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3/2022, 7:05: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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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從化區政府網發布瞭關於 《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太平鎮鄧村村地段政府儲備用地項目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從府〔2022〕1號)》 的文件
為確保太平鎮鄧村村地段政府儲備用地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集體土地及其房屋徵收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做好徵收補償安置工作,保障被徵收人的閤法權益,根據國傢、廣東省、廣州市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區的有關規定,結閤項目實際,特製訂本項目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具體如下:
分戶安置資格確定條件:
本項目徵收紅綫範圍內,屬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常住戶口且屬長期、固定住宅的實際居住人員(需結閤公安部門戶籍登記信息進行審核),根據以下條件,確定以戶為單位的安置資格:
(一)在公安部門戶籍登記人口時間限定在本項目發布徵地預公告發布之日(含當日)。徵地預公告發布日(含當日)發布後辦理的分戶、並戶、遷入戶和遷入人口不作為安置依據。
(二)已婚夫婦與未婚子女為一個安置資格戶,一傢有兩個以上子女都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計算為一個安置資格戶。
(三)被徵收人有一個兒子,已婚夫婦必須與兒子作為一個安置資格戶;被徵收人有兩個或以上兒子,父母須與一個兒子作為一個安置資格戶;其餘在徵地預公告發布日(含當日)前已達法定結婚年齡的兒子可增加一個安置資格戶。被徵收人與孫同戶(兒子已去世),須與一個孫子為一戶;其餘在徵地預公告發布日(含當日)前已達法定結婚年齡的孫子可增加一個安置資格戶。
(四)已離異或再婚的,計算為一個安置資格戶。
(五)一傢有一子一女的,計算為一個安置資格戶。
(六)純女戶傢庭,計算為一個安置資格戶。
(七)登記在冊為獨立戶口的獨居老人(不含孤寡),需並入其一個兒子為一個安置資格戶,非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投親靠友、子女讀書、購買戶口等的外來遷入人員(寄居戶、空掛戶),不作為一個安置資格戶。齣嫁女或入贅到徵收範圍外房屋不遷齣戶口的,原則上不作為一個安置資格戶。
(八)按照上述辦法未能確定是否符閤安置資格戶的,由當地村、社研究統一意見報徵收實施部門審核後,報從化區人民政府確定。
貨幣補償金額確定
(一)按照被徵收房屋重置價加被徵收房屋所占土地區位補償價給予貨幣補償。被徵收房屋所占土地不再核定留用地指標。 貨幣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為:被徵收房屋重置單價×徵收實施部門核定的房屋套內建築麵積+被徵收房屋所占土地區位補償單價×徵收實施部門核定的土地補償麵積。 (區位補償單價采用地塊所在區域的住宅基準地價級彆(九級) 對應樓麵單價4702元/平方米的50%計算 ,即2351元/平方米。選擇産權調換安置方式的不享受被徵收房屋所占土地區位補償)
(二)對被徵收房屋建基麵積大於證載麵積,在2010年7月20日前已建成、建基實際占用麵積在120平方米(含)以下的,可參照本條被徵收房屋所占土地區位補償價予以貨幣補償,超過120平方米以上部分,不按房屋建基標準補償。
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
(一) 對安置資格戶給予5000元/戶搬遷補助費 (包含電話、有綫電視、水錶、電錶、傢電傢私等搬遷涉及的一切搬遷費用);
(二)選擇“貨幣補償安置”方式安置的,房屋徵收實施部門根據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最近一次公布的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同類型住宅租金參考價格,按照被徵收房屋建築麵積,嚮被徵收人一次性支付3個月的臨時安置費。選擇“産權調換安置”的,産權調換房屋交付前,被徵收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房屋徵收實施部門應當根據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最近一次公布的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同類型住宅租金參考價格,按照被徵收房屋建築麵積,嚮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
為鼓勵被徵收房屋權利人配閤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對在本方案印發之日180天內簽訂補償協議並完成搬遷的被徵收房屋權利人, 按徵收部門核定的房屋套內建築麵積(最高不超過280平方米)奬勵1000元/平方米 。
徵收安置方式
(一)貨幣補償安置:
1.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選擇貨幣補償安置的,按《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收補償試行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7〕10號)及本方案第八條規定,給予被徵收人摺算貨幣補償。
2.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選擇貨幣補償安置,且在簽約限期內簽訂補償協議並搬遷的,在已確定貨幣補償金額基礎上,可按照徵收實施部門核定的房屋套內建築麵積(最高不超過280平方米) 給予購房補助,補助標準為5000元/平方米。
(二)産權調換安置:
1.按照本方案第四條確定分戶安置資格的村民住房套內建築麵積(最高不超過280平方米)進行産權調換。在簽約限期內簽訂補償協議並搬遷的,在安置麵積280平方米以內(含280平方米),可選擇“拆一補一”形式予以産權調換。逾期未簽訂補償協議並搬遷的,被徵收房屋權利人應當與徵收實施單位結清貨幣補償金額與産權調換的房屋建安成本的差價。
2.被徵收房屋權利人可選擇一套或多套安置房,選擇産權調換一套或多套安置房後尚有剩餘麵積的,或被徵收房屋權利人不選擇多購買麵積的,剩餘麵積按被徵收房屋重置價予以貨幣補償。
房屋重置價是指在徵收時點的經濟市場環境下,重新建設與被徵收房屋類型、結構等方麵基本一緻新房屋的全部費用,包含建安成本、前期以及其他費用,不包含購買房屋所占土地的成本。
3.被徵收房屋閤法産權套內建築麵積不足280平方米的,可根據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意願按280平方米予以安置,不足部分由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按安置房的建安成本價購買。
建安成本是指房屋建築成本和房屋設施設備安裝成本之和,以安置房建設單位測定為準。
4.被徵收房屋閤法産權套內建築麵積超過280平方米的,超齣部分建築麵積不予産權調換,按照被徵收房屋重置價給予貨幣補償。
5.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在安置房發生齣售、交換、贈與(不含繼承)時,需按規定補繳土地齣讓金。被徵收房屋所占土地不再核定留用地指標。
資料來源:從化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