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5/13/2022, 10:44:01 PM
好消息,深圳商務公寓用電有條件轉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瞭!
即日起,用於居民傢庭住宅居住的商務類公寓、商業類用房改建為租賃用房的,可申請辦理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此前,商務公寓用電實行商業電價,比居民電價高齣不少,以後,商務公寓可以按照價0.68元/kw階梯收費瞭。
近日,南方電網官方app發布瞭《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對我市商務類公寓及商業類用房轉租賃用房等用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及《關於商務類公寓及商業類用房轉租賃用房等用電價格認定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通知錶示:
1、對深圳市商務類公寓(含其他商業類住宅)等用於居民傢庭住宅居住的,其用電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對深圳市商務類公寓(含其他商業類住宅)從事商業經營行為的,其用電仍實行對應的工商業電價。
2、對於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含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符閤省政府辦公廳兩個《實施意見》規定條件的,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3、凡深圳市商務類公寓(含其他商業類住宅)申請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的,確認是居民居住的,在一個電費結算周期內(不超過30天)予以辦妥,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對商業用房等改建為租賃住房(含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的,對取得認定條件的,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4、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認定細則:
一、商務類公寓及商業類用房電價執行要求
(一)對我市商務類公寓(含其他商業類住宅)從事商業經營行為的用電,如攝影工作室、烹飪工作室、酒店租賃公司等,其用電實行商業電價。
(二)對我市已抄錶到戶商務類公寓(含其他商業類住 宅)等用於居民傢庭住宅居住的,經用戶申請並現場核實後,嚴格按照國傢發展改革委《通知》規定,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三)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 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7〕7 號)及《廣 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21〕39 號)等文件要求, 商業用房等按 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且土地性質調整為居住用地或獲得保障性租賃項目認定書的,用電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二、辦理居民電價需提交的資料
(一)非保障性住房用戶
1、房屋産權所有人身份證明(個人用戶提交身份證、 公司用戶提交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證,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 供經辦人身份證明及産權所有人的授權委托書);
2、對於存量商務類公寓批量辦理變更居民電價的,須 提交居住用途證明(由所在轄區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工作站齣 具住宅用於居住用途的證明)。
(二)保障性住房用戶 1、由住建相關主管單位齣具的保障性住房項目認定書; 2、保障性住房項目運營主體身份證明(公司營業執照
及法人身份證明),保障性住房項目不接受個人申請,應以保障性住房項目為單位進行申請。
三、現場核查標準
(一)居民生活用電認定條件:用電現場須包含能證明用戶用於居住生活用的起居用品,包括(但不限於)廚房竈台、餐桌、床鋪、衛浴等。不存在接待櫃台、辦公卡位、收銀櫃台等體現經營類性質的用品及設備。
(二)核實用戶用電地址,現場拍攝門牌號確認用電地址與申請認定業務的地址一緻。
(三)核實用電性質,需進入室內確認居傢生活必需品, 對能證明用戶用於居住用途的廚房、臥室、衛生間等進行閤 法拍照存檔。對不符閤執行居民用電價格的,如現場存在工 作室或實體經營情況的,也須拍照存檔,作為無法辦理居民 用電價格的憑證。
(四)用戶申請並現場核實為居民用途的,應按申請通過之日的錶碼為用戶按原電價結清電費,後續執行居民用電價格。
四、注意事項
根據《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對我市商務類公寓 及商業類用房轉租賃用房等用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要 求,對我市符閤執行居民電價條件的商務類公寓(含其他商 業類住宅)用戶,可通過南網在綫 APP 或“南方電網 95598” 微信公眾號等綫上渠道提交申請,經現場核實確為居民居住 用途的,在一個電費結算周期內(不超過 30 天)予以辦妥, 客戶需提前在每月 20 號前提交申請。且按照《供電營業規 則》要求,用戶辦理用電業務前,須結清全部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