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2008年宣布在啟德新發展區推行本港首個區域供冷係統計劃,最新一份《審計報告》發現,在2011年投得第二期工程閤約的承建商,在營運係統期間,曾12次不達標,雖然隻有一次被評為與其供冷係統的實際錶現有關,但負責項目的機電署從未調整過營運費用,亦無評核其行政及呈報職責。翻查資料,承辦商為協興工程有份的閤資公司。
另外,截至去年中,該承建商提交的25份事故報告中,有5份涉及供冷站漏水或水浸相關事故,惟所有事故均無匯報事故級別,亦無列明呈報時間,機電署亦無備存相關記錄和跟進行動,報告建議署方改善有關呈報機製,並確保職員在實地視察後,有備存相關記錄和報告。
啟德區域供冷係統分為三期進行,以配閤啟德發展區內發展項目的時間錶,整個項目共批齣11份閤約,預算用由2009年的16.71億元,大幅增至49.455億元,增幅達196%。
最新一份《審計報告》發現,截至去年8月,除瞭第三期餘下的4項仍在進行的工程外,其餘7份閤約已在2013年1月至2020年2月期間完成,全部均較其原定閤約完工期遲1至16.4個月,當中最嚴重的為第三期的C和D閤約,分別延期16.4個月和9.2個月。
報告指,機電署採用設計、建造和營運閤約安排,以推行啟德區域供冷係統,並在2011年2月嚮承建商批齣閤約,金額為19.411億元。該閤約下的設計和建造工程在2011年3月展開,並在2014年9月完成,較原定閤約期遲6.6個月,而帳目在完工後逾一年纔結算,最終閤約金額為17.325億元,較原定費用增加5.6%。
閤約金額增加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工程顧問認為,原屬第三期工程的北部和南部供冷站的部分屋宇建築工程,應提早在第二階段進行,承建商實施緩解措施以追迴工程進度,並就額外的屋宇建築工程開支提齣申索,涉及4,720萬元。
報告稱,承建商的每月營運費會因應其錶現水平而調查,而係統由2013年1月啟用至去年3月31日期間,就8個用戶支站而言,共有12宗涉及個別支站不達標的個案,惟機電署認為,隻有一宗個案的成因是感應器維修工程導緻未能提供數據,與承建商營運係統的實際錶現有關,但機電署從未就此調整過營運費用,亦僅在2020年11月起纔就實地視察作記錄,但有關報告並無述明視察結果和跟進行動,失去監察作用。
報告未有點名涉事的承建商,但翻查資料,機電署在2011年3月嚮「Hong Kong District Cooling, DHY Joint Venture」批齣有關閤約,屬於協興工程有限公司、達爾凱(亞洲)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及景福工程有限公司的閤資公司。
報告認為,機電署應改善其錶現監察機製,包括改善營運費用調整機製,以更確切反映承建商的錶現水平、納入新的關鍵績效指標,包括行政及呈報職責,以及改善視察機製、提醒職員遵從進行實地視察的指引,以及定期就係統實地視察的結果編製管理資料,以作監察用途。
爆事故惟無錄級別、部分更欠時間
另外,報告又指,閤約列明,承建商應在首次知悉發生嚴重和緊急事故後的15分鐘內,盡快嚮機電署呈報,並協助處理事故,而截止去年6月30日,同一承建商嚮機電署提交共25份事故報告,當中5宗是與供冷站漏水或水浸相關的事故,惟所有報告均沒有匯報事故級別,部分報告更無列明嚮承建商管理層和機電署呈報事故的時間,而署方亦無備存相關記錄,以及所作齣的跟進行動。
另外,根據最新一份錶現審計報告,北部和南部供冷站的初級端冷凍水迴水全年平均溫度均低於設計溫度逾兩度,可能會影響供冷係統機組的效能和錶現,惟截止去年6月30日,機電署並無就此嚮區域供冷係統用戶發齣任何敦促改善通知書。
報告建議,機電署應持續檢討冷凍水迴水溫度偏低對啟德區域供冷係統運作和可靠性的影響、改善供冷係統製冷站的運作和維修保養,以免再次發生漏水或水浸事故,並應加強監督承辦商遵從事故呈報規定的情況。
仍有近10個項目未接駁區域供冷係統
另外,報各又發現,接駁係統的發展用地清單未有涵蓋為各用地的發展項目提供區域供冷服務作跟進所需的資料,截止去年8月,啟德發展區內6個現有公共發展項目和3個現有私人非住宅發展項目尚未接駁啟德區域供冷係統。報告認為,該署需與與相關決策局/部門和負責各方密切聯繫,以便為相關發展項目提供區域供冷服務,並應留意政府研究將東九龍五幅商業用地改劃作住宅用途的進展,以檢討區內發展項目的製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