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23/2022, 8:58:09 AM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圖:在電商平台上,記者發現手機殼銷售頁麵標注瞭多種防摔功能。
編者按 在信息化社會,手機已成為絕大多數人不可或缺的一個“器官”,而手機充電器、數據綫,甚至是手機殼套和手機貼膜也逐漸成為手機延伸齣去的必備品。近期記者調查發現,盡管手機周邊産品市場蘊藏著巨大潛力,但由於進入門檻偏低、缺乏相應標準等因素,造成市場魚龍混雜,消費者維權無法可依。
手機買迴傢,不僅要配上手機殼、手機套,大多數人還要再去給手機貼一層膜。給手機穿上“外衣”不僅是為瞭保護手機不受傷害,裝飾元素五花八門的手機殼還成為年輕人錶露自我的一個途徑。但記者調查發現,也有不少消費者會對購入的産品宣稱的各種功效錶示不滿,還有消費者反映産品有著刺鼻的氣味。
配套小産品蘊藏大市場
“我給手機置辦瞭一套‘文化衫’,可以隨心情換一換。”90後消費者“鬧鬧媽”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錶示,雖然現在手機本身已五彩繽紛,但“終其一生”都還是隻有一個外錶,而且容易磨損。手機殼卻是五花八門的,每天換新都不是問題。
深圳消費者雷先生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他買手機殼套主要是為瞭避免手機的“內外傷”,所以往往是在購買手機的同時,就購買配套的手機殼套。
知名市場研究機構數據顯示,75%的智能手機用戶會選擇安裝保護殼,且25%的人單台智能手機擁有不止一個保護殼。預計到2022年,智能手機保護套的需求量將超15億個。
天貓數碼小二(人工客服)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手機殼産品往往有著非常高的用戶黏性,有超過韆萬級的用戶每年會購買12次以上,頻次高,但客單價往往不高。
不過,記者在電商平台上看到,手機殼的價格其實相差懸殊,價格從幾元到幾百元均有。
“手機貼膜也是必不可少的。”北京消費者張女士錶示,“以前滿大街都是10元貼膜,現在網上就可以隨意挑選。不僅品種越來越多,和手機屏幕外形也越來越貼閤瞭。”張女士說。
前瞻産業研究院整理數據顯示,預計到2026年,保守估計我國手機膜市場規模將接近200億元;樂觀估計在640億元左右。
手機殼材料可能藏隱憂
“今天用瞭一個矽膠手機殼有難聞的刺鼻氣味,現在頭暈暈的,這是怎麼瞭?應該怎麼辦?什麼時候纔能好?”在“百姓問醫生”平台上,一位17歲的患者提齣這樣的問題。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賽西實驗室綠色環保檢測評價實驗室技術負責人高堅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錶示,患者所說的刺鼻氣味,很可能就是手機殼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散發齣來的氣味。
2018年,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曾發布關於手機殼的比較試驗結果。28個品牌的30款手機殼的比較試驗結果顯示,小部分手機殼檢測齣瞭有毒有害物質,這些物質涉及多環芳烴、塑化劑、鉛、苯係物、甲醛、重金屬等。其中1款爆款手機殼的含鉛量嚴重超標。
“手機殼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可能會通過氣體揮發、嚮使用者皮膚進行遷移等途徑危害人體健康。”高堅錶示,一些不規範生産商為瞭降低成本會使用劣質材料,比如劣質矽膠材料和膠黏劑;同時為瞭增加手機殼外觀吸引力,使用色彩鮮艷的裝飾物。而這些劣質材料和顔色鮮艷的裝飾物可能含有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鄰苯二甲酸酯類和多環芳烴等有毒有害物質。
據介紹,這些有毒有害物質會對使用者身體健康産生影響,例如鉛、汞、鎘、六價鉻等重金屬元素類有害物質會影響人體消化係統、中樞神經係統等。
目前尚無國標和行標
“在購買其他産品時,銷售頁麵上經常會展示一些檢測證明,産品包裝上也會注明執行標準,但不論是手機殼還是手機貼膜,收到時能有個規整的包裝就不錯瞭。”廣州消費者邱先生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錶示。
記者多方查閱和谘詢後發現,中國通信工業協會於2019年3月20日發布並於2019年4月22日開始施行團體標準T/CA105―2019《手機殼套通用規範》(以下簡稱《規範》)。
作為標準的起草人之一,高堅介紹說,在《規範》發布施行之前,國內針對手機殼套産品並未有相關的執行標準,在産品的工藝製造方麵,一定程度上缺失衡量標準。此外,隨著消費者對手機配件認知的不斷加深,以往隻關注配件外觀、實用性的現象已有較大改變,配件的環保性和穩定性也成瞭消費者選擇的重要因素。
據介紹,針對手機殼套存在的一些問題,《規範》提齣瞭相應的要求,比如規範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值;防護功能上,從防摔、防水、阻燃性和環境適應性四個方麵規範手機殼套類産品的防護功能,同時參考對應國傢標準,規範上述四個方麵的防護指標值和試驗驗證方法。不過,記者在電商平台上詢問瞭多傢手機殼套銷售店鋪,大多數客服錶示並不瞭解這個標準,也不清楚産品的執行標準是什麼。
此外,2017年,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也曾與阿裏巴巴蘇寜新興商品産業標準聯盟製定瞭《阿裏巴巴手機保護膜技術規範》,標準從産品標識、外觀、硬度、耐磨、抗衝擊性、殘膠、透光率、抗UV老化、有害物質限量等方麵對産品進行考核。
劣質“外衣”可磨損手機
記者調查發現,不論是給手機套上手機殼套,還是給手機屏幕貼上貼膜,人們最主要的目的還是為瞭保護手機。因此,在産品的銷售過程中,防摔防劃是産品的重要賣點。
在電商平台上,記者發現有些手機殼的銷售頁麵上標注瞭多種防摔功能,比如AIRS氣囊防摔、軍事級防摔、氣囊防摔等;而手機貼膜則往往標注著防摔、防爆、防偷窺等功能。
北京消費者何女士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她的手機經常會由於各種原因掉落,所以她在購買手機殼和貼膜時,在兼顧美觀的同時最主要的是看産品的防摔性能。“不過,也不知道這些功能是否真管用,能管多大的用。”何女士說。
“目前市場上部分産品不僅起不到保護手機的作用,還可能會由於不符閤質量規格要求而存在容易磨損手機的問題,甚至還可能造成其他方麵的破壞。”高堅舉例說,手機殼套安全性方麵的要求主要考慮其材料的阻燃性,即在預防手機電池意外著火後,手機殼套材料不會助燃。然而,一些劣質産品在生産過程中完全不考慮這一問題,還有一些産品在生産過程中使用瞭劣質材料,當産品使用環境變化後,可能會對手機的外觀或者機械性能産生不良影響。
産品質量不容忽視
“由於缺乏相應的標準,如果消費者要對質量問題進行投訴,就隻能按照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受到的損失同商傢進行調解。”高堅認為,這不僅影響消費者的消費體驗,也不利於這類産品質量的提升。
“沒有專門的産品標準,不代錶企業在生産和銷售的過程中就可以隨心所欲。”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蘆雲指齣,産品的生産首先應遵循《産品質量法》的要求。《産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生産者應當對其生産的産品質量負責。産品質量應當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不閤理的危險。同時,要標明産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規定瞭消費者享有知情權。生産者或者經營者要在産品的外包裝上進行相應的標識,而不能用個塑料袋隨意一裹就寄齣。”蘆雲錶示。
此外,蘆雲指齣,在産品的銷售過程中,其宣傳也應遵循《廣告法》要求。不能做虛假和引人誤解的宣傳。否則不僅可能涉嫌對消費者進行欺詐,還需要承擔退一賠三的民事賠償責任。
“不過,對於這些價值不高的小物件,大多數消費者即使覺得産品質量有問題,往往也會采取一扔瞭之的辦法進行處理。此外,對於有毒有害的問題,消費者也難以進行鑒定。”蘆雲認為,因手機殼手機膜等周邊産品與消費者可能朝夕相伴,所以對於其質量控製不可鬆懈。一方麵應該製定和齣台相關的標準,另一方麵應通過強化監管來促進標準的落地。
高堅則認為,針對這類産品“綫上”銷售占主導的方式,各電商平台應製定相應的管理要求和開展專項治理工作,保證入駐平台的手機殼套産品質量,把當前業界關注的環保及健康問題作為突破口,建立可靠的消費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