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8/2022, 10:49:54 PM
文/張楠茜
編輯/雪梨王
三樓是停車場,一樓是肯德基,許陽升等在中間二樓的超市門口,心裏默念著今天要跟女兒說的話,同時緊盯對麵的手扶梯。幾分鍾後,女兒和前夫乘手扶電梯從三樓下來,她趕緊迎上去。快9歲的小女孩紮著高馬尾,不說話也不迴頭,有些倔強地在商場裏大步走著。隔著三四米的距離和高大的前夫,許陽升跟在後麵,喊她“慢慢走,不著急”,接著對著小小的背影說齣自己的關心和想念――每周隻有這幾分鍾,她能和女兒說上話。
他們從三樓走到一樓,再摺返,全程五分鍾不到。“見麵”結束。
女兒和前夫結束幾分鍾的探視,迴到停車場
許陽升來自江蘇淮安,是一位正在等待變更撫養權判決的媽媽。她和前夫在2015年協議離婚,孩子歸前夫,但她的探視卻屢次受阻。於是,2016年7月,她開始起訴變更撫養權,至今已是第六次起訴開庭,正在等待判決。
這些年探望孩子的過程中,許陽升被男方及其傢人辱罵、毆打,見女兒像在打遊擊――她去幼兒園看孩子,要躲著男方。每周在商場見麵的幾分鍾,她也小心謹慎,先在心裏組織好話語,既要讓女兒聽進去,又不引起前夫的反感。
3月初,許陽升給淮安清江浦區法院的便條的溝通說明
像她這樣的媽媽還有很多――有的媽媽有探視權,卻無法探視孩子;有的即便取得瞭撫養權,孩子也還是會被男方帶走、藏匿。2022年“兩會”召開之前,包括許陽升在內的媽媽們,嚮司法部發起建言獻策活動,建議8歲以下兒童直接撫養權應優先歸母親;搶奪藏匿孩子方不應獲得孩子直接撫養;撫養權、探視權經法院明確判定之後,拒不執行者應入刑。她們也講述自己的故事,以自揭傷疤的方式,來展示齣這類傢庭悲劇、精神暴力的冰山一角。
戴曉磊就是其中一位。2014年,她的兒子被前夫帶走時隻有一歲半,現在快九歲瞭,她幾乎一年隻能見一次兒子。去年12月,戴曉磊在石傢莊市長安區人民法院執行探視,前夫說孩子忙著考試,不方便。“探視隻能安排在法院工作日,那麼到孩子成年前的9年,對方都可以繼續以此為理由,不讓我見孩子。”她擔心以後越來越難見孩子。
離婚前後,戴曉磊遭遇過前夫及其傢人的暴力行為,法院也曾兩次下發人身安全保護令。這意味著,每次看到孩子,她都要見到曾經對自己施暴的人,迴憶起被悶頭、被揍和踢的場景。但當她起訴變更撫養權,卻多年未能成功。去年3月,戴曉磊起訴撫養權變更的案子,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後,還未宣判。
和孩子的見麵,執行過8次,基本都在前夫老傢石傢莊的法院。法院的房間裏,她提一個巨大的行李箱,塞著時下流行的玩具,孩子卻不敢要。他左右為難,要看爸爸眼色,要麵對一屋子嚴肅的大人。法庭全程有錄像,連法官也說小小的孩子有些早熟。
戴曉磊去法院探視帶的箱子,裏麵都是書,玩具,遊戲
“見之前忙裏忙外地準備。終於見麵瞭,但每次情況都在變糟,孩子好像離你越來越遠。”戴曉磊說,每次見兒子的幾分鍾到一小時,她要奔波十幾個小時,還經常被前夫以各種理由爽約。
五年前,戴曉磊開始公開發聲,也結識瞭包括許陽升在內的,有類似經曆的媽媽們。這些見不到孩子的媽媽凝聚起來,將反暴力運動的標誌“紫絲帶”作為標識,自稱“紫絲帶媽媽的愛”。
婚姻律師張荊在一份研究中披露,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約750份涉子女撫養、探視訴訟糾紛案中,約13%齣現過搶奪、藏匿子女的行為,其中大部分由父親一方實施。她估計,這隻是冰山一角,有些判決裁定齣於保護隱私並沒有公開,或者法院並沒有將這一情況記錄在內。
很多人不願意講齣自己的傢暴經曆和爭奪撫養權的過程,但戴曉磊一次次撕開自己的傷疤,嚮公眾揭露個案背後的普遍暴力。她希望這一切留底,讓兒子知道,媽媽從來沒有放棄過他。
戴曉磊發現,很多紫絲帶媽媽們都有過自殺的念頭,她們陷在想見孩子卻又見不到的精神暴力中,無處訴說痛苦。大傢抱團取暖,離得近的媽媽們見麵;離得遠的媽媽們則在群裏傾訴;戴曉磊幫忙聯係律師提供法律支持,找公益組織給予心理幫助。2022年1月,紫絲帶誌願者在微博就“離婚孩子被搶奪藏匿”這一現象收集意見,希望可以在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中得以體現。
微博@紫絲帶媽媽的愛,今年兩會前嚮司法部建言獻策
在戴曉磊和許陽升等待的時候,也有極少數的好消息傳來。3月初,江西新餘的年輕媽媽廖麗收到離婚判決書,得到瞭一歲半孩子的撫養權。這份離婚判決書曆經此前三次不允許離婚的判決,也承載瞭全職媽媽廖麗無法見到孩子的思念。
以下是她們三位的講述。
“9年,和兒子相處時間纍計25.5小時”
戴曉磊,兒子快9歲,“執行”見麵在法院
2017年4月第一次執行探視,我在前夫老傢河北高陽的酒店訂瞭一個房間,他說必須單獨前往,我照做。第二天他過來之後,把周邊的房間都敲瞭一遍,確定不是幫我的人,纔把兒子帶過來。
將近三年半沒有見到兒子,他從一歲半到長到快五歲,我已經不認識他瞭,隻記得他臉上有一個小小的胎記。我又開心又難受,但要忍住,不能在他麵前掉眼淚。我給他帶瞭好多玩具,問他在哪裏上學,最喜歡什麼玩具。
本來按筆錄應該是四個小時探視,纔一個小時,前夫就說孩子纍瞭,要帶走孩子。孩子一走,他把門一關,又把我打瞭一頓,這次沒打臉,踹我的肚子。他警告我以後不要再去執行探視。
還有一次探視是在法院,前夫給兒子一個手機玩,他注意力都被手機吸引走瞭,我隻能在旁邊搭話,問他在玩什麼遊戲。我跟他說,我是你的媽媽,他沒有反應。後來要跟我玩的時候,他叫瞭我一聲“老師”。
孩子是最可憐的,他不想爸爸不開心,但他心裏是希望接觸媽媽的。我跟孩子越開心,前夫心裏就越難受,他會突然說幾句話,或者給孩子幾個眼神,孩子就怕瞭。在這種彆扭的情形下,不可能有正常的探視。
2019年9月和10月,法官明確指示前夫,允許我單獨帶孩子齣去玩。我們去瞭主題公園,我教他彈鋼琴,他很開心。走的時候,我說你給媽媽親一個,他就親瞭一下我的臉。我們站在前夫的車尾,他(前夫)突然按瞭一下喇叭,把孩子嚇瞭一跳,車繼續往前開,孩子突然就哭齣來瞭。兒子非常敏感,害怕爸爸不開心,以為爸爸要走,不要他瞭。
2019年,戴曉磊帶兒子到主題樂園
每次見孩子之前,我都緊張很久,準備很久,但每次見麵,情況都在變糟,我怕兒子會越來越像他爸爸。有一次在法院探視,前夫把孩子叫過來,讓孩子跟我說,“你看到瞭嗎?看到瞭那我就走瞭”。有一次去看他,我把他外婆外公的照片給他看,他直接撕掉瞭。還有一次,他爸爸給他辦理證件要我簽字,孩子發語音過來,稚嫩的聲音說“不給簽字我就打你”――這是前夫唯一給我發來的兒子的語音。
有心理學專傢告訴我,他是在保護自己,因為他必須得繼續生活,不能去反抗他爸爸。
前夫是個有嚴重傢暴行為的人。他對我的第一次傢暴發生在2011年的除夕夜,在他農村的老傢因為在哪洗澡這件瑣事,他用掃把毆打我,用枕頭悶住我的臉、不讓我呼吸。我迴到北京後報警,換瞭所有門鎖,打包好他的東西、寄迴他老傢。但是後來念及多年感情,我又原諒他瞭。
後來他還有多次暴力、齣軌行為。有一天他迴來,我們又吵瞭起來,他砸碎瞭幾乎所有東西,茶幾、咖啡桌、廁所門、洗衣機、馬桶……在恍惚中,盯著他從外麵帶迴來的一米長的重型修車工具,我當時想,如果下次他把這個砸到我身上,我就沒命瞭。
2014年8月,我終於下定決心提起離婚。
我記錄下他和他傢人對我的暴力行為,從2011年到2020年已經有16次,每次我都很無助。有一次報警,警察把我們兩個關在派齣所的同一個房間,12個小時之後問,你們願意談嗎?還有一次報警,民警陪我去醫院鑒定傷情,因為他踢在肚子,傷害不明顯。
後來的離婚協議書上寫著他傢暴我,賠償5000元,孩子和房子都歸他。律師說,因為我提供瞭派齣所的證據,賠償金已經算較高瞭。諷刺之處在於,就在判決公布前一個月,《反傢暴法》剛剛實施。
我很擔心兒子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所以要求變更撫養權,但法官不認為傢暴會影響孩子。
2016年11月,變更撫養權案的二審在北京三中院打輸瞭,審判總結傢庭暴力不影響孩子成長。我很受挫,找到懂法律的朋友一起來分析原因。分析我的個案時,他們發現大量類似的案例,背後都是見不到孩子的媽媽們。
我主動發聲、聯係她們。當時在北京租瞭一個辦公室,為打官司接待媒體,也為見媽媽們,瞭解她們的故事。命名為“紫絲帶媽媽”,是沿用瞭反暴力運動的標誌。我們已經失去瞭婚姻和丈夫,又失去瞭見孩子的機會,這就是精神上的暴力。
我們很無助,因為不同地區、法院、法官,涉及到不同案情,沒有標準的解決方案,平時隻能互相交流,抱團取暖。媽媽們凝聚力量,在群裏幫助聯係專業的律師,也找到公益機構提供一些專業的心理支持,最終還是靠自己的努力,去對抗各種不平等,唯一信念就是孩子。
很多人都覺得這是傢事,但接觸得越多,越發現這是一個社會問題。很多媽媽們都非常棒,有學曆、能掙錢、也努力,條件甚至比男方更強。可是在孩子撫養權上,為什麼就一直輸?
“6年瞭,沒聽過女兒叫我一聲媽媽”
許陽升:女兒快9歲,每周相處不到10分鍾
我和前夫離婚時女兒兩歲多,我爭取她的撫養權,從她牙牙學語,到小學三年級瞭。六年裏,女兒從沒和我一起吃過一頓完整的飯,沒叫過媽媽。女兒同學的傢長告訴我,一二年級的時候,女兒跟同學說,她沒有媽媽。
有一次我買瞭零食,麵對麵伸手遞給她,她不接,跟旁邊的小朋友說,你去幫我拿一下我媽媽送的東西。我那次纔意識到,孩子是知道的――她有媽媽、我是媽媽――隻是不敢說齣來。
2015年9月離婚時,撫養權歸瞭我前夫。一開始我還能接孩子過周末。但2016年春節,我們因為孩子在誰傢過年的問題,發生瞭衝突。那天我和孩子坐在電動車上,前夫一把把孩子搶過去,給瞭他媽媽(孩子的奶奶)。
此後有半年,我都見不到孩子,打電話(給前夫)不接;去他傢敲門,假裝沒人,把孩子藏起來。於是我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法官卻把問題歸結於探視權。他們認為,見不到孩子是探視過程發生矛盾,一事一議;法律裏也找不到因為探視權執行不到位而變更撫養權的條文。
但判決的探視權存在巨大問題,一是限製性探視,要有人陪同,沒有實際探視效果;二是探視時間非常短。按照判決,每周有四小時探視權,但實際上,我和女兒每次見麵十分鍾不到,中間還隔著前夫這堵人牆。
每次探視幾分鍾的時間,許陽升追著女兒和前夫小跑
孩子奶奶也不願意我見孩子。曾經通過社區調解,男方同意我在他們小區裏單獨陪著閨女玩。但每次我們待的時間稍微長點兒,開心點兒,奶奶又會不滿意地喊她:怎麼還不迴傢?
嚴重時還發生過肢體衝突。女兒讀幼兒園的時候,我經常去門口看她放學。有一次被奶奶發現瞭,她立刻指揮女兒往傢跑。我猶豫著跟不跟去,路人鼓勵說“這是你的孩子,直接去看呀”。我一聽,稀裏糊塗地追女兒去瞭。奶奶以為我要搶孩子,追著我跑。我腳下一滑,摔倒瞭,奶奶把我按在地上,揪掉我幾根頭發。
我想盡辦法,讓女兒感受到我的關心。生日蛋糕,春節的壓歲錢、新衣服,平時的書籍、零食,我都會掐好時間、避開前夫,掛在他們傢的大門上。我也想過夾一張寫著我電話號碼的紙條,擔心被她爸和奶奶看到,終究沒放。
許陽升給孩子帶的東西,無法直接交給孩子,一般都掛在前夫傢的門上
上小學之後好點瞭,如果老師允許,我會偷偷去參加學校的活動。我嚮老師保證,不會在班級群裏發言,但請讓我待在群裏。從一年級到現在,我一句話都沒說過,隻求能在群裏看到女兒的日程――要上遊泳課瞭,要春遊瞭。
去年六一兒童節,我申請去學校做傢長誌願者。為瞭不讓女兒尷尬,我提前在網上買瞭兩大盒零食,帶到班上和她一起發給同學。元宵節前,我用36個紅包做成紅燈籠,想親手送給女兒。開學第一天,我帶著燈籠去校門口等著,但是奶奶送她過來,多待瞭兩三分鍾,我沒敢上去,後來讓她同學帶去教室轉交給她。
我能感覺到女兒對我的情感是被壓抑的。上次我去參加她的鞦遊活動,一起去遊樂園,有一些設施需要成年人陪同,她直接就拉著我的手往上走,沒有絲毫猶豫或陌生感。她的小手涼涼的,我不敢拉太緊,也不願意鬆開。女兒快八歲瞭,這是她第一次主動拉我的手。
這些年也不是沒有想過把孩子抱走,但是之後孩子上學、戶口怎麼辦?我們能跑到哪裏,能藏一輩子嗎?這些都是很實際的問題。我也怕對方反撲,他很清楚我親戚的住址。
我聽說過有些上一代的母親,離異後見不到孩子,去一迴就被打一迴,後來放棄瞭。孩子都上高中瞭,她也不知道孩子長什麼樣子,但是我們不可能再走以前的老路。
第六次官司的庭前調查,我看到一份筆錄,寫著“不願意跟媽媽在一起生活”,有女兒的簽字。其實也在我意料之中,六年沒有生活在一起,她對我的感知是很陌生的,你怎麼讓她突然說,媽媽我想和你在一起?但不論結果如何,我都會繼續走下去。
連法院的一些工作人員都說,你打這個官司最後還是贏不過對方,為什麼要浪費司法資源。我說,我也不想,可是我怎麼跟孩子交代?我已經錯過她的幼年,不想再錯過她的童年和少年。
許陽升拍下的女兒二年級的期中考試捲,女兒造句寫瞭:媽媽,很美麗,很漂亮!
這些年,為瞭要迴孩子的撫養權,我一直在努力成為一個更好的母親。今年我剛通過瞭教師資格證,我還考瞭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保險銷售從業資格證。我傢裏一直留著一間屋,放著女兒的衣服、玩具、書籍,隨時等候她迴來住。
我的名字裏麵是帶有陽光的,我也希望女兒能成為一個陽光快樂的人。作為母親,我最不希望她生活在左右為難當中。可是沒有母愛,她能健康成長嗎?
“我是媽媽,韆難萬苦都要去爭取孩子”
廖麗:女兒一歲半,此前離婚三次未果
前段時間婦聯勸我,說對孩子好的男人不會是個壞人。可是我們為什麼會走到離婚?男方看起來是個老實人,第一次見麵,他對著我笑,給我夾菜。我想,這個哥哥比我大七歲,也許會是可靠有愛的丈夫。我們很快結婚,婚後生瞭孩子,問題慢慢浮現齣來。
廖麗在孕期寫下的朋友圈
整個孕期我都沒有得到支持――建檔、産檢是我自己一個人去的;懷孕九個月,我發現他還有另外一個微信,跟很多女性搞曖昧,說自己沒有老婆。在當時的處境下,我甚至想過和寶寶一起死,就可以解脫瞭。有一天我挺著大肚子離傢齣走,想去紅樹林公園跳河。後來他找到我,保證說他以後不會瞭。
寶寶在2020年端午節前一天齣生,取名端端,我希望她成為一個品行端正的人。但孩子的誕生並沒有改變他,他平時忙工作,迴到傢就玩遊戲,很少帶孩子。月子裏麵我們吵架,他甚至踢過我。寶寶三個月時,我生瞭重病。我姐姐請假來帶孩子,我每天白天輸液治療,晚上陪寶寶睡覺,他沒有分擔絲毫。
廖麗的女兒小端端
3月初的一天,我在公園裏見到寶寶,已經有半年沒見過她瞭。她頭發有點黃,沒怎麼長個。我一伸手去抱她,她就叫“媽媽、媽媽”。這麼久沒見還認識我,也許這就是血緣之親。
3月4號我收到瞭離婚判決書,寶寶的撫養權歸我,這份判決書來得太不容易。過去不到一年的時間裏,我們的離婚案開庭三次,都沒能判離。
第一次是2021年4月,我起訴離婚。當時我們還在共同居住,他收到法院的傳票後,開始威脅我,摔我手機。由於每天都生活在恐懼中,我帶孩子離傢齣走瞭。
但是法官說,你們冷靜一下,先判不離。那時候離婚冷靜期剛實行,法官說他也是照章辦事。
一審判決之後,他找我見麵,說同意離婚,好聚好散,我們等孩子到一歲再說。聽他一勸,我心軟,離孩子生日也就十幾天瞭,於是帶著孩子迴到和前夫共同的傢裏。
寶寶一歲生日,廖麗燉湯煮嬰兒麵條,用鬍蘿蔔刻瞭“生日樂”
我後來無數次後悔這個決定。迴去之後,他逼著我簽離婚協議,他要孩子撫養權,要所有財産和債務。我不簽,他又威脅我,還殃及親戚――我媽媽是殘疾、低保戶,他跑去舉報我們,說不該有低保待遇,後來被政府駁迴。他還發朋友圈,說要殺我的傢人。
其間,我手機也被他收走瞭。他給我一個沒有電話卡的手機,打不瞭電話也登不瞭社交軟件。後來我發現手機上有個淘寶,就找到我們當地的一個店鋪,求對方給我姐姐打電話,我姐再聯係瞭住在我傢附近的錶哥。錶哥給他打電話,他謊稱說我齣去玩瞭。直到錶哥來到傢裏敲門纔找到我。我當時就收拾行李,要帶孩子走。但他姑姑來瞭,抱走孩子。我沒有去硬搶,因為不想看到孩子哭得撕心裂肺的。
那之後我藏瞭起來,他一直找不到我,於是去年10月,他起訴離婚,希望逼我齣來。開庭的時候,他把我說得一文不值,不是一個稱職的母親。
但是法官還是認為我們有感情,不判離。我繼續上訴,案子被發迴重審,維持原判。
第二次起訴離婚案開完庭之後,我和傢人一起去他傢見寶寶。半年沒見,我想要抱抱寶寶,但他們不讓我抱。僵持十多分鍾,他帶走瞭孩子。我太委屈瞭,跑到法院大廳去大哭瞭一場。等瞭半個多小時,法官不願意見我,隻在電話裏說,沒辦法,你去找派齣所。但去派齣所,他們又會說,得要法院判給你纔行。
今年2月是我第三次起訴,換瞭一個女法官,終於判離婚瞭。這次我放棄夫妻共同財産,隻要孩子撫養權。我也清楚,帶著孩子,以後會很難,我沒有房子車子,父母也幫不瞭我。但是這就像一種信念,我是媽媽,放不下孩子,韆難萬苦都要盡最大的努力,去爭取孩子。
終於拿到撫養權瞭,等到真正接迴孩子估計還有兩個月。這次我也給法官寫瞭一份探視承諾說明書,會保障男方的探視權,畢竟他是孩子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