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6/2022, 6:08:42 AM
很多小夥伴
經常在小區電梯、路邊、燈箱屏
看到無處不在的廣告
這些廣告必然會産生經濟收益
然而這筆錢到底歸誰?
《蘇州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
已於3月1日正式施行
其中明確提齣
小區公共收益歸業主,挪用屬違法
趕緊來瞭解一下!
正式施行!這筆錢歸業主所有
3月1日,新修訂的《蘇州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正式施行。新修訂的《條例》共六章八十六條,設總則、業主和業主組織、管理和服務、使用和維護、法律責任、附則六章。
《條例》中有哪些重要規定?
又會如何影響到我們的生活呢?
01
業主注意
作為業主
這些內容需要重點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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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業防疫請配閤
《條例》第八條明確,依法配閤物業服務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是業主的義務。
二、增設電梯可錶決
《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三款:既有多層住宅需要使用共有部分增設電梯的,應當經本幢或者本單元房屋專有部分麵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錶決,並經參與錶決專有部分麵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錶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
《條例》還規定, 鼓勵和支持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為業主達成自願增設電梯協議提供服務,物業服務人應當為增設電梯提供必要的協助。
三、住宅裝修有章法
《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二款及第三款:不需要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房屋結構改造, 禁止拆改房屋的基礎、牆、柱、主梁及屋架等主要承重構件, 或者超過房屋原設計承載力增加荷載;涉及在樓麵結構層開鑿洞口或者擴大洞口,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中抗震、防火措施以外的非承重牆體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在施工前嚮縣級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申請房屋結構改造安全行政許可。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住宅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應當持有關資料嚮物業服務人辦理登記手續, 簽訂並嚴格遵守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不得影響他人生活。
四、車位不夠有新招
《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明確: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 建設單位應當首先滿足本區域內業主的停車需要 ,其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齣售、附贈或者齣租等方式約定。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配建的訪客汽車停車位、車庫不得齣售、附贈或者齣租。未配建訪客汽車停車位的,經業主大會決定可以依法閤理設置訪客汽車停車位。
《條例》第七十條第五款明確:建設單位未齣售或者未附贈的車位、車庫,應當優先齣租給本區域內業主,租金按照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業主要求承租車位、車庫的,建設單位不得隻售不租。
《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二款明確: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人應當通過抽簽等公平方式齣租公共、共用車位、車庫;經業主大會決定, 可以采用先到先停等優化停車資源的方式使用公共、共用車位、車庫。
五、專項資金專項用
《條例》第七十六條:物業保修期屆滿後,發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以及人身、財産安全的緊急情形之一,需要立即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應急維修、更新和改造的,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外牆、屋麵防水損壞造成滲漏的;
(二)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公共護(圍)欄破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四)樓體單側外立麵有脫落危險的;
(五)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
(六)消防設施損壞,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
(七)其他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財産安全的緊急情況。
02
物業注意
作為 物業
這些內容需要重點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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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不可強製要求業主“刷臉”
《條例》第四十六條明確: 物業服務人不得強製業主、物業使用人通過指紋、人臉識彆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設施設備。
處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個人信息應當依法進行並確保信息安全。
二、不可隨意收取物業費
《條例》第五十條第一款及第五款:收取物業費應當遵循閤理、公開和質價相符的原則,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按照國傢和省有關規定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市場調節價。
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物業服務收費成本調查和物業服務收費糾紛調處機製,對物業服務人擅自擴大範圍收費、不按照規定明碼標價等問題進行督促整改,指導物業服務人規範收費行為。
三、小區公共收益應公示
《條例》第五十四條第四款: 公共收益扣除必要的閤理支齣後應當主要用於補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物業管理方麵的其他需要。 公共收益主要用於補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按年度補充,補充比例應當不低於百分之五十。
《條例》第五十六條前兩款規定瞭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公共收益的財務審計要求,並明確審計結果應公示。
同時,《條例》第八十、第八十一條規定, 物業服務人挪用、侵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公共收益等業主共有財産的,責令其退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侵占金額二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換物業前,舊物業仍應服務
《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三款:物業服務閤同終止後,在業主或者業主大會選聘的新物業服務人或者決定自行管理的業主接管之前, 原物業服務人應當繼續處理物業服務事項,維持正常的物業管理秩序, 並可以請求業主支付該期間的物業費。
五、物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物業服務人應當加強日常巡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提醒業主、物業使用人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業主、物業使用人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的,物業服務人應當采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並嚮業主委員會、居(村)民委員會報告。
看到沒?
《條例》第五十六條前兩款
規定瞭 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
管理公共收益的財務審計要求
並明確 審計結果應公示
《條例》第八十、第八十一條規定
物業服務人 挪用、侵占公共收益
責令其退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可以並處挪用、侵占金額二倍以下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小夥伴就問瞭
條例中所提到的小區公共收益
都有哪些呢?
什麼是小區公共收益?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規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産生的收入,在扣除閤理成本之後, 屬於業主共有。 也就是說, 利用小區業主的共有部分産生的收入就是小區公共收益。
公共收益常見的有8項,比如 廣告費用、共有車位齣租收入 以及共有房屋的齣租收入等。
1、小區公共區域的廣告收益。
2、小區公共區域的停車位收益。
3、小區公共區域內租賃的攤位收益。
4、利用小區公共配套設施收益。如小區有遊泳池、網球場、羽毛球場等活動場地,是屬於小區的公共配套,在小區業主使用時,會繳納一定的費用,那麼這筆錢也應該是屬於公共收益。
5、部分通信運營管理費,如在一些寬帶、通信公司進駐小區時,如果繳納瞭費用,這筆費用也屬於公共收益。
6、因損壞小區的公共設施進行的賠償。
7、自製售水機運營費用,現在小區有一些自製售水機,如果在這些售水機進駐時,也繳納瞭管理費,那麼費用應該屬於公共收益。
8、物業管理用房的收益,如物管公司有一間或者幾間沒有用,把剩下的租齣去,那麼租金就應該算作公共收益。
這些收入可由物業公司代收和管理
也可以由業委會收取和管理
日常除用於維護公共設施支齣外
還可以用來補貼物業服務費
再有多餘的可以發給業主!
其實,近年來
昆山已經有不少小區給業主發錢!
全體業主分紅!昆山這些小區火瞭
01
翡翠灣花園
昆山論壇網友“似水流年人不在”爆料:拉仇恨啊!昆山又有小區發錢瞭, 翡翠灣花園發瞭23萬給業主, 我傢小區啥時候也發點錢。
02
時代文化傢園
今年年初
昆山時代文化傢園業委會發齣公告!
關於使用公共收益給小區業主分紅事項,經業委會組織樓代錶書麵徵詢業主意見,徵詢結果符閤《民法典》278條相關規定,並按規定在小區進行瞭公示。現業委會決定於 2022年1月份 開始對小區 2849戶業主(含商鋪) 按 每戶100元 的標準發放公共收益分紅,預計總金額在 28.5萬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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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萬發給小區業主
實在令人羨慕!
03
黎明清境
昆山論壇網友“csg751088”發帖爆料:喜大普奔! 開發區黎明清境業委會退錢瞭! 經過業委會、監委會、業主代錶投票錶決,將剩餘公共資金 60多萬 平均退還業主, 每戶退還韆元!
04
中大未來城
昆山論壇網友“朵拉拉121”爆料:今天我朋友說 中大未來城發瞭物業費抵用券,公共收益返給業主。 果然,小區都是彆人傢的好。
根據小區業委會的公告, 返還總額約150萬元, 抵扣標準為: 一次性抵扣12個月代收代繳費用, 高層0.5元/月/平方米,多層0.3元/月/平方米, 衝抵2020年、2021年代收代繳費用。
05
博怡軒小區
昆山論壇網友“shenfajun”爆料:陸傢博怡軒小區給業主發錢瞭, 300元/戶, 這樣迴饋業主的物業,真心不多瞭!
……
希望隨著新修訂的
《蘇州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的施行
昆山越來越多小區業主拿到分紅!
來源:蘇州普法、名城蘇州等
昆山論壇綜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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