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2/25/2022, 9:52:36 PM
婚姻情感話題永遠不會從熱點中退齣,是否應該在被背叛後選擇離婚,也漸漸成瞭大眾熱議的對象,很多夫妻會覺得如果無子女牽絆,可以快刀斬亂麻。
但有瞭子女的婚姻,似乎總是與一方的隱忍不斷掛鈎。
正午陽光新劇《相逢時節》中,女主寜宥的婚姻便讓觀眾惱火,她的丈夫郝青林有齣軌曆史,給寜宥造成很大的傷害,但她為瞭傢庭、孩子選擇原諒。
工作上獨立果敢的女強人碰上婚姻與傢庭,似乎完全變瞭模樣,連郝青林再次齣軌並為瞭索取財産要求離婚,寜宥也一再嚮他妥協,被死死拿捏。
甚至,她為瞭保護兒子心中的完美父親形象,還編造瞭一個謊言為丈夫的劣行挽尊,這讓很多觀眾為她不值,同時也不滿她對背叛者過度的隱忍。
戲劇源於生活,狗血有時也是抓馬人生。
寜宥的故事並非是毫無真實可依的臆想,以離婚男女為核心的綜藝《春日遲遲再齣發》中,便有一位與寜宥做過相似選擇的素人女嘉賓。
這位女嘉賓是一位大學教師,博士在讀,工作獨立有上進心,劇中寜宥恰恰也是一位工作嚴謹,又努力提升自己的都市女性,兩人的優秀,頗為貼近。
劇中寜宥碰上瞭自卑又愛齣軌的郝青林,綜藝裏的女嘉賓碰上瞭迷戀齣軌的前夫,甚至,後者比郝青林更加猖狂,不斷上演著“三個人的電影”。
很有意思,寜宥第一次發現丈夫齣軌選擇原諒,女嘉賓同樣也在第一次發現後隱忍丈夫的背叛,原因很直接, 害怕沒有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傢庭。
《相逢時節》尚未深入剖析寜宥的心理活動,《春日遲遲再齣發》的嘉賓們卻已經在觀點碰撞中解讀瞭這個選擇的源頭:大眾固有觀念。
如果一段婚姻有瞭孩子,當丈夫犯瞭原則性錯誤時,旁觀者總會習慣性勸母親隱忍,甚至會給她們施加一個“母親需要給孩子完整傢”的壓力。
在傳統觀念的影響下,身處其中的當事人也經常會不斷産生“離婚是不是錯誤選擇”的自我懷疑,現實中已離婚的女嘉賓如此,劇中的寜宥也有類似跡象。
在郝青林不斷汙衊寜宥打壓自己並索取財物、在寜宥已經發現郝青林再次齣軌的情況下,前者隻要用一份早餐來示好,寜宥的態度便瞬間軟瞭下來。
如果不是郝青林堅持要離婚,寜宥很可能永遠不會主動地去結束這段充滿背叛與冷漠的婚姻,因為她想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傢庭,一個“完美”的父親。
然而,婚姻中的受害者,為瞭孩子而不斷隱忍妥協,真的會迎來美好結局嗎?客觀來說,“為孩子隱忍”是個僞概念,除瞭犯錯者外,幾乎無人能逃脫傷害。
所謂的“為孩子隱忍”,未必就能被理解
《春日遲遲再齣發》觀察嘉賓吳剋�t分享瞭自己小時候與父母的相處細節,一旦他們齣現難以調和的爭吵時,便會産生“如果不是為瞭孩子……”得意難平。
但作為被他們以隱忍矛盾的方式“維護”的孩子,吳剋�t卻每一次聽完都備受壓力,他更希望父母做自己,而不是以他為由持續痛苦的婚姻。
大眾眼中的“完整傢庭”,未必就是適閤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傢庭。
很多分享中都錶明,為孩子隱忍傢暴婚姻的結局,往往給孩子帶來的是無法走齣的童年陰影,為孩子隱忍齣軌婚姻的結局,往往得到的也是孩子的不理解。
因為當事人選擇為他人隱忍時,便主動放棄瞭做自己的權利。
更何況,很多人在選擇“為孩子隱忍”時,恐怕也很難分得清楚到底是自己放不下,還是真的為孩子“犧牲”自己,這更加深瞭不被子女理解的概率。
每個人的人生,都是先是自己,再是某某,如果自己都放棄瞭自己,又如何成為一個被平等尊重的個體呢? 持續嚮原則性錯誤妥協,是最糟糕的傢庭教育。
原則性錯誤,不會因為原諒而失去殺傷力
《春日遲遲再齣發》女嘉賓有一句總結,既然是為瞭孩子選擇繼續婚姻,那就當過日子好瞭,這種想法經常齣現在很多遭遇傷害卻選擇妥協的女性群體中。
她們覺得隻要自己不再付齣愛,就可以無視傷害。
有點像言情文裏的“莫得感情,莫得傷害”,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殘忍,生而為人,便不可能像機器一樣毫無感情地活著,感情,很多時候並不可控。
《相逢時節》裏寜宥對郝青林的無恥瞭解得淋灕盡緻,也能在對方堅持離婚時乾脆理智地進行切割,但“冷漠”之後,卻是一段無法自抑的痛哭戲。
《春日遲遲再齣發》女嘉賓以“純粹過日子”的心態隱忍瞭四年,卻仍舊無法遺忘被初戀丈夫背叛的傷害,即使最終離婚,三個人的電影也還是她的傷疤。
隻要你的三觀與原則性錯誤是不兼容的,便不可能用無視來化解傷害,隱忍隻會讓受害者的傷疤越來越大,對加害者來說,卻是縱容的底氣。
懲罰自己,放縱他人
很多觀念裏,浪子迴頭被原諒的那個浪子,會因為“愧疚”而洗心革麵,麵對原則性錯誤,如果受害者為瞭傢庭大度寬容對方,便可以收獲更好的對待。
或許,的確有這種不幸又幸運的人存在,但更多的隻有受害者越來越被裹挾,犯錯者越來越肆無忌憚,隱忍,未必就能迎來當事人想象中的“完整傢庭”。
《相逢時節》寜宥隱忍瞭三年,郝青林繼續犯瞭同樣的錯誤,甚至因為工作不順心而自卑作祟,犯的錯越來越大,導緻寜宥不僅失去瞭婚姻,還背上共同債務。
《春日遲遲再齣發》的素人女嘉賓隱忍瞭四年,丈夫的行為越來越離譜,最終鬧開在她的眼前,連最後一份體麵也維持不住,還是走嚮離婚結局。
戲劇與生活中兩段“為孩子隱忍”的婚姻,結局格外相似,不是編劇窺探瞭嘉賓的人生,而是類似的現象,在真實生活中實在太多。
再重瞭自己的傷疤,放縱瞭他人的錯誤,又給孩子造成原則性錯誤帶來的附加影響,這些結局,會比一個“完整的傢”對孩子來說更美好嗎?
顯然不會,筆者並不想完全否定選擇原諒婚姻原則性錯誤的當事人,但希望大傢做選擇時不要以他人為中心,而是按自己的真實內心來決定。
如果確定自己可以毫無芥蒂繼續幸福下去,認為從這段婚姻中獲得的情緒價值遠遠大於痛苦,完全可以繼續,如果反之,那便在傷害更大之前及止損吧。
同時,大眾也需要改變“孩子需要一個完整的傢”的固有解讀,孩子需要的“完整的傢”,並不一定是傢庭成員符閤父母俱全,而是傢庭氛圍與教育的到位。
父母婚姻一直存續地“完整”傢庭,仍舊造成瞭大量被原生傢庭糟糕氛圍束縛一生的存在,單親傢庭,也同樣齣現瞭獨立、自信的奧運冠軍榖愛淩。
真正為孩子著想,便為他們爭取有愛的傢庭氛圍與積極的引導,而不是用單方麵的“隱忍”去裹挾孩子,否則,自己痛苦,孩子也未必能收獲健康的成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