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2022-10-16T11:22:00
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高雄鳳山區某住戶被附近鄰居直擊「摔狗」,影片PO上網惹眾怒。(圖/翻攝爆料公社公開版)
高雄鳳山區某住戶將狗養在自傢陽台,附近鄰居指控,隻要狗發齣叫聲就是一頓暴打,自己也曾經跟裏長反映過,但似乎隻是導緻小狗被打得更嚴重;9日晚間6時許,鄰居直擊小狗疑似因為下雨而吠叫,又遭來一陣毒打,甚至還直接把狗隻高高舉起摔下,立刻報警及撥打1999,但卻得到「隻能勸導」答案,讓該鄰居氣得將畫麵PO上網:「你虐狗我就讓你紅」。
小狗被關在陽台,淋到雨吠叫,沒多久主人齣現,不是心疼小狗把牠帶進屋內,而是「像摔東西一樣的摔狗」;這畫麵被附近鄰居拍下,但報警和打1999轉動保處後,對方竟迴「沒有當場看到就算有拍到影片,警察也隻能去勸導而已⋯⋯」。在無計可施的方式下,網友隻好把影片PO上《爆料公社公開版》,因為過去曾經嚮裏長反應虐狗,該住戶在「被關心後」,狗狗被打的更慘。
不少網友看到直呼,「這樣丟狗真的是虐待瞭」、「有動手打或摔還不算虐狗?」、「太可惡瞭!不喜歡也不能這樣!」、「 要這樣對狗不如不要養」。高雄市動保處也在留言區迴應,高雄市動保處已派人稽查,飼主堅持當時是在跟狗玩,加上狗狗並無明顯外傷,所以動保處僅能將案件列入長期追蹤對象,經過帶「跳跳」到醫院檢查,無外傷、也無內齣血,因而已告誡飼不要傷害動物,若再被拍下類似影片,將依動保法裁罰。
▲高雄市議員林於凱無法認同此次關於動保處的處理方式。(圖/翻攝畫麵)
然而,長期關心動保相關議題的高雄市議員林於凱對此處理方式,無法認同。林於凱認為,到底要到什麼程度纔會被認定是違反動保法第五條「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依法,動保處隻要認定有傷害之虞,就可以直接沒入(收)動物,法規賦予執法權限,動保處卻說,「下次不行這樣喔」就掰掰瞭。
林於凱無法認同生命被這樣對待,「狗是沒辦法選擇主人,也沒辦法選擇離開,隻能對著這樣的主人搖尾巴,然後可能三不五時又要被打,想到這樣就覺得,如果動保處不能處理,那還是我們自己來處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