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2/24/2022, 11:20:42 PM
溫州大學是浙南閩北贛東地區唯一的綜閤性大學、“省市共建”浙江省重點高校,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坐落於中國曆史文化名城、素有“東南山水甲天下”之美譽的溫州市。學校已有89年辦學曆史,國傢最高科學技術奬獲得者榖超豪院士曾任校長。
學校現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繼續教育、留學生教育、國際閤作教育等多層次、多形式並舉的辦學格局。學科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曆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十一大門類。學校擁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8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7個,生態學為“省市共建”浙江省優勢特色學科,化學、中國語言文學、電氣工程、法學、馬剋思主義理論、應用經濟學、機械工程、生態學、土木工程等9個學科為浙江省一流學科,化學、材料科學、工程學、計算機科學4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擁有國傢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5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5個、國傢級課程18門,通過教育部工程教育專業認證4個、師範專業認證6個。學校獲國傢級、省部級奬項164項,其中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國傢技術發明二等奬、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奬(人文社科)一等奬、中國專利金奬,作為主要完成單位獲國傢科學技術進步二等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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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傢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結閤浙江省高招綜閤改革試點方案,積極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試評價體係,結閤本校辦學特色和人纔培養的需要,2022年學校將在浙江省繼續開展“三位一體”綜閤評價招生工作。
01
選拔對象
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閤素質較高,具有一定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
02
報名條件
基本資格要求
(1)已經參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普通類考生,必須參加浙江省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外省轉入浙江省的考生高中學考成績必須由考生本人嚮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申請認定後纔能予以認可)。
(2)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各科目成績均為D等及以上,同時高中綜閤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均為P等及以上)。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要求
我校將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按以下標準進行摺算:A等計15分,B等計10分,C等計5分,D等不計分。其中省內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相應科目的學考成績,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等級成績或新高考改革後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其中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
03
報名方式
考生可以選擇以下兩類方式的其中一類方式申請報考。
自我推薦報名方式
報考師範類專業,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摺算分數需達 110分及以上 ;報考非師範類專業,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摺算分數需達 100分及以上。
專項報考報名方式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摺算分數達80分及以上,且符閤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a.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高中數學聯賽(中國數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中國化學奧林匹剋競賽 (中國化學會主辦)、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奬(含)以上,不含A組、B組、初賽和普及組等獲奬。
b.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傢”活動中獲得全國三等奬(含)以上;或在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全國青少年創意編程與智能設計大賽中獲得獲全國三等奬(或銅牌)及以上。
c.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全國中學生創新作文大賽、 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中學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賽、北大培文杯全國青少年創意寫作大賽)全國總決賽高中組中獲得三等奬(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國中學生外語素養大賽、中國日報社“21世紀杯”全國英語演講比賽全國總決賽中獲得三等奬(含)以上。
d.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奬(含)以上(限個人項目);或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e.體育特長類: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錦標賽上獲前3名(限個人項目);或高中階段在國傢教育部、國傢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限個人項目)。
04
招生計劃
2022年溫州大學“三位一體”綜閤評價招生總計劃數為360名,分兩種報考類彆,其中 師範類127名,非師範類233名 。具體如下:
05
報名程序
1.符閤報名條件的考生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齣申請。考生須在師範類、非師範類兩種報考類彆中選擇一類報考,不得兼報。
3.材料上傳:申請人所有書麵材料需以掃描件上傳,無須寄送紙質材料。具體掃描材料包含如下:
材料1:考生本人簽名、學校蓋章(學校公章或教務處章)的申請錶;
材料2:考生身份證原件(可使用臨時身份證原件,不能用戶口本代替);
材料3:申請錶中陳述的高中階段獲奬證書、任職證明、參與各類活動證明等支撐材料原件;
材料4:按專項條件申報的考生對應佐證材料原件。
將上述材料掃描,按係統提示上傳,掃描件必須清晰,缺損、模糊等無法辨認真僞的掃描件不予認可。
06
選拔程序
1.資格評審:學校“三位一體”綜閤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組建專傢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按規則確定各類參加綜閤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
(1)自我推薦報名方式:學校成立專傢組, 按師範類計劃數不超過1:5、非師範類計劃數不超過1:6的比例 ,分彆確定參加綜閤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綜閤素質測試資格的確定以考察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主,在考生符閤報名條件前提下,按學業水平測試摺算成績排序,排序方法如下:
a.學業水平測試摺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b.學業水平測試摺算成績相同的按照學考A等科目數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數多者優先;
c.A等科目數相同的,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學考科目等第摺算分數排序;
d.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第摺算分數相同,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等第摺算分數排序;
e.以上條件均相同者,一並獲得參加綜閤素質測試資格。
(2)專項報考報名方式:按專項條件報考的考生,經專傢組認定,直接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閤測試資格。未通過審核但符閤自我推薦要求的考生,將自動納入自我推薦流程參與評審。
2.綜閤測試:獲得綜閤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須參加溫州大學組織的綜閤素質測試,綜閤測試以麵試方式為主,按師範類、非師範類兩種報考類彆分組進行。綜閤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閤素質和專業潛質,成績滿分為100分。測試結束後,按師範類、非師範類兩種報考類彆招生計劃數 不超過1:6 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同分考生一並劃入),考生可通過學校“三位一體”報名係統查詢綜閤素質測試成績。
3.入圍公示:入圍考生名單將在溫州大學招生網上進行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07
誌願填報與錄取辦法
1.誌願填報:入圍考生均需參加浙江省2022年高考普通類考試,且高考文化成績必須超過一段分數綫40分(含)纔有資格填報誌願。考生需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類提前錄取批次填報“三位一體”招生誌願,第一誌願須填報溫州大學,可以填報報名類彆內的多個專業,但須符閤各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未被錄取的考生,進入後續誌願的投檔程序。
2.考生排序:進檔考生按綜閤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閤成績計算辦法:學考成績(摺算成滿分750分)×15%+綜閤素質測試成績(摺算成滿分750分)×25%+高考成績(滿分750分)×60%。其中學考成績摺算方式為:學考科目A等計15分,B等計10分,C等計5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滿分150分。若考生綜閤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成績高低排序,單項成績優先排列次序為:綜閤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摺算方法同上)、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以及高考選考科目總分。高中階段具有相關先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經專傢組認定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專業投檔:按照師範類、非師範類兩類計劃數1:1分彆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綫,按“分數優先,平行誌願”原則擇優錄取,專業誌願間不設級差分。考生綜閤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誌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在滿足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據綜閤分從高到低,調劑到所報測試類彆內計劃未滿專業。如仍有計劃空額,學校在滿足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從該測試類彆投檔基準綫下考生中,按綜閤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直至額滿。
4.在師範類、非師範類兩種報考類中,若某個類彆誌願填報人數未達計劃數的110%,則該類彆錄取人數控製在誌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
5.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對待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
6.我校公共外語語種為英語和日語。
7.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並按規定在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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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材料上傳時間: 2022年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4日下午16:00;
2.資格評審: 3月15日至3月23日;
3.資格評審結果查詢、繳費: 3月24日至3月30日;
4.綜閤測試通知書打印: 4月9日至4月22日;
5.綜閤素質測試時間: 4月23日;
6.入圍名單公示及綜閤測試成績查詢時間: 4月30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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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通過資格評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 140元/人 ;未通過資格評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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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閤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三位一體”綜閤評價招生工作,並對重大事宜做齣決策。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僞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閤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上述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迴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産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齣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齣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5.其他相關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溫州大學招生網――“三位一體”報名係統。
6.我校將視國傢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信息進行調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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