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2010-04-23T03:51:13+08:00
本帖最後由 瘋之榖 於 2010-4-23 04:51 編輯
權益、責任與專業
轉貼自:
http://www.nurse.org.tw/userfiles/file/magazines/74
期護訊.pdf
99.03.06本會第八屆第一次會員代錶大會專題演講
監察委員 尹祚芊主講 梁淑媛組長 整理
權益、責任與專業
由於護理人員的努力與發揮的功能受到社會大眾肯定,本人有機會經全聯會推薦,獲總統提名經立法院通過擔任監察委員,監委的主要功能是對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者,行使彈劾或糾舉,對公務機構則可提齣糾正。案源可來自中央及地方政府巡查、民眾陳情,或是媒體。凡經立案,一一查證公務人員有無怠忽職守或違法之後,發揮激濁揚清之功能。
今年初媒體報導勞委會提齣修法草案,將設勞動派遣專章,明訂六大行業不得派遣,其中保全、海運、航空和運輸業均錶示能完全配閤,為了維護民眾生命財産安全他們根本沒有派遣,讓人不可思議的是有醫療業者反對禁止派遣,所持理由為擔心偏遠地區民眾生病無醫師,而衛生署醫事處石處長則錶示偏遠地區醫師是由各醫療機構"支援",與派遣不同,可見醫界對派遣的定義似乎並不是很了解。護理業務與派遣業有何關連呢?
由派遣製度看護理人員權益
派遣的齣現是因企業為了減少聘僱正職勞工,減輕公司提列各項人事成本的負擔,因此改以「派遣」型態進用勞工,一般以負責「非核心工作」為主。「派遣」的三方關係,一般「派遣勞工」是由「派遣公司」僱用,然後指派到「要派公司」提供勞務。派遣勞工的薪資、勞健保等費用一般由「派遣公司」負責,但工作則接受「要派公司」指揮監督。依據勞委會的資料,約84%的派遣公司或機構並未善盡維護勞工權益的責任,除了少數具有高技能的派遣勞工,有能力以個人實力與僱主協商齣理想的勞動條件外,大部分的派遣勞工多是屬於低收入、少福利與替代性高的勞工。
我們應關心的是護理人員是否也有派遣人力?他(她)們有沒有加入公會?(她)們的權益有誰在照顧?曾經有機會與一位被派在某藥廠擔任"研究護士"的護理人員交談,因而瞭解到派遣公司與藥廠均未為她投保勞健保。因此案例進一步請教台北市護理師護士公會,纔發現依現行法規,"公"會是沒有辦法為會員辦理勞健保,而必須加入職業"工"會纔行,目前台灣地區計有台北市及高雄市二個職業工會,以台北市而言,有100多個會員,其中80多位為特彆護士,這些特彆護士因為要作執業登記依法必須參加公會,另因需要勞健保被迫參加"工"會,後者每年會費為1500元,這是一筆額外的付費,錢或許不是太多,但凸顯齣來這群同仁的權益有被疏忽之虞,在台北市、高雄市還有"工會",其他縣市若有類似工作情況的護理人員,他(她)們最基本的勞健保是如何投保的呢?
集體勞動權的行使必須仰靠一個強而有力,具有代錶性的團體齣麵,而受僱於同一派遣機構的派遣勞工,大多被派至不同的要派機構提供勞務,派遣勞工之間往往沒有互動,少有共同的利益,因此組成工會睏難,進行協商也不容易,這些人需要一個強而有力的團體去保障他(她)們的基本權益。國傢站在維護人民基本權益的立場要修勞基法,成立派遣專章,但令人不解的是,居然在護理界裡仍有為數不少的派遣員工,很遺憾的公會及全聯會沒有聽到她們的聲音!
或許大傢認為這隻是極少數人的權益,更大更重要的是,所有13萬執業護理人員需要在一個健康、正嚮的環境裡工作的權益,不是嗎?
因為有品質的工作環境纔能有品質的病人照護
(Quality Workplaces=Quality Patient Care)
Aiken,I.H. etal,(2002)之實證研究結果明確顯示,人力不足或素質不佳的護理會導緻包括病人跌倒、壓瘡、用藥錯誤、院內感染、再入院率、急診、住院日期增加及死亡率不良事件的增加。而不良事件增加將導緻健保費上漲,因此隻有有品質的護理工作環境,病人的照護品質纔能提升,而究竟什麼是正嚮的工作環境呢?
依據2007年ICN在國際護師節提齣之正嚮工作環境的八大層麵包括:
1. 閤理的給付或報酬:薪資、勞健保、職災補償、資遣費、退休金、加班費、公傷假、休假等都包括在此項目中。
2. 適當的人力、閤理的工作量,不受雇主的壓榨與剝削。
3. 安全的工作環境,如未受適當防護的化療配置,化療即不能在病房單位內施行;沒有負壓設置病房,不可收開放性肺結核患者etc.。
4. 完善的設施,務必能配閤病人的需求,如足夠的呼吸器、IV pump等。
5. 補給要能符閤需求,如N95口罩及手套、安全空針等, SARS時代的悲慘教訓在醫療史上是不可磨滅的!
6. 受到基本的尊重,不應被辱罵、騷擾、歧視、虐待(包括語言及非語言的)。
7. 被支持、肯定(含主管、同事、病患及傢屬、社會大眾)。
8. 持續教育與專業成長
。
護理團體的責任
所有護理同仁相信都期盼能在正嚮的工作環境裡執行業務發揮功能,專業團體更應積極爭取與保障同仁的權益,但重要的是在專業團體站齣來時必須有所本,亦即要有明確的事證,隻是當護理人員身處在負嚮的工作環境,會到公會網站反應抱怨,但卻不願意也不敢說齣工作單位,甚至自己的薪資、福利、待遇等都隱瞞,會員究竟怕什麼?是因為對自身權益認識不足、怕負責任、怕丟工作?抑是因為對組織的承諾而不敢提齣?
但這些都會使專業發展受到影響。專業團體固然有善盡維護成員基本權益之責任,而執業人員亦必需知道本身的權益,且具備評估自己執業環境的能力,更要有勇氣反應自己執業環境的良窳。
專業團體中在座的你我,受到其他人員的信任而成為會員代錶,也多是醫療機構之護理主管,在維護我們自己同仁權益時,應擔負怎樣的責任?我在此要以幾個實際發生的案例提醒大傢。
一、切忌委屈求全:
某傢醫院有一位護理人員被病人以言語及行為騷擾,這位護理人員立即告知護理長,護理長也嚮主治醫師反映,但主治醫師卻說護理人員「大驚小怪,不過是病人吃吃護理人員豆腐而已」,當時護理長及護理人員即未再有進一步的行動,這個病人食髓知味之後,又騷擾了住院女醫師,主治醫師纔開始處理,若非該病人再騷擾女醫師,類似此狀況護理人員絕不可就隱忍下來,應嚮目前各機構均設有之兩性平權及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反應以獲適當處置。
二、著眼大處、要有遠見:
薪水的多寡可做為對專業肯定程度的指標之一,公務人員55歲退休,正是專業能力最佳的時候,開闢第二個職涯時,有的機構在聘任的時候會唱高調說「反正妳有退休金應不在乎薪資,繼續為社會貢獻」因而給予較低薪資,但一位從公務體係退休的醫師,卻可以得到對應其專業的高報酬,要求護理人員不計較薪資是不尊重其過去的學經歷背景,假設任主管職,如果主管的薪水低,更遑論其他副主任、督導及護理人員,會連帶受到影響,所以即使退休後應聘職務,可韆萬勿以為個人不計較,但後果卻是其他一連串的同仁因而被減少了薪資!
三、切忌成全小我、犧牲大我:
護理人員一嚮很注意形象,也給人溫文儒雅的感覺,但是我要提醒各位護理主管,若是為了維持自己優雅高貴的氣質而不勇於爭取權益,就會犧牲掉護理人員及病人的權益,甚至護理專業的未來!
四、勇於負責:
93年某地公衛護理人員幫小朋友施打日本腦炎後死亡,經過衛生署審議調查,整起事件被評定為意外,但該護理人員卻遭到檢察官起訴,當時引發舉國公衛護理人員嘩然,聯閤在無醫師處方箋下拒打嬰幼兒各種預防注射,全聯會亦支持公衛護理人員,認為執行業務即應受法令保障,如政府政策希望公衛護士執行偏遠地區之預防保健工作,除了教育之外應該付予權利,因而之後衛生署修改「傳染病防治法」,保障公衛護理人員執行預防注射業務的正當性。遺憾的是,後來有公衛護理人員嚮我反映如此一來讓她們責任倍增,還不如當初。但事實上,公衛護理人員依其專業及標準作業流程執行權力,自應勇於負責,要發展專業也得承擔責任,專科護理師亦同。
再如,發生醫療糾紛時,有的主管會否認接到下屬告知好讓自己置身事外,殊不知,不論是保持緘默、佯裝不知或獨自忍耐,均非解決問題之道!
全聯會20週年時,經由共識營,研擬齣策略藍圖,清楚列齣未來努力的方嚮,但同時我認為專業組織及社團更應善盡的責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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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深入瞭解護理人員的工作環境:
以桃園護理師護士公會為例,在民國92年開台灣各地方公會之先例實施理監事組隊探訪基層,並將成果於理監事會議上分享,而後其他公會也開始跟進,藉由訪視了解基層護理人員所受到的一些不閤理狀況,如某機構聘5位護理人員卻隻給2位買勞健保及加入公會,這就是剝奪同仁之權益。而如果機構拒絕公會的探訪,反而啓人疑竇,愈不願意讓我們去參訪的機構,我們應會同勞工局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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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護理人員代言爭取應有的基本權益:
目前我們在中央健保局及其他衛生署醫療相關的各個委員會,均有來自各專業團體機構的護理人員參與,期盼這些代錶在第一時間知道政府政策就應錶達護理界意見,以維護及爭取同仁之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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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資源,把握契機:
往年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和中華民國學校衛生護理學會創造一個慣例,即每一年都會與教育部長見麵陳述問題。此外,民國97年9月更為校護兼職主計和人事的問題嚮監察院陳情,因為兼職工作,而影響到本身的教職員生的保健業務,此案正在監察院審理調查中。另有關醫療機構人力設置標準已經超過20年沒有修訂,因為每次討論修訂內容時,在會場上各醫事團體就開始角力,包括醫院協會和各層級醫院協會與護理團體的立場對立,最後事情又被延宕,這是主管機關未善盡協商的職責,另外在公立機構護理師以護士任用也公然違法,如前述,均有待護理團體繼續努力,甚至嚮監察院陳情俾便正式調查了解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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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平台,讓資訊流通:
全聯會護訊應是最佳可運用的資訊平台,應有專人好好的設計運用,增加其閱讀性,成為大眾重要資訊的來源與彼此訊息交換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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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專業,行銷專業:
要善用媒體行銷專業,
2010年二月份讀者文摘指齣台灣最受信賴的行業,
護士
的行業排名第三,僅次於消防員及司法官,甚至於高於醫師
,南方朔指齣,早期醫護人員的的社會地位高,但現在醫療糾紛太多,排名自然下滑;而沈富雄指齣:「隻要一個人的職業沒有讓人不信任的空間,信任度就會很高,比如消防員或護士…」。此乃絕佳時機,我們要好好利用媒體公關行銷我們的護理專業,讓社會大眾知道護理專業的重要性及被信賴度。在此要強調的是護理同仁不論在那個職位上都非常的忙碌,對於專門的行銷,畢竟不是我們的專長,隻要在財務允許的情況下,各地方公會或全聯會可以委託公關公司等熟悉行銷手法與媒體關係為護理行銷,比起我們自己的努力是可達事半功倍之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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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營造公會、全聯會的氣氛,讓會員感受到〝傢〞的感覺和功能。
最後,讓我們一起努力,每個人都要從自己本身開始重視基本權益,但也要同時勇於承擔責任,如此纔能邁嚮專業自主,願與所有護理同道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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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位剛卸任的護理全聯會理事長,現任監察委員一職的~演講文稿~........
老實說如果不是看到~發文時間2010年3月6日.....
我還以為看到的是十幾年前的~舊議題~
不過是老調重談,但卻看不到有點~進展~的演變......
不知各位護理同仁看瞭心得感想如何??????
我早說過瞭~護理公會隻是服務那些正職公務人員的~公會~
又再次證明之前我所說的.....~一堆死公務員心態的作風~
各位在私人醫療診所或長照單位的護理人員,妳們再繼續躲在暗處哭泣,默不吭聲,不嚮政府提齣訴求......
各位~
摺磨下殘存的~偉大的南丁格爾
~< 那位楊衛生署長所言 >
結果,就是愈來愈惡劣的護理職場........
有經驗的護理人員繼續不斷增加離職率,但卻沒有新血願意加入辛苦又吃力不討號護理職場
這種慘況,真的會在3-5年內即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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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