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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天召集學者專傢討論,經過4小時得齣結論,要求各級學校刪改「鼓動學潮」等不閤時宜、語意不清或侵害人權的校規。
今年6月桃園縣振聲高中學生在校內發行報紙,被校方以「鼓動學潮」校規處理,引起輿論撻伐,教育部長蔣偉寜9月在立法院承諾,1個月內進行通盤審視。人本教育基金會等民間組織19日召開記者會,指期限已過仍有多校校規未改,希望教育部盡速訂定校規基準。
教育部今天下午3時邀集法律學者、專傢、中小學學務主管等開會,經過4個多小時的協商,得齣4點結論。
第一點,法律規定中學生懲戒方式限定為警告、小過、大過、留校察看等。其餘方式都沒有法律授權,包括勒令退學、勒令轉學等,學校必須刪除這類校規。
第二點,不閤時宜、語意不清的校規共69種,教育部將發函各校要求重修。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長楊國隆錶示,例如「不尊敬元首」、「在網路發錶言論影響校譽」等必須修改。至於民間團體最為批評的「鼓動學潮」,學者專傢一緻認同必須刪除。
楊國隆也提到,許多校規是語意含糊不清,例如「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散發傳單或貼海報」,原意是要防止補習班藉由學生在校內亂貼廣告,但文字上有侵害言論自由的疑慮,必須更為精確。
第三,未來校規應以奬勵為主、懲戒為輔,以「正嚮管教」的方式齣發。
第四,校規修改過程必須符閤「民主程序」,邀請教師、學生、傢長等代錶,依一定比例組成委員會討論。
楊國隆錶示,為使學校修改校規有依據,教育部將在3個月內製訂「學校奬懲辦法相關注意事項」,明確界定校規的內容。
楊國隆錶示,「鼓動學潮」會立即發函要求刪除,其餘則等教育部訂齣注意事項後修正,預計最慢下學期結束前要完成。1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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