劃分數綫
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計劃”招生計劃為13名。報考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如下:
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生計劃為16名。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如下:
第十條 復試人數比例
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學院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並提前在學院網站公布。對閤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按實際閤格考生人數組織復試。“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不限復試差額比例。
第十一條 考生資格審查
復試前各學院要嚴格進行考生資格審查,身份和學籍學曆不符閤復試規定的考生,不得允許其參加復試。考生應按學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身份證如果丟失,可提交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開具帶照片的戶籍證明)。
2.準考證(如丟失可登錄研招網重新下載)。
3.學曆學籍材料
(1)應屆本科畢業生:《教育部學籍在綫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2)往屆考生: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如學曆校驗未通過或學曆證書丟失,提交《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
(3)尚未取得畢業證(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生,須上傳自考生準考證;尚未取得畢業證(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網絡教育本科生,須上傳網絡教育考生學生證。
(4)在境外獲得學曆學位證書的考生:《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4.大學學習成績單(加蓋畢業學校教務處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5.“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入伍批準書》(在個人檔案中留存,注意不是入伍通知書)、《退齣現役證》(退役部隊簽發)。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計劃”考生:《報考2022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錶》。
7.思想政治素質審查:考生需提交簽有具體意見並加蓋考生所在單位政工或人事部門公章的《2022年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錶現審查錶》。
8.復試費繳費成功截圖。
9.學院規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見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考生在復試開始前(具體時間參照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將資格審查所需全部材料掃描或拍照上傳至學信網“招生遠程麵試係統”(學院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學院由專人負責審查材料並及時將審查結果反饋給考生。若因疫情原因無法赴學校或檔案所在單位蓋章的考生,在保證材料真實有效的情況下可先行提供未蓋章的電子版材料,後續疫情解除後及時上報蓋章材料。
第十二條 政策照顧
1.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閤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高校學生應徵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閤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纍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我校將嚴格規範執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統一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外,不得擅自擴大範圍、另設標準。
符閤加分政策的考生,請在復試前三個工作日內嚮學院提齣申請,並提供相關項目的服務閤同及考核閤格(稱職)等相關證明材料。我校將根據教育部下發的相關名單或教育部文件相關要求嚴格審核考生資格,逾期不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方式見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第十三條 各批次復試前,各學院須提前在網站嚮社會公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初試總成績等信息)。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我校不做破格復試。
第十四條 復試方式和復試內容
1.復試形式:我校采用“網絡遠程麵試”的方式進行,堅持分批分時、錯時錯峰的原則。
2.復試時間:2022年3月26日至4月15日
注:具體復試時間各學院可根據工作安排適當調整,請關注各學院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請考生在近期務必保持聯係方式暢通(包括手機、郵箱等),以便接收關於復試資格審查及復試的有關通知。考生聯係方式以考生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為準。
3.復試平台:選用學信網遠程麵試係統作為網絡遠程復試平台,騰訊會議或釘釘會議作為備用平台,復試現場預留應急電話1部,聯係方式見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4.復試費用
繳費標準:依據天津市有關文件規定,收取復試費90元/生。
繳費方式:復試費用須由考生個人在我校財務處網上支付平台交納。繳費網址:https://pay.tiangong.edu.cn/。繳費時間:2022年3月22日至我校復試結束(具體繳費時間見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特彆提示:各位考生需要先在報名係統進行報名後再登錄繳費。請考生在網上繳費成功後務必將繳費成功截圖上傳至學信網遠程麵試係統。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考生調劑階段如需再次參加我校復試的,可不必重復繳費。
5.復試組成
復試由外國語口語、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閤素質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四個方麵組成。其中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內容按照已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2022年復試專業課考試大綱組織命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這一項考核結果不以具體分數體現,以“閤格”或“不閤格”體現,考核結果“不閤格”者不予錄取。
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長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製定。各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要明確復試時長,報考同一專業考生的復試時長要統一,原則上復試時長應在20分鍾左右,具體時間可由復試專傢組根據復試情況適當調整。
同等學力考生(包括高職高專畢業生、國傢承認學曆本科結業生)以及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於初試科目的本科主乾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視為閤格,加試由各學院組織,加試方式參照各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具體見經濟與管理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復試試題和復試成績
1.復試試題的命題、製捲、保管和評捲嚴格按照《天津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2.復試中各部分成績占復試成績的權重由學院根據學科特點自行確定,在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中公布,復試成績為百分製,滿分為100分,低於60分視為復試不閤格。
第十六條 體檢
擬錄取考生入學報到後,按照學校相關安排,統一進行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體檢不閤格者,按照《天津工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相關要求辦理。
第十七條 考生復試紀律及要求
考生在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各學院認為有必要的,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以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天津工業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生承諾書》等內容,在所報考學院的所有專業復試全部結束前,不得將復試有關資料及內容以任何形式上傳網絡或泄露給他人(或機構)。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傢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第四章 調劑管理
第十八條 調劑基本條件
1.符閤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達到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國傢規定進入復試的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同時符閤總分和單科分數要求。
3.考生調入專業應與第一誌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範圍內(專業代碼前兩位須相同)。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根據我校人纔選拔要求,初試科目為英語(二)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初試科目為英語(一)的學科(專業);初試科目為數學(二)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初試科目為數學(一)的學科(專業);初試科目為數學(三)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初試科目為數學(一)或數學(二)的學科(專業)。
6.除英語專業外,其他專業隻接收外國語為英語的考生。
7.第一誌願報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閤調齣專業和調入專業達到國傢規定進入復試的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我校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3個專業。
第一誌願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彆)進入復試的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閤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的考生,可直接進入本專業復試。
第十九條 調劑要求
1.按照教育部統一安排,“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以下簡稱“研招調劑係統”)開通後,各學院將按照調劑程序分時間段開展調劑考生復試工作,4月15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工作。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進行,未按調劑政策和程序進行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認可,錄取資格無效。調劑工作由學校研招辦歸口管理並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2.調劑係統開放時間、調劑誌願鎖定時間由我校統一設定,每次開放調劑係統持續時間不低於12個小時,考生調劑誌願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24小時。
3.調劑係統開放前相關學院將在學院官網提前公布開放時間和開放時長。
4.各學院要提前擬定接收調劑要求,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在受理考生調劑申請時,各學院要堅持公平,擇優調入。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名單。
5.嚴禁任何學院或個人任意圈定調劑復試考生範圍,不得以考生提交調劑誌願的時間先後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彆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6.復試後,學校在調劑服務係統中,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服務係統,進行待錄取確認,未按時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
第二十條 調劑程序
第一批調劑考生復試後仍有缺額的專業將繼續調劑,考生須及時關注調劑服務係統缺額情況和學院網站通知。
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綫要求或者未能通過我校復試的第一誌願考生,可自由選擇調劑轉齣至其他招生單位參加復試。
第五章 錄取管理
第二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按照“按需招生、全麵衡量、擇優錄取、寜缺毋濫”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 計劃管理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年度碩士研究生總招生計劃、各有關部門下達的專項招生計劃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嚴禁超計劃錄取考生。根據教育部下達的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結閤各專業閤格生源復試的具體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審議通過後,可對部分專業的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第二十三條 錄取總成績計算: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7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
考生錄取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總成績=(初試成績÷5)×0.7+復試成績×0.3。
工商管理(MBA)、會計(MPAcc)、工程管理(MEM)的總成績計算以經濟與管理學院公布為準。
第二十四條 錄取規則
各專業一誌願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彆排序,先錄取一誌願考生,後錄取調劑考生。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同一專業如有不同學習形式(全日製、非全日製),則按照全日製、非全日製計劃分彆排序錄取。
考生按總成績排序優先錄取。在總成績相同情形下,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優先錄取。如上述考生復試成績仍相同,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形成關於上述考生排名的書麵意見,報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第二十五條 復試工作完成後,各學院匯總復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經審核確定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在學院官網公示10個工作日。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齣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同時要公布谘詢及申訴渠道,並保證相關渠道暢通。
第二十六條 公示結束後,我校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台”將擬錄取名單報天津市高招辦進行錄取檢查,並按要求嚮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台”備案信息為準。
第二十七條 不予錄取的情況
1.未經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閤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曆(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3.復試成績低於60分視為復試不閤格,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課程成績低於60分為不閤格,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閤格者,不予錄取。
6.未經相關學院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二十八條 考生一旦“確認擬錄取”則視為同意被我校擬錄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齣取消擬錄取資格。
第二十九條 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國傢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齣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取消錄取資格。
第三十條 我校非全日製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嚮就業人員。定嚮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嚮協議就業,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彆簽訂定嚮就業協議,畢業後派遣至定嚮單位就業。定嚮考生在學期間人事檔案、工資關係、戶口等留在原單位。全日製非定嚮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嚮選擇的辦法就業,學校及天津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推薦以及就業派遣等相關手續,非定嚮就業考生在學期間人事檔案需轉入我校。
第三十一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我校在新生入學後3個月內按照國傢招生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閤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六章 考生端設備及環境要求
第三十二條 係統要求 。 我校采用學信網遠程復試係統、騰訊會議係統或釘釘會議係統作為遠程復試係統。學信網遠程復試係統為遠程復試首選係統,騰訊會議或釘釘會議係統作為備用復試係統。考生要提前下載、安裝、注冊學信網遠程復試係統、騰訊會議係統或釘釘會議係統,並按照學院規定的時間配閤完成遠程復試係統的模擬測試,確保滿足復試要求。
請考生仔細閱讀學習《學信網復試係統考生端操作手冊》(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若使用騰訊會議或者釘釘會議進行復試,為保證達到“雙機位”要求,請考生提前準備至少2個會議賬號,分彆命名為:考生姓名1、考生姓名2。
第三十三條 機位配置。考生參加復試須使用“雙機位”。“第一機位”從考生正前方采集考生本人音視頻信息,復試全程開啓,攝像頭取景範圍不能過小,考生正麵麵容及雙手須全程在視頻錄像範圍內,可視範圍內不能有任何可能與復試相關的物品或資料。“第二機位”要能夠采集考生所處環境的整體情況,位於復試場所遠端,與考生後背成45°角,能夠拍攝到考生本人和電腦屏幕,復試全程開啓。
第三十四條 設備要求。建議考生盡可能使用電腦(筆記本電腦/台式機電腦+外置攝像、麥剋風設備)作為“第一機位”復試設備,使用手機作為“第二機位”復試場地監控設備。“雙機位”音視頻信號采集應清晰流暢。請考生提前準備好相關設備,並保障復試期間設備電量和內存空間充足,連接優質網絡,盡量使用有綫網絡連接和4G以上連接方式,確保設備功能滿足復試要求。考生可根據個人情況適當準備備用設備。
考生使用電腦或手機進行遠程復試的過程中,遠程復試係統要始終全屏顯示。考生設備不允許再運行其他網頁或軟件(學院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須徹底關閉各種可能中斷或影響考試的應用程序,特彆是微信、QQ等易彈齣窗口的軟件,確保設備處於免打擾狀態,保證復試過程不受其他因素乾擾或打斷。因其他應用程序或軟件造成視頻復試中斷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在復試期間不得惡意斷網,未經復試工作人員同意,擅自操作復試終端設備退齣復試考場的,視為主動放棄復試資格。如發生設備或網絡故障,聽不清問題時,須立即嚮復試小組反映,主動采用學院規定方式與學院保持溝通。
第三十五條 環境要求。復試過程中,考生須保證在獨立、無乾擾場所參加遠程復試,復試房間其他電子設備必須關閉,不允許齣現可能乾擾復試進行的其他聲音。復試過程中,復試房間內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員。復試時環境亮度閤適,光綫不能過暗,不要逆光。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閱資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機構以任何方式的助考。復試期間的視頻背景必須為真實環境,不允許使用虛擬背景或者更換視頻背景。
第三十六條 儀容儀錶。考生復試時須保證視頻中本人圖像清晰,不能過度修飾儀容,不得佩戴墨鏡、帽子、頭飾、口罩、耳機等,頭發不得遮擋麵部、耳部。
第七章 網絡突發狀況處理方法
第三十七條 考生在網絡遠程考核過程中若齣現視頻卡頓、黑屏等現象,可嘗試刷新界麵或關閉APP重新進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