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明朝正德年間,那時節正值春時。某縣舉人,新娶瞭房妻子,成婚當晚,賓朋滿座。眾人皆是高興。
哪知第二日,新娘失蹤,新郎慘死洞房之中。舉人之父母,強忍喪子之痛,來至縣衙報案。
知縣知曉案情,命三班衙役與仵作,前去舉人傢中勘驗現場。
舉人割喉而死
衙役與仵作驗屍迴至縣衙,稟報知縣老爺,那舉人身上隻有一處傷口,乃是被人割破喉嚨,緻命而死。
知縣問舉人父母,新娘乃是誰傢姑娘,可有媒人做媒。舉人父母稱,乃是城中徐媒婆做媒,隻知識城中某戶人傢小姐。
媒婆被傳喚上堂,知縣審訊於她,媒婆稱確實乃她做媒,乃是受那新娘傢管傢所托付,說是母雙亡,傢中隻有丫鬟與管傢,住在城西北宅院內。
知縣立即命人,前去西北宅院,尋那管傢前來。怎知,衙役至那住宅,並無人開門,詢問街坊鄰居,鄰居說這戶人傢,在小姐成親那天便全部搬走瞭。
騙婚作案
衙役迴到縣衙,將此事稟明知縣。知縣問那媒婆,舉人父母,可知新娘樣貌。媒婆說並未見過新娘,因做媒時,那管傢說小姐偶感風寒,不能見人。
舉人父母言,成親當日,新娘頭蓋紅布,並未露有相貌,知新娘相貌的隻有兒子。知縣犯難,新娘失蹤,新郎身死,娘傢搬傢,無人知其相貌。
如是騙婚,應是為錢財,但殺人性命,不閤邏輯。若是結有仇怨,雇人行凶便是,無需多此一舉。
縣令問舉人父母,舉人素日可與人結仇,遭人嫉恨纔丟性命。舉人父母言,兒子平日接觸人少,隻有幾位同窗偶然拜訪。
同窗皆亡
知縣便問,舉子同窗都為何地之人,可能尋來?舉子父母說,隻知姓名,不知乃何地之人,故不能尋來。
此案無跡可尋,查詢一年也未找到那新娘,故此案落塵土。知縣後調任為知州,但心中時常惦念此案。
某日,去京城探望老師,閑聊時提及此案。知州老師曾為刑部尚書,聽聞學生所言,想起退官迴鄉前,刑部捲宗裏有幾樁未破之案。
這些案件,與知州所述之案甚是相同,應是同一凶手所為。知州便詢問老師,那幾名死者姓甚名誰。老師將死者姓名告知,知州聞聽,正與那舉子父母所言之同窗,同名同姓。
並案查凶
幾經查訪,查看捲宗,這幾人都是在成親之後,被人殺害。知州思索,若此案乃一人所為,定是那舉人之新娘,這幾樁案件都是在舉人被害前後三年內所為。
當年有一口供,乃是某位死者兄長所言,其中存有遺漏,隻是寥寥幾句,無任何作用,也可能是當年審案之人,
與他同樣無能。
知州稟明上司,請求這幾樁案件,並案查凶。經過上司稟明朝廷,朝廷派欽差專查此案,知州在旁協助。
知州進言,應將幾名死者傢屬,全部傳喚來公堂,當堂再次審問,方不會有任何紕漏。那位欽差應允,傳喚幾名死者傢屬。
尋找蛛絲馬跡
約有一月,幾名死者傢屬來至府衙,欽差大人挨個審問,但傢屬所說與以往無異,還是毫無綫索。
知州問那死者兄長,你那弟媳從何娶來,那兄長麵紅耳赤,說是弟弟在青樓為一女子贖身,娶迴傢中。
知州瞭然,詢問欽差,是否找人傳喚青樓老鴇。欽差見知州如此執著,雖然麻煩但也應允。
老鴇被傳喚公堂,欽差問其那被贖身女子長相。老鴇疑問,她那青樓,每天都有贖身賣身女子,不知大人所問是何人?
緝拿凶手,真相大白
那死者兄長此時說話,是那名叫鍾九娘之女子。老鴇瞭然,說齣鍾九娘長相,欽差命畫師畫下,讓衙役拿畫像各處尋訪,尋得此女子立即捉拿歸案。
衙役尋瞭有半月左右,後在臨邊鄉鎮尋得此女子,那時她以傢人生子,見官差來此也不反抗,束手就擒。
欽差審訊那女子,為何以嫁人名義,殺害這許多人命。鍾九娘道這幾人罪有應得,他兄長與這幾人為同窗,一同進京趕考。
隻因這幾人傢庭富足,瞧不起鍾九娘兄長,言語侮辱。科考時那舉人買通考官,換瞭兄長試捲中瞭舉。
為兄報仇
兄長得知找那舉人理論,正巧碰見幾人在喝酒,鍾九娘兄長便衝進屋內,理論時舉人動起手來,將鍾九娘兄長打死。
那幾人雖未動手,但卻幫那舉人隱瞞。迴鄉後,其中一人,來至鍾九娘傢中,假意尋她兄長,後被父母留下吃飯。
醉酒時無意將此事托齣,父母悲痛萬分,因年事已高,悲痛之下得病身亡。料理完父母後事,鍾九娘假意嫁於那人,在新婚後沒多久,她百般問那人細節,知曉全部過程便後將其殺害。
逃離傢鄉,鍾九娘知曉幾人姓名住址,以及大概相貌,便決定改換姓名,為兄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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