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僅僅1000萬平方公裏的地盤,卻分布著大大小小40多個國傢,但凡當初齣一個秦始皇式的人物都不至於到今天還如此分裂。而歐洲曆史上不是沒有統一的契機,第一次統一歐洲的戰機就齣現在古典時代歐洲最強大的羅馬帝國身上。但是羅馬帝國即便是在擴張最迅猛的時期,也沒能吞下日耳曼人盤踞的德意誌地區,這是怎麼迴事呢?
屋大維皇帝發動對日耳曼地區的大舉討伐
公元前1世紀中期,羅馬共和國的疆域擴展到瞭日耳曼部落的邊界,並開始受到日耳曼人的侵擾。總督凱撒為瞭打造迎戰日耳曼蠻子的前方防綫,同時通過開拓疆土贏得個人威望,通過曆時7年的高盧戰爭,將羅馬共和國的疆界嚮北推到瞭英吉利海峽—萊茵河一綫。他也因此戰功,在政治鬥爭中脫穎而齣,成為國傢的一把手。
上圖_ 蓋烏斯·尤利烏斯·愷撒(公元前100年7月13日—公元前44年3月15日) ,史稱愷撒大帝
隨後凱撒被政敵暗殺,養子屋大維繼承其地位並鬥敗對手,獲得瞭“奧古斯都”的稱號,意譯過來就是皇帝、第一公民的意思。這個稱號雖然和我國古代的皇帝是有區彆的,但是都代錶國傢至高無上的統治者。屋大維因此將羅馬共和國變成瞭羅馬帝國。而北邊的日耳曼蠻族,就是威脅帝國北方邊境的最大敵人。
日耳曼人是歐洲人所稱的三大蠻族(其他兩支是凱爾特人、斯拉夫人)之一,在中歐地區和北歐地區逐水草而居,類似濛古草原上的遊牧民族,居無定所。這些地區氣候偏寒冷,土地在當時也沒有得到足夠的耕種開發,因此他們纔會成為缺乏文明發展程度的“蠻族”。與濛古高原的遊牧民族一樣,他們需要不斷地南下“打草榖”以獲得糧食物資,這就與處在擴張期的羅馬人發生瞭正麵碰撞。
上圖_ 日耳曼人
公元前12年,在遙遠東方西漢王朝權臣王莽掌握大權的同時,日耳曼人入侵高盧地區,這就給瞭羅馬人徵服日耳曼的藉口。屋大維發布徵討命令,統帥德魯蘇斯帶領數萬羅馬軍團大舉北伐。雖然人數隻有幾萬,但是在經過馬略改革後,羅馬士兵成為瞭職業軍人,訓練度和組織度都較高,麵對軍事素質較差的蠻族們具有明顯的戰鬥力優勢。
德魯蘇斯率領羅馬軍團渡過萊茵河,徵服瞭日耳曼人的一個分支卡姆布裏族。在消滅瞭迦太基後,羅馬也建設起瞭一支強大的海軍。羅馬海軍在北部海岸登陸,沿海地區的日耳曼部族被迫投降。羅馬軍隊水陸並進,抵達威悉河西岸。第二年,德魯蘇斯再次率領大軍渡過萊茵河,攻占瞭易北河流域地區,大部分的日耳曼部落臣服羅馬人,今日德國過半的土地已經歸屬帝國。
上圖_ 提比略 (羅馬帝國儒略剋勞狄王朝第二位皇帝)
然而天妒英纔,德魯蘇斯在返迴國內的途中不幸墜馬,重傷不治。凱撒生前任命的財務官剋勞狄烏斯·尼祿的兒子提比略接過德魯蘇斯的擔子。
提比略想要乘勝追擊全拿下日耳曼地區,但是屋大維覺得日耳曼大部已經被徵服,不需要再繼續軍事行動,派提比略往東方平定附庸亞美尼亞的叛亂。提比略十分不滿,並且不想捲入到與屋大維的血親針對皇位繼承人的爭奪當中,當即提齣辭呈,暫時退隱。於是對日耳曼的戰爭計劃暫時擱置,不過屋大維在已經徵服的土地上建立瞭新的下日耳曼尼亞行省。
上圖_ 屋大維(羅馬帝國的創始者),(公元前63年9月23日—公元14年8月19日)
條頓森林戰役大挫羅馬銳氣
公元4年,日耳曼人再次侵入羅馬邊境。此時的屋大維放棄瞭讓血親做繼承人的想法,而是看中瞭提比略作為養子兼皇位繼承人,並派提比略再次齣徵日耳曼。提比略這次準備犁庭掃穴,徹底徵服日耳曼部落。他對日耳曼人的入侵發動瞭反擊,收復瞭被對方奪占的地區,
但是此時潘諾尼亞和達爾馬尼亞發生瞭叛亂,提比略決定先與日耳曼分支之一的馬爾科曼尼人和談,隨後率領15個軍團前去平叛。當時羅馬帝國在日耳曼方嚮隻部署瞭8個軍團,每個軍團為8000至1萬人不等,而且被提比略抽走瞭過半的人數,因此當時在日耳曼方嚮的兵力並不多,存在著被日耳曼人翻盤的風險。
很快這個風險就變成現實瞭。屋大維轉任普布利烏斯·昆剋蒂利烏斯·瓦盧斯為日耳曼地區的總督和軍隊統帥。當時羅馬人努力推行被占領地區的羅馬化,大批日耳曼人開始學習拉丁文,加入羅馬的行政、軍隊和教育體係當中。日耳曼人中的切魯西部族的阿米尼烏斯和弗拉烏斯兄弟兩人在羅馬軍中錶現良好,獲得瞭羅馬公民權,當時正擔任輔助騎兵的大隊長。瓦盧斯在當地殘暴貪婪的統治激起瞭兩兄弟的反抗之心,他們決定聯絡其他不滿瓦盧斯作為的日耳曼部落一起反水。
上圖_ 瓦盧斯(公元前46年——公元9年9月10日),古羅馬帝國鼎盛時期貴族
羅馬的正麵作戰能力太強,日耳曼人打不過,那該怎麼辦呢? 阿米尼烏斯利用自己對羅馬軍隊的瞭解,定下瞭請君入甕的計劃。當時瓦盧斯覺得日耳曼人沒有那個膽子反抗羅馬人,於是在公元8年組織瞭一場武裝遊行來裝個逼,帶著軍團到切魯西部族的營地炫耀,並接受日耳曼人的建議將大批士兵派去駐守城鎮和抓捕罪犯,這樣就分散瞭瓦盧斯軍團的力量。一些明智之人覺察到日耳曼人可能會搞事,與瓦盧斯親近的日耳曼人蓋塞斯特斯探知瞭日耳曼人的陰謀,趕緊報告給瓦盧斯。可是瓦盧斯狂妄自大,認為阿米尼烏斯是自己的死忠不可能反叛,反過頭來罵瞭那些提醒瓦盧斯提防的人。
阿米尼烏斯讓比較遠的部落先掀起叛亂,瓦盧斯帶著3個軍團約3.5萬人前去鎮壓。阿米尼烏斯趁機煽動城鎮裏的日耳曼人對羅馬守軍發動攻擊,羅馬守軍寡不敵眾被全部斬殺。隨後阿米尼烏斯探知瓦盧斯軍團抵達瞭條頓丘陵(今德國下薩剋森州和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交界處)並駐紮,便帶著日耳曼主力部隊前往埋伏。該森林樹高草深,沼澤遍布,因此又叫做條頓森林。日耳曼人對該地地形十分熟悉,而羅馬人對人生地不熟地,因此沒有探知日耳曼人的埋伏行動。
上圖_ 羅馬戰士
森林地形讓慣於結成長隊的羅馬軍團隻能分散行軍,隨後發生的狂風暴雨讓羅馬軍隊隻能分散避雨,這就大大降低瞭羅馬軍陣的威力。阿米尼烏斯抓住戰機,帶著日耳曼軍隊嚮羅馬軍團發起瞭衝擊。猝不及防的羅馬人被日耳曼人的弓箭石塊打得亂成一團,趕緊整頓兵馬嚮附近的維恩山頂轉移,利用居高臨下和羅馬人的工事和武器優勢對抗日耳曼人,成功地擋住瞭日耳曼人的攻擊。
瓦盧斯丟掉輜重,帶著羅馬軍團繼續嚮萊茵河撤退,被迫再次進入森林之中,於是再次遭遇日耳曼人的突襲。此時天上再次下起大雨,穿著沉重盔甲的羅馬軍隊戰力大大下降,無法結陣對抗日耳曼人的進攻,最終潰敗。瓦盧斯和大批軍官還是很有骨氣,選擇自殺而不是被俘。一場硬仗下來,隻有極少數的羅馬人逃齣戰場,得到瞭援軍接應,可以說是全軍覆沒瞭。
上圖_ 條頓森林戰役 (條頓堡遇襲的羅馬勇士)
條頓森林戰役的失敗,讓日耳曼人趁機奪迴瞭之前被羅馬人占據的大部分日耳曼地區,3萬多兵力的損失相當於讓帝國損失瞭十分之一的兵力(全國總兵力約30萬人)。羅馬人的軍製決定瞭培養一個閤格的羅馬軍人周期較長,因此此次戰役對帝國是一個沉重打擊,之前對日耳曼地區的徵服成果化為烏有。屋大維得知此事後崩潰長嘆:“瓦盧斯,你還我軍團!”一連幾個月不理發不洗臉,感傷自己用人不明,導緻這次羅馬曆史上少有的慘敗。
上圖_ 日耳曼人VS羅馬人
提比略最終確定對日耳曼的邊防方針
屋大維畢竟是雄主,在穩定瞭思緒後命提比略返迴日耳曼地區,將羅馬城內的日耳曼軍官解職以避免其響應叛軍搞事,並從國內抽調兵力充實前綫。提比略帶著6個軍團迴到萊茵河,連同還剩下的兩個軍團,雲集全國四分之一的兵力嚮日耳曼復仇。
公元12年,提比略嚮日耳曼人發動攻擊,取得初步勝利,不過日耳曼尼亞行省的大部還掌握在日耳曼叛軍手中。公元14年,屋大維命德魯蘇斯的兒子日爾曼尼庫斯為行省總督,並在同年8月去世,提比略作為繼承人順利即位。日爾曼尼庫斯從今荷蘭鹿特丹地區齣發,從海路抵達日耳曼北部,到條頓森林戰場憑吊並掩埋瞭羅馬軍團的屍骨,隨後嚮日耳曼部落發動瞭大舉進攻。
上圖_ 安格裏瓦爾瓦戰役 (公元16年)
公元16年,日爾曼尼庫斯在安格裏瓦爾瓦戰役大敗阿米尼烏斯並俘虜瞭他懷孕的老婆,展現瞭他天纔般的指揮纔華,為條頓森林的羅馬軍團報仇雪恥。如果日爾曼尼庫斯乘勝追擊,未嘗不能恢復之前德魯蘇斯和提比略的徵服成果。但是屋大維在駕崩之前遺命羅馬人不要再繼續搞大舉擴張的行動,認為羅馬再搞這樣大規模的擴張會勞民傷財得不償失。提比略遵從先皇遺命,解除瞭日爾曼尼庫斯前綫總指揮的職務,放瞭日耳曼人一把。日爾曼尼庫斯也於不久後去世,死因不明。
提比略放棄瞭進攻日耳曼地區的方略,改為派駐8個軍團駐守萊茵河防綫,並齣於戰敗不祥的考慮沒有恢復那幾個覆滅在條頓森林戰役中幾個軍團的編製。此後,羅馬人對日耳曼人的戰略進攻轉為瞭戰略防禦,直到羅馬帝國滅亡都沒有再大舉入侵過日耳曼地區。這番操作類似於明成祖硃棣五徵漠北後,明朝再沒有發動深入濛古高原的大規模軍事行動。
上圖_ 羅馬帝國
以提比略為代錶的羅馬帝國統治者放棄對日耳曼地區的徵服,主要齣於三大因素:
其一,之前羅馬徵服的迦太基、高盧等地都是有大批定居居民的較為富庶的地區,徵服它們可以充實帝國的財力人力,而日耳曼人逐水草而居,定居點較少,占領它們的地盤難以補充財富不劃算,與中原王朝不去占領廣袤的濛古草原的原因相似。
其二,日耳曼地形復雜,森林水網遍布,民風彪悍,不利於慣於結陣作戰的羅馬軍團駐紮和行動,反而有利於日耳曼人打遊擊戰,這也與中原王朝深入草原與遊牧民族作戰的睏難相似。
其三,在當時的生産力和交通條件下,羅馬帝國的擴張已經逼近極限,過大的地盤難以加以有效管理,反而給國傢人力財力帶來負擔,後來東西羅馬分裂的原因也基於此。屋大維已經預見瞭這樣的結果,因此纔留下不再擴張的遺命,後世之君除瞭對波斯地區大舉用兵外,基本遵循瞭這一“祖訓”。
雖然羅馬皇帝放棄瞭對日耳曼地區的徵服,但都對日耳曼人於疆界的威脅有著清醒認知,不斷完善北方防綫。後來羅馬帝國衰弱,匈人和日耳曼人的分支西哥特人攻打羅馬城,印證瞭羅馬統治者的先見之明。
作者: 鐵騎如風 校正/編輯: 莉莉絲
參考資料:
〔1〕科瓦略夫 《古代羅馬史》
〔2〕愛德華•勒特韋剋 《羅馬帝國的大戰略》
文字由曆史大學堂團隊創作,配圖源於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