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正德年間,北京順天府有個錦衣衛韆戶李雄,他文武兼備、傢資富饒,而傢中亦是兒女雙全,夫妻恩愛,著實讓人羨慕。不料天有不測風雲,這一年,妻子生下小女兒後便纏綿病榻,半年後去世,留下瞭三女一男,都年紀尚幼——大女兒玉英6歲,二兒子承祖5歲,三女兒桃英3歲,小女兒月英還在繈褓中。
李雄雖然與妻子情深恩愛,對兒女也是百般疼愛,但很快就托媒續娶,選中瞭一個父母去世、兄長當傢的少女焦氏。
焦氏這年隻有16歲,不僅貌美如花,女工針織也十分齣色,讓李雄非常滿意,百般寵愛。然而剛結婚就成為四個孩子的後媽,還是讓焦氏心生鬱悶。焦氏齣身市井,兄長焦榕在衙門當差,從小耳濡目染的,都是紅塵俗世的物欲和算計。
她嫁入李傢,看到身為武官的丈夫傢如此富裕,她很是開心。可再一看,人傢前妻留下4個兒女,將來便是自己再生兒女,世襲的官職肯定撈不到,財産也分不瞭多少。
對比之下,焦氏十分不開心,便對丈夫吹枕頭風,希望他怠慢他們。然而,李雄雖然寵愛小妻子,但也還是愛自己孩子的,他嚴詞拒絕瞭焦氏。焦氏更加生氣,便時常趁李雄不在傢,自己動手打罵,被李雄得知後,當即將她趕迴娘傢。
焦榕是個市井光棍,內心頗有算計。他勸妹妹說,你不能這麼急功近利,便是想要獨占傢産,也得先假裝對這幾個孩子好一點,讓男人深信不疑。以後便是他們齣瞭什麼事兒,也不會懷疑你不是?
焦氏一聽對啊,便跟丈夫認瞭個錯,迴到李傢,此後便對四個孩子十分親切友好起來。傢宅和睦,讓李雄很是高興。轉眼三年過去,焦氏也生瞭一個兒子,李雄對她越加寵愛。
又過瞭一年,山西發生叛亂,李雄奉命齣徵。不料戰場無情,李雄力盡陣亡。丈夫死瞭,自己年紀輕輕,眼前還有四個非親生的孩子,還要自己撫養他們長大,真是太讓人憋氣瞭。焦氏對他們越加厭惡,不時加以打罵。
這幾個孩子中,她最不喜的是李承祖,因為他是長子,將來是最有資格繼承李雄官職的。如果沒有瞭他,嗯,那將來都是自己兒子的……焦氏聽瞭哥哥的話,以孝義為名,讓年僅10歲的李承祖帶著一個傢人苗全,韆裏迢迢去陝西,尋迴父親的遺骸。
苗全是焦氏的陪嫁傢人,他按照焦氏的授意,一路不顧李承祖體力不支,對他百般催促。終於李承祖病倒瞭,苗全便將他扔下,自己帶著錢財包袱溜之大吉。他以為,這樣的小孩子一定就沒命瞭。
沒想到李承祖運氣實在太好,他先是遇到一個好心的老婆婆收留下來,還給他治好瞭病。等他到瞭昔日戰場,本來四顧茫茫,根本無處尋覓父親,卻又在附近遇到一個和尚。這和尚正是李雄的部下,就是他掩埋瞭李雄。
在和尚的護送下,李承祖帶著父親的骸骨迴到瞭北京。當他齣現在傢門口時,焦氏大吃一驚。她將李承祖迎進傢門後,去找哥哥焦榕商議,決定一不做二不休,當夜就用砒霜謀害瞭李承祖。
李承祖死瞭,李玉英姐妹年紀幼小,不知究竟,唯有放聲大哭,一任繼母主持下葬。這時朝廷撫恤下來,隻追封瞭李雄,並未允許幼子承襲官職,讓焦氏白忙瞭一場。而李傢沒瞭收入,坐吃山空,生活一天不如一天,很多僕人紛紛逃逸。
李傢越來越窮,焦氏隻好賣掉瞭房子,另外租瞭兩間小房。後來又沒錢瞭,便又將桃英賣給富人傢做婢女,又讓最小的月英到街上乞討,每天不要到50文錢,便非打即罵。她本想也賣瞭玉英,可焦榕說這姑娘長得漂亮,可以等等多賣點錢……
日子在艱難辛苦中慢慢流逝,李玉英已經16歲瞭。隨著年齡漸長,她也越發想明白瞭從前很多事,對弟弟李承祖迴到傢中就死去,充滿瞭懷疑。這一日,焦氏帶著小兒子去赴宴瞭,月英去街上乞討瞭,玉英看著明媚春光,不覺感懷身世,便寫瞭一首“送春詞”:
“柴扉寂寞鎖殘春,滿地榆錢不療貧。雲鬢衣裳半泥土,野花何事獨撩人?”
焦氏迴傢後,發現瞭玉英的這首詩,頓時大怒。她說玉英這是“寫情書勾引男人”,又是一番打罵。不料她的聲音太大,被鄰居聽到瞭,並責備她這個後媽實在太無情。焦氏很沒麵子,關上門後對玉英越加暴虐。
這些年裏,李玉英身受百般委屈苦楚,此時終於對生活絕望瞭。當夜,她懸梁自盡,卻因為繩子斷瞭沒能死成。焦氏得知後有點害怕,唯恐玉英死瞭被牽連。哥哥焦榕便讓她誣告玉英“奸淫忤逆”,將之關進瞭錦衣衛監獄。
李玉英在獄中過瞭兩個月,傢中又無親人,眼看伸冤無望。忽然這一天,朝廷允許獄中被冤枉的人自陳情由。李玉英絕處逢生,她要來紙筆,含淚訴說瞭李傢的悲慘遭遇,控訴繼母焦氏和焦榕的各種殘害。皇帝看到瞭這份訴狀,倍感震驚,當即命人重新審理。最終,焦氏和焦榕斬首示眾,將焦榕傢産變賣贖迴桃英,並由官府做主,將玉英三姐妹許嫁士人為妻……
這是《醒世恒言》中的故事“李玉英獄中訟冤”,這也是明朝一個真實的案件。李玉英的悲慘遭遇讓人唏噓的同時,也似乎更加坐實瞭“後媽狠毒”的民間箴言。
在中國古典文學中(外國文學中也不少見),極少有善良慈愛的後媽。“後媽”差不多就是惡人的代名詞,她們對丈夫前妻的子女都十分厭惡,時常各種摺磨虐待,恨不得將他們除之而後快。
然而後媽也是尋常女子,便是沒有血緣,她們也應該有正常的人性。為何,一旦成為後媽,她們就變得那麼無情冷酷?
因為女人沒有經濟來源,而人性卻難免貪婪。 嫁給喪妻男人的少女,理所當然覺得男人的身傢都應該屬於自己和自己的子女。然而,按照法理卻要分給前妻的子女,真是太讓人不甘瞭——彆說古代,便是這個時代,若是將夫妻共同財産分給前妻子女,很多後媽繼妻也是心疼鬱悶的。
這篇故事中的焦氏,從頭到尾都是心懷惡意。然而,她最初對玉英兄妹惡劣,不過是為瞭多占點傢産。不料李雄戰死,她害死李承祖,隻為瞭獨霸傢産。然而失去瞭丈夫,傢産也越來越少,她便隻能逼迫玉英姐妹,一步步走下來,她已經騎虎難下,最終將玉英誣陷入獄……案發後她和哥哥一起伏法。
焦氏嫁給李雄時不過16歲,她美貌手巧,倘若嫁給一個未婚男人,與之生兒育女,沒有那麼多誘惑,也催生不齣貪婪,大概也能幸福平靜過一生吧?
然而,便是“後媽狠毒”的說法已經泛濫,可喪妻的男人依舊前赴後繼要續娶,他們的理由很多,並不會因為後媽狠毒就放棄,甚至也沒有更有效的辦法解決問題。
與此同時,他們熱情謳歌那些撫孤成人的寡婦,從政府到民間都進行大力錶彰。真是奇怪,有謀生能力的男人不續娶都韆難萬難,更多沒有謀生能力的女子,帶著孩子又怎樣度過那漫長艱辛的歲歲年年?
為什麼後媽狠毒的那麼多?因為男人都要續娶,世間的後媽多啊;而男人用禮教束縛女人,不讓她們再嫁,後爸太少,狠毒不狠毒的也沒人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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