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24/2022, 11:45:32 AM
因工作需要,上杭縣人民檢察院擬麵嚮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崗位職責
在檢察官的指導下,從事與檢察工作相關的輔助性、事務性、保障性工作。
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綫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職業操守和為人品行。
3.性彆:不限。
4.年齡: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報名第1日);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曆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5.學曆及專業:全日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曆;法學(法律)專業的,學曆可放寬為全日製大專。
6.具有良好的品行,較好的溝通協調、工作執行能力和文字錶達能力。
7.能夠熟練使用wps、word、excel等辦公軟件。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開除黨籍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4.在各級公務員錄用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或者在公務員招考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處理尚未滿處理期限的人員。
5.錄用後未按規定時間到崗或錄用後因故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未滿3年的人員。
6.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7.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
8.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30日正常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上杭縣人民檢察院辦公大樓307辦公室(地點:上杭縣臨城鎮二環北路3號)。
3.報名時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簡曆和其他能證明本人符閤應聘條件的材料各1份;近期本人正麵免冠彩色相片1寸1張(照片背麵寫上姓名);與其他單位勞動關係未解除的,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應聘人員現場填寫《上杭縣人民檢察院招聘編外人員報名登記錶》。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結束後,將嚴格按照報考條件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閤格的報名人員方可參加考試。凡不符閤報考條件的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通過電話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
(三)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1.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主動配閤工作人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各項防控工作。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閤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後果的,取消其招聘資格;如有違法行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應聘人員須認真閱讀和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考試報到時實行“三碼”聯查,須提供考前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證明),無法提供相關健康證明的考生將嚴禁入場考試。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筆試以公文寫作、辦公軟件應用為主。筆試閤格者,經資格復核,進入麵試。筆試麵試有關規定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在縣級以上醫院參照職工入職體檢的項目和標準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閤格者按照規定予以政審。
2.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聘用
考試、體檢和考察均閤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閤同。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閤格的人員,予以解聘。
(七)待遇保障
除基本工資外,按政策規定繳納“五險一金”、發放工會福利等。
其他
供稿:政治部
編輯:鍾蘭香
編審:黃 康、張麗招
監製:林偉紅、楊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