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20/2022, 4:05:53 PM
楊廷和內閣開創嘉靖新政的一個直接結果,就是提高瞭以閣權為代錶的官僚集團的權力,正如史書所說的那樣:
“至嘉靖間始委政內閣,而居首揆者,責任尤專,凡一時政治得失皆視其人為輕重。”
楊廷和,成都市新都人。明朝中期著名政治改革傢,文學傢楊慎之父。曆仕憲宗、孝宗、武宗、世宗四朝。
閣權也就是曆代的相權。在中國封建社會中,相權與皇權是統治階級中兩股最強大的政治力量,它們之間雖有共同的階級基礎和一緻的階級利益,但也有不同的集團利益和政治態度。
嘉靖新政以後統治階級內部的政治鬥爭,正是這一矛盾的錶現。
在一定曆史條件下,皇權是中央集權的化身。秦漢姑且不論。隋唐重新統一,建立起中央集權強大的帝國,造成瞭高度繁榮昌盛的封建文明。
但是,唐代開元、天寶之際皇權衰微,發齣瞭曆時7年的安史之亂,從此唐代由盛而衰,齣現瞭藩鎮割據的局麵。藩鎮割據長達200年,多時有四十幾個,以緻史稱
“自國門以外,皆分裂於方鎮。”
人民遭受兵禍戰亂,社會生産受到嚴重破壞,至北宋時宋太祖以“杯酒釋兵權”的方法解除藩鎮兵權,建立起高度中央集權的專製體製,纔結束瞭極端動蕩的局麵,使人民得到休養生息,社會臻於穩定。
因此,對於皇權必須曆史地進行分析,予以恰如其分的評價,不加分析地一概否定是違反曆史事實的。
明太祖硃元璋,齣生於安徽鳳陽 。明朝開國皇帝(1368年―1398年在位),年號“洪武”。
明代處於封建社會晚期發展階段,明代的皇權與以往各朝不同。開國皇帝硃元璋齣身貧寒,親身參加瞭元末農民大起義,對官僚製度的利弊有所認識。
他認為元朝統治結構中的毛病是
“委任權臣,上下濛蔽”
成為元朝滅亡的一個重要原因,對於作為官僚製度核心的相權,持十分警惕的態度。
他認為
“設相之後,臣張君之威福、亂自秦起。宰相權重,指鹿為馬。自秦以下,人人君天下者,皆不鑒秦設相之患,相從而命之,往往病及於國君者,共故在擅專威福。”
帝王的思想與其他階層任何人的思想最大的不同在於,一個握有最高權力的皇帝的認識可以立刻轉化為改變製度的直接力量,硃元璋將他的思想付諸實踐,采取一係列措施限製相權。
洪武十年六月,令
“天下臣民凡言事者實封直達朕前”
“群臣至今大小政事,皆啓皇太子處分,然後奏聞”。
洪武十年七月,建立通政使司,職掌齣納帝命,通達下情,關防諸司齣入公文,建立瞭不經丞相密封奏事的製度。
鬍惟庸,安徽人。明朝開國功臣,最後一任中書省丞相。因被疑叛亂,爆發瞭鬍惟庸案,後被硃元璋處死。
洪武十三年,硃元璋利用鬍惟庸謀反案,取消丞相與皇帝分庭抗禮的法定地位,誅殺鬍惟庸及其他功臣、官吏15000餘人,並且,
“詔罷中書省、升六部官秩。仿古六卿之製,改大都督府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
宣布:
“今罷丞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事皆朝廷總之。”
硃元璋提高瞭六部的職權,以六部尚書分擔丞相的中樞政務權限,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從而把各種權力集於一身,排除瞭宰相擅權的可能性。
洪武二十八年,硃元璋把明初的政治體製進一步製度化,規定以後嗣君不得再立丞相。明太祖建立的統治是一種絕對君主專製,其特點是皇帝高度集權,皇權空前強大。
皇權盡可能突破任何製約,錶現齣無限膨脹的趨勢。
《皇明祖訓》是明太祖硃元璋主持編撰的明朝典籍。內容是為鞏固硃明皇權而對其後世子孫的訓戒。
硃元建立的絕對君主專製,終明之世沒有發生過動搖。在明代前期,由於新政權處於初創階段,還沒有完全鞏固,外有元朝殘餘勢力的威脅,內有豪強大地主的崛立,需要有一個強有力的皇權來整頓社會秩序。
調解社會矛盾,以便組織生産,恢復經濟,可以說,這種時勢為皇權的擴張提供瞭可能,社會為皇權的發展敲開瞭大門。
但是,連硃元璋也感到
“人主以一身統禦天下,不可無輔臣”
從而在洪武十五年仿宋製從翰林院選調官員,加給殿閣大學士銜,令其執掌草擬詔諭,充當皇帝顧問。
成祖時,命翰林院侍讀、編修、檢討等文學侍從官員入值文淵閣,成立內閣,從此內閣得以參預機務。
明代中葉以後,政治、經濟條件有瞭很大變化,皇帝獨攬大權已不太可能,統治階級中的官僚集團希望更多發揮作用,實行階級專政。
宣宗時常令六部尚書兼大學士銜入閣辦事,內閣大學士身為尚書,使閣權漸重,官僚勢力也逐步上升。
明世宗硃厚�校�明憲宗硃見深第四子興獻王硃�v�z次子,明孝宗硃佑樘之侄,明武宗硃厚照的堂弟。
英宗時大學士多為幾朝元老,皇權一度受到閣權、部權的製約,比明初相對降低。世宗時楊廷和開創新政,選迎藩王世子入繼大統,抑製宦官勢力,內閣權力一度高漲,世宗稱楊廷和為先生而不直呼其名,就是明證。
這時甚至發生瞭內閣連續幾十次封駁世宗詔旨的事,實屬前所未有。
興獻王世子硃厚�屑熱壞綳嘶實郟�當然不能坐視皇權衰落。一方麵,他要駕馭百官維護統治,另一方麵,又要鉗製臣僚保持皇權至高無上的地位。
因此,在羽毛豐滿之際,他利用瞭一個本來並不應當成為很大問題的事情,與相權展開決戰。
這就是大禮之議。
硃�v�z,明代宗室、藩王,明憲宗硃見深第四子、明孝宗硃�v樘異母弟、明世宗硃厚�兄�父。母邵宸妃,妻為蔣氏
圍繞著大禮之議,明世宗為代錶的皇權和楊廷和為代錶的儒生官僚,分為兩大陣營,前後爭論瞭10多年,在鬥爭的關鍵時刻,世宗以血腥鎮壓實現瞭自己的主張,釀成嘉靖朝最大的政治案件。
大禮議並非禮文末節之爭,而是皇權與閣權的一次有決定意義的較量,鬥爭的高潮持續瞭3年,最後世宗以刑罰來解決君臣之間的衝突,初步途成“威柄在禦”的局麵。
世宗為興獻王硃�v�z的長子,由楊廷和內閣選為皇位繼承人。誰一旦當上皇帝,就有瞭君臨天下的權力,隨之産生瞭不受臣民約束的絕對意誌,這種皇帝的不受任何約束的個人意誌,可以稱之為皇帝意識。
大禮議是皇帝絕對意識的發萌而演成的政治衝突。不少人把大禮議說成是世宗個人虛榮心導緻的禮節之爭,實在難以苟同。
正德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世宗下令禮官集議如何崇禮其父興獻王的典禮。禮部根據楊廷和指示議定:以孝宗為皇考,興獻王及妃為皇叔父母,祭告上箋稱侄,署名。世宗不以為然。
明孝宗硃�v樘,1487年-1505年在位,年號弘治,明朝第九位皇帝,明憲宗硃見深第三子,生母為孝穆紀太後
七月,觀政進士張璁上疏迎閤帝意,提齣
世宗遂對楊廷和等說:
“今尊父為興獻皇帝,母興獻皇後,祖母為康壽皇太後”
楊廷和等堅持再三,直到九月,不得已作瞭一些讓步,草敕下禮部:
“聖母慈壽皇太後懿旨,以朕纘承大統,本生父興獻王宜稱興獻帝,母宜稱興獻後。”
但拒不接受稱世宗生父為興獻皇帝。十二月,世宗下禦劄令禮部稱興獻王為興獻皇帝,楊廷和封還禦禮,婉言拒絕。
從正德十六年四月到十二月,楊廷和為議大禮事
“先後封還禦批者四,執奏凡十三疏,帝常忽忽有所恨。”
迴楊廷和封還禦禮,行使瞭內閣的封駁權。閣臣對於皇帝的詔旨敕令,認為不閤事宜,不便下達,可以封還駁迴。西漢的丞相首掌封駁權。
唐代門下省為正式封駁機關。宋代中書捨人兼掌封駁。明代則六科給事中掌封駁。製度是一迴事,實際執行是另一迴事。
孝成敬皇後張氏,河北省滄縣人,曾祖張迪,祖張綬,父張巒,母金氏,明孝宗硃�v樘的皇後,明武宗硃厚照生母
皇權擴張,臣僚的封駁權則有名無實。楊廷和敢於接連不斷地封還禦批,充分錶明內閣權力的提高,已到達瞭足以與皇權抗衡的地步。明世宗怎麼能心甘情願當傀儡?
在這一階段,以內閣首輔楊廷和為核心的官僚集團聯閤孝宗後張氏通過尊崇孝宗為皇考,盡量約束世宗的個人意誌,以此錶明他們的政治影響和行政權力。
藉以維護先朝顧命大臣的地位,力圖在國傢政治生活中能夠像在武宗死後總攬朝政的幾個月中那樣繼續發揮主導作用。
而世宗則要通過尊崇親生父母來錶明皇帝個人意誌的隨意性,恢復皇帝在國傢一切事務中的絕對專製權力。當時由於閣權勢重,皇權還處在逐步上升的地步,因此雙方對議禮一事分彆作瞭一些讓步,達成妥協。
勢均力敵的均衡局麵沒有維持多久。明世宗親政之後逐步運用最高統治權力,壓抑官僚勢力。嘉靖三年正月,楊廷和終於被迫辭職。與此同時,迎閤世宗以求高遷的中、下級官吏重新又聚閤起來,再次議大禮。
嘉靖二年十一月,張璁在南京與南京吏部主事桂萼閤謀上疏,要求世宗
“循名考實,稱孝宗日皇伯考,興獻皇帝日皇考,而彆立廟於大內。”
世宗深以為然,說這是關係到天理倫常的大事,下令群臣集議可否。
桂萼,江西省餘江縣人,明朝中期名臣,地理信息學傢,官至內閣首輔。
吏部尚書喬宇和新任禮部汪俊等率領大多數朝官堅持楊廷和的主張。世宗大怒,給其中言詞激烈的科道官50多人扣上“朋言亂政”的罪名,“俱奪俸”。
汪俊等人隻好讓步,提議
“於興獻帝、興國太後上各加一‘皇’宇,以備尊稱。”
世宗對此並不滿足,他看到朝臣中缺少為君所用的得力乾將,使調張璁、桂萼入朝為官。
並在嘉靖三年下令加稱父母為
“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本生母章聖皇太後”。
這一階段,隨著楊廷和去任,朝臣勢力有所下降,皇權明顯上升,但是內閣的勢力仍然堅挺。
蔣冕替世宗擬撰冊文,世宗想刪去“本生母”三字,蔣冕力言不可,二次封還禦批。因此,世宗采用行政和刑罰兩種手段調整瞭兩派的力量,開始用強製手段推行自己的主張。
嘉靖三年七月,張璁、桂萼二人進一步提齣去掉“本生”二字的主張,並建議世宗追究“禮官欺罔之罪”,世宗召集朝臣至左順門,下詔去掉“本生”二字,激起一場軒然大波。
朝臣紛紛具疏反對。七月十五日,200多名朝臣跪於左順門請求世宗收迴成命,企圖造成一種壓力,限製皇帝的個人意誌。
協和門位於紫禁城外朝中路、太和門東側廊廡正中。始建於明永樂十八年(1420年),初名左順門。
對於朝臣來說,他們要維護封建正統觀念,保持適當製約皇權的局麵,希望在國傢政治生活中體現齣統治階級的群體意誌,以
的氣概與世宗抗衡。
他們高呼“高皇帝、孝皇帝”在天之靈,以太祖和孝宗的威名壓抑世宗,
“一時群臣皆哭,聲震闕廷。”
大有勢不可擋、誌不能奪之狀。
世宗麵臨著這一挑戰,不甘示弱,藉議禮之事打壓朝臣的勢力,樹立個人的絕對權威。
七月十五日中午,世宗令錦衣衛逮捕134人下詔獄,何孟春等86人聽候處理。七月十七日,世宗不經法司審訊,直接作齣處理決定,為首的8人拷訊編發充軍,其餘四品以上官員俱奪俸,五品以下官員處以杖刑。
《大明王朝1566》劇照,明代杖刑
先後杖官員180多人,因杖緻死者17人。左順門事件後,反對派被鎮壓下去,世宗生父尊為“皇考恭穆獻皇帝”,孝宗改稱皇伯考,孝宗後為皇伯母,不再提什麼“本生”二字瞭。
雖然以後關於如何祭祀世宗生父之事又有過幾次議論,但皇考的名分自此確定。
嘉靖七年,世宗頒發丁一部《明倫大典》,肯定共議大禮的成果,並同時對議大禮中反對派官僚的首要人物進行清算,六月初三日,頒發瞭《初定大禮行罰敕》,曆數楊廷和等人罪狀,並作齣處罰。
明世宗宣布楊廷和內閣及其他反對尊奉興獻王的官員,犯有欺君之罪,點齣瞭大禮之議中反對派的要害。
皇帝身為至尊,居然被內閣幾十次封駁詔敕,並且有無數的奏章批評他的舉動,他怎麼可能處之泰然,聽之任之,放任閣權不斷擴大?
“製脅君父,定策國老以自居,門生天子而視聯”
這可以說是明世宗的切膚之痛。如果不是因為在楊廷和的包攬之下登上皇位,明世宗決不會讓楊廷和保住首級。
《明倫大典》是明嘉靖七年有政府官方刊布的史書。該書曆經4年,編纂過程有著復雜的社會政治背景
將楊廷和革職為民,以示寬大為懷,並報他擁戴之功,這也是明世宗策略上的高明之處:隻要取得決定性的勝利,牢牢地掌握瞭最高統治權力,留下楊廷和也無礙大局。
明世宗確實精於心計,他能在短期內奪迴朝廷大權並非隻靠皇帝的權威,也有賴於他個人的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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