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彆及連帶責任。
特彆提示
綠色動力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色動力”或“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證券”、“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或“主承銷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3號])、《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8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上證發[2018]115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上市業務指引(2018年修訂)》(上證發[2018]42號)、《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南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上市業務辦理》(上證函[2021]323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或“綠動轉債”)。
本次公開發行的可轉債將嚮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2年2月24日,T-1日)收市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A股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采用網上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交易係統嚮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的方式進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
本次發行在發行流程、申購、繳款和投資者棄購處理等環節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特彆關注事項
(1)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均通過網上申購方式進行。本次可轉債發行嚮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不再區分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與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原則上原A股股東均通過上交所交易係統以網上申購的方式進行配售,並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統一清算交收及進行證券登記。原A股股東獲配證券均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證券。
本次發行沒有原A股股東通過網下方式配售。
本次可轉債發行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認購及繳款日為2022年2月25日(T日),所有原A股股東的優先認購均通過上交所交易係統進行,認購時間為2022年2月25日(T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碼為“764330”,配售簡稱為“綠動配債”。
(2)原A股股東實際配售比例未發生調整。《綠色動力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披露的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比例為0.002386手/股,截至本次發行可轉債股權登記日2022年2月24日(T-1日)公司可參與配售的A股股本數量未發生變化,因此優先配售比例未發生變化。請原A股股東於股權登記日收市後仔細核對其證券賬戶內“綠動配債”的可配餘額,作好相應資金安排。
(3)發行人總股本1,393,440,000股,其中A股總股本989,080,208股,全部可參與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
2、原A股股東可優先配售的綠動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2年2月24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綠色動力的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2.386元麵值可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債金額,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轉換為手數,每1手(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02386手可轉債。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確算法原則取整。原A股股東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決定實際認購的可轉債數量。
原A股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原A股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A股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網上申購部分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3、本次可轉債發行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日與網上申購日為2022年2月25日(T日),網上申購時間為T日9:30-11:30,13:00-15:00,不再安排網下發行。
原A股股東參與優先配售時,需在其優先配售額度之內根據優先配售的可轉債數量足額繳付資金。原A股股東及社會公眾投資者參與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4、投資者應結閤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産規模或資金規模,閤理確定申購金額。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産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主承銷商有權認定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應自主錶達申購意嚮,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為申購。對於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證券公司在中簽認購資金交收日前(含T+3日),不得為其申報撤銷指定交易以及注銷相應證券賬戶。
5、2022年2月28日(T+1日),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在《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公告本次發行的《綠色動力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中簽率及優先配售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上中簽率及優先配售結果公告》”)。當網上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最終確定的網上發行數量時,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將於2022年2月28日(T+1日),根據本次發行的網上中簽率,在公證部門公證下,共同組織搖號抽簽確定網上申購投資者的配售數量。
6、網上投資者申購可轉債中簽後,應根據《綠色動力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中簽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2年3月1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認購資金,能夠認購中簽後的1手或1手整數倍的可轉債,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産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根據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的相關規定,放棄認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主承銷商包銷。
7、當原A股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可轉債數量閤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A股股東優先繳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閤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主承銷商將協商是否采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嚮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將公告中止發行原因,並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啓發行。
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236,000.00萬元的部分由主承銷商包銷。包銷基數為236,000.00萬元,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賬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主承銷商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主承銷商將啓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緻後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采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嚮中國證監會報告。
8、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纍計齣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債、可交換債和存托憑證的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可轉債、可交換債和存托憑證的次數閤並計算。
9、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的自營賬戶不得參與申購。
10、投資者須充分瞭解有關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和配售原則,充分瞭解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與市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購。投資者一旦參與本次申購,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申購符閤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産生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認真閱讀2022年2月23日(T-2日)刊登於《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的《綠色動力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2022年2月23日(T-2日)刊登於《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的《綠色動力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及披露於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的《綠色動力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全文。
現將本次發行的發行方案提示如下:
1、綠色動力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綠動轉債”或“可轉債”)已獲得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2]132號”文核準。
2、本次發行236,000.00萬元可轉債,每張麵值為人民幣100元,共計2,360萬張(236萬手),按麵值發行。
3、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為“綠動轉債”,債券代碼為“113054”。
4、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將嚮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2年2月24日,T-1日)收市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A股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采用網上通過上交所交易係統嚮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的方式進行。
5、請投資者務必注意公告中有關“綠動轉債”發行方式、發行對象、配售/發行辦法、申購時間、申購方式、申購程序、申購價格、申購數量、認購資金繳納、投資者棄購處理等具體規定。
6、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申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他人違規融資申購。投資者申購並持有綠動轉債應按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本次發行的綠動轉債不設定持有期限製,投資者獲得配售的綠動轉債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發行並非上市,上市事項將另行公告,發行人在本次發行結束後將盡快辦理有關上市手續。
一、嚮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
本次公開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將嚮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2年2月24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
(一)優先配售數量
原A股股東可優先配售的綠動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持有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發行人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2.386元麵值可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債金額,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轉換為手數,每1手(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02386手可轉債。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確算法原則取整。
發行人現有總股本1,393,440,000股,其中A股總股本989,080,208股,全部可參與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A股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可轉債上限總額為236萬手。
(二)原A股股東的優先配售
1、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權登記日:2022年2月24日(T-1日)。
(2)優先配售認購及繳款日:2022年2月25日(T日),9:30-11:30,13:00-15: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優先配售權。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則順延至下一交易日繼續進行。
2、原A股股東的優先認購方法
原A股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上交所交易係統進行,配售簡稱為“綠動配債”,配售代碼為“764330”。
認購1手“綠動配債”的價格為1,000元,每個賬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手(1,000元),超過1手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確算法原則取整。
若原A股股東的有效認購數量小於或等於其可優先認購總額,則可按其實際有效認購量獲配綠動轉債,請原A股股東仔細查看證券賬戶內“綠動配債”的可配餘額。若原A股股東的有效申購數量超齣其可優先認購總額,則該筆認購無效。
原A股股東持有的“綠色動力”股票如托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證券營業部,則以托管在各營業部的股票分彆計算可認購的手數,且必須依照上交所相關業務規則在對應證券營業部進行配售認購。
3、原A股股東的優先認購程序
投資者應於股權登記日收市後核對其證券賬戶內“綠動配債”的可配餘額。
投資者應根據自己的認購量於認購前存入足額的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
投資者當麵委托時,填寫好認購委托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證券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確認資金存款額必須大於或等於認購所需的款項)到認購者開戶的與上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托手續。櫃台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憑證,復核無誤後即可接受委托。
投資者通過電話委托或其它自動委托方式委托的,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的規定辦理委托手續。
投資者的委托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三)原A股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原A股股東參與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A股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網上申購部分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二、網上嚮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發售
社會公眾投資者在申購日2022年2月25日(T日),在上交所交易係統的正常交易時間,即9:30-11:30,13:00-15:00,通過與上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以確定的發行價格和符閤《發行公告》規定的申購數量進行申購委托。一經申報,不得撤單。
投資者網上申購代碼為“783330”,申購簡稱為“綠動發債”。參與本次網上定價發行的每個證券賬戶的最低申購數量為1手(10張,1,000元),每1手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手的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每個賬戶申購數量上限為1,000手(1萬張,100萬元),如超過該申購上限,則該筆申購無效。
投資者申購及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量應遵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投資者應遵守行業監管要求,申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産規模或資金規模。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産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主承銷商將認定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
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上申購隻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綠動轉債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綠動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一經申報,不得撤單。不閤格、休眠和注銷的證券賬戶不得參與可轉債的申購。
網上投資者在2022年2月25日(T日)參與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申購中簽後根據《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2年3月1日(T+2日)日終有足額認購資金。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産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主承銷商包銷。
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纍計齣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債、可交換債和存托憑證的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可轉債、可交換債和存托憑證的次數閤並計算。
三、中止發行安排
當原A股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可轉債數量閤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A股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閤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主承銷商將協商是否采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嚮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擇機重啓發行。
中止發行時,網上投資者中簽的可轉債無效且不登記至投資者名下。
四、包銷安排
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A股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采用網上嚮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上交所交易係統發售的方式進行。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236,000.00萬元的部分由主承銷商包銷。包銷基數為236,000.00萬元,主承銷商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主承銷商將啓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緻後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采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嚮中國證監會報告。
五、發行人和主承銷商聯係方式
(一)發行人:綠色動力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南十二路九洲電器大廈二樓
聯係電話:0755-36807688
聯 係 人:硃曙光、李劍
(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係地址:北京市朝內大街2號凱恒中心B座10層
聯係電話:010-86451547、010-86451548
聯 係 人:股權資本市場部
發行人:綠色動力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5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