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11日)舉行大會,首讀及二讀住宅租金扣稅的法案。措施由本屆政府最後一份《財政預算案》提齣,旨在減輕無樓一族租住私人物業的負擔。閤資格納稅人可於今年的稅務報錶中申報。納稅人或同住配偶承租的自住單位都可作申索稅項扣除,扣稅額上限為每課稅年度10萬元。議案已中止待續,並交由內務委員會處理。
政府期望法案可於今年夏季立法會休會前通過,措施將可如期在22/23課稅年度起實施,估計惠及43萬名納稅人,令政府稅收減少33億元。
多種情況不可扣稅 包括租住單位由親屬持有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錶示,為防扣稅措施遭濫用及具針對性,法案列明不適用的多種情況,包括申請者及配偶不得是任何物業的實益擁有人,以及所租住的物業不能由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等相聯者持有。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其後宣布二讀中止辯論,並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