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25/2022, 6:25:21 AM
近日,有關強基計劃試點高校陸續公布2022年招生簡章,啓動強基計劃招生工作。
強基計劃也稱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於2020年在有關高校開始實施,主要選拔有誌於服務國傢重大戰略需求且綜閤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重點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力學、基礎醫學、育種及曆史、哲學、古文字學等相關專業招生。
目前,強基計劃試點工作進展順利。 今年將增加東北大學、湖南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三所高校開展強基計劃試點。
附:強基計劃試點高校名單(39所)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國防科技大學、東北大學、湖南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招生程序
3月底前,高校公布招生簡章。
4月,考生網上報名。
6月,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6月25日前,各省(區、市)提供高考成績。
6月26日前,高校確定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
7月4日前,高校組織考核。
7月5日前,高校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高校綜閤考核結果及綜閤素質評價等摺閤成綜閤成績,擇優錄取。
*日程安排如有變動,請以高校公布的最新信息為準!
怎樣報名
符閤生源所在地當年高考報名條件以及強基計劃招生學校報考條件的考生,由本人提齣申請,按照高校招生簡章要求進行網上報名。
錄取方式
強基計劃在保證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維度考核評價考生的招生模式。
一是高校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按在各省(區、市)強基計劃招生名額的一定倍數確定參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單。(其中高考成績所占比例不得低於85%),根據考生填報誌願,按綜閤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二是對於極少數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齣纔能和錶現的考生,高校製定破格入圍高校老核的條件和破格錄取的辦法、標準,並提前嚮社會公布。破格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原則上不得低乾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綫(閤並錄取批次省份應單獨劃定相應分數綫)。
培養模式
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可單獨編班,配備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氛圍,實行導師製、小班化等培養模式。暢通成長發展通道,對學業優秀的學生,高校可在免試推薦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學、奬學金等方麵予以優先安排。探索建立本一碩―博銜接的培養模式,本科階段培養要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碩博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探索學科交叉培養。
關於“強基計劃”
2020年,教育部製定齣台瞭《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也稱“強基計劃”),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逐步建立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纔選拔培養的有效機製。
――立足服務國傢戰略需求。 強基計劃主要選拔有誌於服務國傢重大戰略需求且綜閤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突齣基礎學科的支撐引領作用,由有關高校結閤自身辦學特色,重點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及曆史、哲學、古文字學等相關專業招生。
――遴選部分高校開展試點。 起步階段,遴選部分“一流大學”建設高校開展試點。相關高校可嚮教育部申請並提交相關專業的招生和人纔培養一體化方案。教育部組織專傢綜閤各方麵因素,研究確定強基計劃招生高校、專業及規模。2020年起,原有高校自主招生方式不再使用。
――改革招生選拔模式。 探索建立基於統一高考的多維度考核評價學生的招生模式。高校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確定參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單。考生參加統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後,高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高校綜閤考核結果及綜閤素質評價情況等按比例閤成考生綜閤成績(其中高考成績所占比例不得低於85%),按考生綜閤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對於極少數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齣纔能和錶現的考生,有關高校可製定破格入圍高校考核的條件和辦法,並提前嚮社會公布,考生須參加統一高考。
――創新人纔培養模式。 高校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單獨製定培養方案,采取導師製、小班化等培養模式。建立激勵機製,增強學生的榮譽感和使命感。暢通成長發展通道,對學業優秀的學生,高校可在免試推薦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學、奬學金等方麵予以優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碩―博銜接的培養模式。推進科教協同育人,探索建立結閤重大科研任務的人纔培養機製。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後原則上不得轉到相關學科之外的專業就讀。
――健全公平公正保障機製。 嚴格高校考核,筆試、麵試均須安排在國傢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麵試采取專傢、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完善信息公開公示,加強違規違紀查處。將強基計劃招生及人纔培養工作納入巡視和督導的工作範圍,建立動態準入退齣機製。
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 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教學〔202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有關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服務國傢重大戰略需求,加強拔尖創新人纔選拔培養,我部決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現就有關工作提齣如下意見。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製,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著力實現學生成長、國傢選纔、社會公平的有機統一。服務國傢戰略,招收一批有誌嚮、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傢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纔。堅持育人為本,探索在招生中對學生進行全麵、綜閤評價,轉變簡單以考試成績評價學生的做法,引導中學更加重視學生成長過程,更加重視培養學生綜閤素質。加強統籌協調,與加快“雙一流”建設、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加強科技創新等改革相銜接,形成改革閤力。促進公平公正,著力完善製度規則,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強基計劃主要選拔培養有誌於服務國傢重大戰略需求且綜閤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聚焦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傢安全等關鍵領域以及國傢人纔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由有關高校結閤自身辦學特色,閤理安排招生專業。要突齣基礎學科的支撐引領作用,重點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及曆史、哲學、古文字學等相關專業招生。建立學科專業的動態調整機製,根據新形勢要求和招生情況,適時調整強基計劃招生專業。
起步階段,在部分“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範圍內遴選高校開展試點。相關高校可嚮我部申請並提交相關專業的招生和人纔培養一體化方案。我部組織專傢綜閤考慮高校的辦學定位、人纔培養質量、科研項目及平台建設情況、招生和人纔培養方案等因素,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則,研究確定強基計劃招生高校、專業和規模。2020年起,不再組織開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高校要與各地教育部門充分溝通協商,統籌考慮國傢政策與導嚮、招生定位和培養要求、各地高考綜閤改革進程以及中學素質教育推進情況等因素,閤理確定在各省(區、市)的強基計劃招生名額,並在各省(區、市)的分省計劃中安排。
在保證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維度考核評價考生的招生模式。高校根據有關拔尖創新人纔培養需要,製定強基計劃的招生和培養方案。符閤高校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在高考前申請參加強基計劃招生。高校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按在各省(區、市)強基計劃招生名額的一定倍數確定參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單。考生參加統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後,高校將考生高考成績、高校綜閤考核結果及綜閤素質評價情況等按比例閤成考生綜閤成績(其中高考成績所占比例不得低於85%),根據考生填報誌願,按綜閤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有關高校要認真研究製定高中學生綜閤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在招生簡章中提前嚮社會公布。
對於極少數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齣纔能和錶現的考生,有關高校可製定破格入圍高校考核的條件和破格錄取的辦法、標準,並提前嚮社會公布。考生參加統一高考後,由高校組織相關學科領域專傢對考生進行嚴格考核,達到錄取標準的,經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核準後予以破格錄取。破格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原則上不得低於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綫(閤並錄取批次省份應單獨劃定相應分數綫)。
招生高校要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製定單獨人纔培養方案和激勵機製,增強學生的榮譽感和使命感。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的高校,要加強對人纔培養的統籌。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可單獨編班,配備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氛圍,實行導師製、小班化等培養模式。暢通成長發展通道,對學業優秀的學生,高校可在免試推薦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學、奬學金等方麵予以優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碩―博銜接的培養模式,本科階段培養要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碩博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探索學科交叉培養。推進科教協同育人,鼓勵國傢實驗室、國傢重點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集成攻關大平台和協同創新中心等吸納這些學生參與項目研究,探索建立結閤重大科研任務進行人纔培養的機製。強化質量保障機製,建立科學化、多階段的動態進齣機製,對進入強基計劃的學生進行綜閤考查、科學分流。建立在校生、畢業生跟蹤調查機製和人纔成長數據庫,根據質量監測和反饋信息不斷完善培養方案和培養模式,持續改進招生和培養工作。高校要加強對學生的就業教育和指導,積極為關鍵領域輸送高素質後備人纔。教育部將加強對強基計劃的政策支持。
高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督,並建立申訴途徑和舉報機製。嚴格組織高校考核,按照國傢教育考試有關要求組織實施。筆試、麵試安排在國傢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試題按機密級事項管理。麵試采取專傢、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完善信息公開公示,落實教育部、省級、校級三級信息公開製度,閤理設置公開範圍,規範公開內容,主動接受監督。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對於違規違紀行為,按照《國傢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對於因疏於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大規模舞弊、招生嚴重違規的高校,取消其強基計劃招生資格,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追責問責。
實施強基計劃是服務國傢重大戰略、選拔培養拔尖創新人纔、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高校要充分認識做好強基計劃實施工作的重要意義,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有關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監督相關高校在本地開展強基計劃錄取工作。有關高校是本校強基計劃實施工作的責任主體,高校主要負責同誌要對本校有關考試招生和培養工作負總責。要統籌兼顧本校實際情況,深入研究,根據文件要求認真製定招生和培養方案,確保相關工作科學規範、公平公正、平穩有序。要加強宣傳引導,深入細緻地做好強基計劃的宣傳解讀工作,積極開展麵嚮考生和傢長的政策谘詢,及時迴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改革氛圍。教育部將強基計劃招生及人纔培養工作納入巡視和督導的工作範圍,建立動態準入退齣機製。
教育部
2020年1月13日
統籌 | 硃榮玉
審核 | 楊曉謎
責編 | 黃發強、賈元格
來源 | 微言教育。(聲明:“河南省教育廳”微信公眾號刊載此文,是齣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瞭您的閤法權益,請及時與我們聯係,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或依法處理。)
強基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