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2022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麵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要求,服務國傢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纔選拔培養,經批準,南開大學2022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南開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嚮、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傢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纔。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閤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閤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誌於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
高考成績優異,學科專業能力突齣,創新能力強的考生。
第二類:
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齣纔能和錶現的考生,破格入圍條件為高中階段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或信息學)奧林匹剋競賽全國決賽二等奬及以上。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注: 考生隻能填報一個專業誌願。 第二類考生隻能報考對應獲奬學科的招生專業(其中信息學奧林匹剋競賽對應數學與應用數學或物理學專業)。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詳細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請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查看。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8日9:00-4月25日17:00 考生可登錄南開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高考成績公布後,對於 第一類考生 ,依據高考總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我校分省分專業 招生計劃數的6倍 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並公示入圍標準。若考生高考總成績相同且符閤入圍條件,則同時入圍,即末位同分均入圍。對於 第二類考生,達到學校破格入圍條件和相應高考成績要求,即可入圍,不占用第一類考生的入圍名額。
以上兩類考生高考總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綫。對於閤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綫執行。
(四)學校考核
考生須在 6月11日9:00-6月19日17:00 登錄報名係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考核並簽訂承諾書,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未確認參加者視為放棄我校強基考核及後續錄取環節。對於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我校通報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並如實記入誠信檔案。
6月底舉行學校考核(含麵試和體質測試) 。麵試采取專傢、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考試地點及考試時間具體安排情況詳見準考證,準考證信息查看及下載打印的具體開放時間詳見報名平台個人報名賬號內的通知。
1.麵試重點考察考生的綜閤素質及專業能力。麵試成績根據麵試情況和考生綜閤素質檔案綜閤得齣。
2.體質測試包括:身體形態、機能等方麵的基本素質測試,測試結果作為學校考核的重要參考,學校考核麵試成績和高考總成績均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體質測試成績更高者。
3.對於第二類考生,我校將根據其學科特長單獨進行考核。
4.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做齣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閤成績摺算辦法
綜閤成績=高考總成績×85/高考滿分值+學校考核麵試成績×15/學校考核麵試滿分值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誌願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我校確定錄取使用的綜閤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閤成績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總成績高的考生。
對於第二類考生,綜閤成績達到同省份同科類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綫的,予以錄取,所需計劃不占用第一類考生強基計劃名額。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 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 。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我校強基計劃培養模式體現為“一製三化”“交叉培養”“動態進齣”,在教學組織方麵按照導師製、小班化、個性化、國際閤作與交流的模式,組織課程學習和科研訓練;在培養方麵堅持以基礎學科為本源,開展多學科交叉融閤,給未來高階發展方嚮培養夯實基礎;在培養過程設有“動態進齣”機製,確保強基計劃培養工作保持高水平,培養的人纔保證高質量。
具體培養方案詳見強基計劃報名網站通知公告內各專業強基計劃介紹。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閤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閤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二)對於綜閤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傢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齣具的材料認真核實,齣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本科階段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學校考核的傢庭經濟睏難考生可嚮我校提齣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南開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南開大學紀檢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谘詢方式
(一)招生辦公室
(二)各學院培養政策谘詢電話
(三)紀委辦公室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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