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1/2022, 4:47:05 PM
文| 徐媛
近日,媒體報道,安徽蚌埠第一人民醫院兒科醫生劉�D,在去年考研政治考試中,為一位暈倒的考生急救。昏迷考生恢復意識後,他返迴座位繼續考試。這兩天考研成績齣爐,劉�D分數沒有達綫,與心儀的高校失之交臂,他對記者說,“如果再發生一次,我還會選擇救人。”
據劉�D迴憶,當時情況十分緊急,大傢正在緊張答題,突然一名考生臉色發紫,全身抽搐,昏迷過去。劉�D衝到她的座位前,發現她的心跳、呼吸全部停止。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可能等不到120。他趕緊為女生進行心肺復蘇,持續按壓幾分鍾後,女生呼吸、心跳逐漸恢復。可以想象,如果不是關鍵時刻劉�D的挺身而齣,女生極有可能錯過搶救的黃金時間。
安徽蚌埠第一人民醫院兒科醫生劉�D在工作場閤,圖片來源:網絡
新聞齣來,劉�D考場救人的行為感動眾人,大傢紛紛為這位好人醫生點贊。很多網友說,雖然他成績沒過綫,但他的醫德是滿分,高校應該對他破格錄取,讓好人有好報,好人不會因做好事而吃虧。
考研是攸關命運的大事,競爭激烈,考場上每一分鍾都很關鍵,劉�D是第二次考研,為其投入的精力和經濟成本可想而知,但在考場緊張答題之際,他將救人放在第一位,不由分說地挺身而齣,讓垂危的生命脫離險境,用實際行動踐行生命至上的理念,這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對這樣難能可貴的美德予以奬賞,鼓勵更多人在類似情況下施以援手,是社會大眾樸素正義感的體現,也是社會良序運行的重要保障。
問題在於,劉�D的善舉,是不是達到瞭需要破格錄取的程度?或者說,對劉�D美德的嘉奬,是不是一定要以破格錄取為手段?
1.
在支持破格錄取的網友中,有人提到瞭我國第一位女院士林巧稚的故事。民國時期,一直想學醫的林巧稚報考協和醫學院。在最後一場英語考試時,一位女生中暑暈倒,監考的男老師不方便施救,林巧稚二話沒說上前幫忙,跟老師一起將女生抬到休息室。憑藉略懂的醫學常識,她為女生解開旗袍紐扣,用濕手巾為她降溫,女生醒瞭過來,林巧稚卻錯過瞭考試時間。她以為自己徹底沒戲,沒想到北京協和醫學院瞭解她的救人事跡後,予以破格錄取。理由是:“我們協和醫學院可以培養無數具有優秀醫學技能的學生,但卻不一定能夠培養齣具有優秀醫德的學生。”
錶麵上看,林巧稚和劉�D醫生麵臨的情境類似,同樣是至關重要的考試場閤,同樣是麵對危急的同學毫不保留地果斷相助。如果說林巧稚的故事頗為傳奇,有特殊的時代背景,不可同日而語,那麼在現代,見義勇為者被高校破格錄取,也不乏先例。
2003年,清華大學破格錄取瞭一位見義勇為的學生。被破格錄取的學生叫張亞超,來自河南省新鄉一中。在高考前5個小時,他與宿捨外行竊的歹徒搏鬥,頭部被砸傷。傷情影響瞭他的正常發揮,隻考瞭576分,與清華大學的提檔綫相差瞭72分。清華大學經過學校自主招生程序,對張亞超進行認真考查,破格錄取他為自動化係的國防定嚮生。
同樣在2003年,天津大學2002屆本科畢業生莊泓剛,考取本校研究生,距天大自定復試分數綫相差兩分。2001年他曾搶救落水兒童,被授予“天津市見義勇為優秀大學生”榮譽稱號,學校考慮到他的英勇事跡,將其破格錄取。
此外還有,2008年,曾在汶川大地震中捨己救人的申龍、王佳明、歐陽宇航、張博四少年,分彆被保送進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高等學府;2009年,被評為全國抗震救災小英雄的德陽東汽中學女生馬小鳳和“可樂男孩”薛梟,分彆被免試保送到復旦大學和上海財經大學。2010年,在玉樹地震中連救4人的小英雄尕瑪朋措被保送進清華大學。
2014年“奪刀少年”的事跡,將相關討論推嚮高潮。來自江西宜昌的柳艷兵和易政勇,在公交車上同歹徒激烈搏鬥,救瞭一車人的性命,自己卻因身負重傷,錯過高考。當時民意沸騰,強烈呼籲高校對兩位少年免試錄取。很多高校紛紛拋來橄欖枝:清華大學提齣,兩位少年補考後,若有意嚮報考清華,招生辦會提供幫助,很有可能破格錄取;澳門大學直接送來瞭校長簽署的錄取通知書,得知他們英語不好後,承諾用一年時間對兩個學生進行英語培訓。最後兩位少年迴絕瞭名校的邀請,憑分數考上瞭大學。
江西“奪刀少年”柳艷兵
在網友看來,雖然劉�D醫生的處境不像“奪刀少年”那麼凶險,沒有發生流血事件,但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從挽救生命的角度講,他善行的意義同樣重大,既然這方麵早有先例可循,為何不能給劉�D醫生一個破格錄取的機會呢?
2.
在一眾呼籲聲中,也有人提齣反對意見。一部分人之所以呼籲破格錄取,是不希望看到好人因為做好事而吃虧。但有網友提到,在此次新聞事件中,劉�D考場施救後,監考人員延長瞭十分鍾答題時間――至少在時間方麵,當場已經給予劉�D相應的補償。政治考試是第一場考試,後麵的英語和專業課考試不受救人事件的影響。從錶麵上看,很難說劉�D考研落榜和考場救人之間有必然的因果聯係。如果救人隻是考場上的一個意外,劉�D為此付齣的代價不大,有沒有必要因為這個意外,不惜破壞規則,予以破格錄取呢?
在反對意見看來,即便隻看劉�D善行的性質,不去計較背後的代價如何,也不應該以破格錄取作為奬賞的手段。高考也好,考研也好,都是以分數見高下,不是以道德見高下。道德的摻入,會破壞程序正義。說到底,救人是一個偶然事件,那些沒有機會在考場上救人,沒有被媒體曝光的人,品德難道就不高尚嗎?不能因為一個人偶然地救瞭人,就讓他擁有趕超其他人的機會,這對其他考生不公平。
反對者更擔心此門一開,會給權力製造尋租的空間。如果有人因為考場救人可以破格錄取,因為奪刀救人可以保送,那麼再發生類似的事件,尺度和標準該如何把握?誰說瞭算?這樣一來,會不會有人利用手中的權力,將一些雞毛蒜皮的事,也定義為“見義勇為”,以此來申請高考加分或破格錄取呢?
資料圖
正因為始終伴隨公平方麵的質疑,高校在破格錄取時不得不謹慎。迴看以往破格錄取案例,除去地震救人等特殊因素,見義勇為固然是重要的考量,但不是唯一的考量。比如2003年被清華大學破格錄取的張亞超,平時成績非常優異,曾經在模擬考試獲得全市第一名。如果不是抓小偷受傷,他憑自身實力也很有可能考上清華。且在自主招生過程中,有十位教授參與麵試,麵試組滿意之後,張亞超纔拿到瞭錄取通知書。
同樣,天津大學破格錄取莊泓剛,不僅因為他的英勇事跡,也因為他的專業成績離復試綫隻差2分,他在本科學習期間一貫品學兼優。從兩個案例中可看到,高校並沒有因為好人好事而降低自身的學術標準和教育門檻,破格錄取比起說是弘揚正氣、奬勵善行,更像是高校的惜纔之舉,不想因為偶然因素,錯過一位德纔兼備的學生。
見義勇為該不該被破格錄取,民眾的態度一直是矛盾的。既希望好人受到社會的奬賞、命運的眷顧,又不希望對他們的眷顧,破壞現有的製度,危及整體的公平。在絕大多數人那裏,破格錄取不是絕對不可行,而是規則的不透明、不公開,讓人難以放心。
所以,與其一直在“該不該破格錄取”的框架裏打轉,不如高校完善破格錄取的規則――明確基本的分數要求,所考察學生的指標,每個指標的權重――既確保考試選拔人纔的價值得以實現,又防止這一規則被人惡意利用。隻有透明度有保證,規則經得起質疑,高校多元化的招生訴求,和民眾期待嘉奬好人的樸素願望,大可相互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