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2/28/2022, 4:47:25 PM
文/唐俑
01
自從武則天篡奪李唐江山當瞭老大後,就有很多舊臣和李氏宗室不服。
於是,紛紛起兵反武。
雖然最後都被鎮壓瞭下去,但也讓武則天很惱火――看來,老娘不來點“絕招”,爾等都以為老娘好欺負!
於是,她用瞭個“絕招”:
任用酷吏,對反對者采取高壓、嚴打態勢,殺雞儆猴。
這麼一搞,那是“朝士人人自危,相見莫敢交言。”
02
但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
最先反抗的人叫徐有功,是個地道的河南人。
他長期搞司法工作,但他和武則天的那些酷吏不一樣,他更願意用傳統仁義道德去教育案犯,審案力求寬仁。
據說,他在蒲州當瞭三年司法參軍,一次也沒使用過杖刑,還得瞭個“徐無杖”的外號。
在老徐的治理之下,蒲州民風大改,違法犯罪越來越少。
於是,“徐無杖”的外號越傳越遠,傳到瞭武則天的耳朵裏。
就這樣,在永昌元年(公元689年)老徐被調到瞭京城,擔任司刑寺丞。
一到京城,酷吏們的那套辦案方法讓老徐“大開眼界”。
他立馬意識到,再這麼搞下去是要齣大事的,必須阻止。
很快機會就來瞭。
一個叫馮敬同的傢夥,為瞭達到當官發財的目的,密告魏州貴鄉縣縣尉顔餘慶,串通李衝謀反。
李衝是李唐宗室,當年也曾起兵反武,可早就兵敗被殺瞭。
馮敬同告顔餘慶串通一個死人謀反,完全是子虛烏有的事。
可武則天不管這個,她馬上命酷吏來俊臣審理此案。
顔餘慶很快被抓到瞭長安,來俊臣立馬大刑伺候,逼他承認是李衝同黨。
可顔餘慶真沒乾過這事兒,而且一旦承認肯定死罪難逃,於是隻能說:“我都不認識什麼李衝王衝,怎麼可能是他同黨,又怎麼可能串通他謀反,來大人是不是搞錯瞭哦。”
但來俊臣根本不信,又是一番嚴刑拷打,這下顔餘慶受不瞭,隻得違心地寫瞭“認罪狀”。
武則天對這個結果很滿意,讓來俊臣把案子轉交給司刑寺,正式判刑。
按慣例,對於這種案子,司刑寺是半個屁都不能放的,隻能按照上麵的意思判決。
可這次不同瞭,接手這個案子的,是新上任的司刑寺丞徐有功。
03
徐有功一眼就看齣這是個徹頭徹尾的冤案!
他發誓一定要救顔餘慶一命。
在審理此案時,徐有功發現瞭武則天當年頒發的《永昌敕令》。
根據《永昌敕令》,顔餘慶根本算不上“魁首”,充其量隻能算“支黨”。
於是,徐有功根據《永昌敕令》,判顔餘慶為李衝謀反案“支黨”,免除死罪,流放三韆裏。
這判決結果一齣來,來俊臣和其他酷吏都火瞭。
酷吏魏元忠,更是直接上書武則天,請求馬上以謀反罪,誅滅顔餘慶全傢,也要對徐有功嚴懲不貸。
武則天自然同意。
徐有功也火瞭,這不是朝令夕改,視國傢法度為兒戲嗎?
於是決定第二天上朝的時候,嚮武則天強諫。
第二天,他依據武則天頒布的《永昌敕令》,有理有據地闡明顔餘慶不是謀反魁首,應該改判流刑的理由。
還暗示武則天說,如果非要判顔餘慶死罪,那就是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百姓如何會相信朝廷?
武則天做夢也沒想到,一個小小的六品芝麻官,竟敢反駁她,還當著文武百官的麵,暗示她知法犯法。
她氣急敗壞地質問徐有功,什麼纔叫魁首?
徐有功說,魁是大帥,首是原謀,顔餘慶既不是大帥,更不是原謀,所以不是魁首,所以不該判死刑!
徐有功的話有理有據,武則天無法反駁,而且為瞭不讓朝廷失信於天下,隻好認可瞭徐有功的判決。
徐有功製止權大於法的第一次嘗試,就這麼贏瞭。
04
有瞭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據統計,徐有功在司刑寺任職僅三年,就糾正瞭近韆件冤假錯案,救瞭數韆條人命。
三年後,徐有功升任刑部郎中,負責復核司刑寺的判決,並參與大案的審理。
可是剛升官,他就因為一件事得罪瞭頂頭上司周興。
事情是這樣的,李唐宗室李仁褒兄弟在傢練箭,這本來是很平常的一件事。
可這事兒被司刑寺知道瞭,認為這是謀反。
於是周興便想以謀反罪把李仁褒兄弟抓起來。
徐有功知道後說,這樣定罪很荒唐。
周興聽完頓時大發雷霆,明確告訴他這是武則天的意思。
這時,徐有功的倔脾氣又上來瞭,也明確錶示反對。
氣急敗壞的周興,便上奏武則天說,徐有功故意庇護反賊,有某種不可告人的政治動機,請求武則天殺瞭他。
對於徐有功的為人,武則天是瞭解的,也愛他的纔華,更欣賞他忠心守法護法的操守,當然捨不得殺他。
但又恨他總是不聽話,老跟她作對,於是就來瞭個摺中之計:下詔罷瞭他的官職,將他削職為民,但不準逮捕、審訊。
徐有功就這樣灰溜溜離開瞭京城。
可沒想到,徐有功被罷官僅僅半年後,周興就倒瞭黴,讓來俊臣整瞭個謀反罪,被判流放。
不久,又在流放途中被仇人殺瞭。
05
周興死後,武則天重新起用瞭徐有功,還任命他為左肅政台侍禦史。
徐有功任侍禦史後,在潤州發生瞭一起龐氏案。
龐氏原是唐睿宗李旦的嶽母――竇德妃娘娘的母親,潤州刺史竇孝諶的妻子。
可自從女兒德妃被武則天殺死後,龐氏一直心神不定,抑鬱成疾,以為被鬼怪纏住瞭身。
她聽一位奴僕說,在夜間焚香祈禱可以驅鬼。
然而這一焚香驅鬼的事卻被人告發,說她這是在詛咒武則天早死。
於是,此案被交由酷吏薛季昶審理。
酷吏薛季昶為迎閤武後的心意,便將龐氏判為死刑,傢屬也流放三韆裏。
徐有功得悉後,直奔宮殿,嚮武則天奏道:“陛下,依微臣查訪,龐夫人並無罪過,如此濫殺一個無辜之人,不僅使天下人恥笑,還關係到大唐的法律法度,請陛下三思,”
武則天一聽徐有功為龐氏辯護,霎時就火冒三丈。
而旁邊的薛季昶也趁機說道:“萬歲,法律規定,凡是為罪人強詞奪理辯護的,也應殺頭。徐有功為死囚辯護,目中無皇上,應定為‘黨援惡逆'罪,理應立即推齣斬首。”
薛季昶的一番話,無疑是火上澆油,於是武則天立即下令:“將徐有功轟齣宮殿,令司刑寺治罪。”
司刑寺便很快給徐有功判瞭死刑。
徐有功有位好友,便將此消息悄悄告訴瞭徐有功,流著眼淚叫他早做準備。
徐有功聽後坦然地說:“不要哭,我為執法、護法而死,死何足惜!”
他若無其事的陪同那位朋友吃瞭飯,然後睡瞭個午覺。
午後,他就被押赴刑場。
徐有功將被處斬的消息,很快就震動瞭整個京城,百姓們紛紛站齣來仗義執言,為他陳詞辯護。
眼看眾怒難犯,武則天不得不下令:免去徐有功死罪,罷官流放邊疆…
公元702年,徐有功壽終正寢。
去世之前,有人問他為什麼總有人想害死他,卻一直不成功,他說瞭一句名言:
爾所言者私忿,我所守者公法,不可以私害公。
參考文獻:《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