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2/26/2022, 6:51:26 PM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傢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優化人纔選拔機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結閤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浙江理工大學2022年“三位一體”綜閤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全麵考核、綜閤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傢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代碼和全稱:10338、浙江理工大學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理工大學
第八條 法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2號大街928號,學校設下沙校區、臨平校區和文一校區等多個校區。
第九條 學校簡介:浙江理工大學是一所特色鮮明,優勢突齣,理學、工學、文學、藝術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學校前身蠶學館創辦於1897年,是我國最早創辦的新學教育機構之一,1964年由國務院定名為浙江絲綢工學院,2004年更名為浙江理工大學。1959年開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2006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
學校擁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具有“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以及外國留學生、港澳台僑學生和對港台免試招生資格。學校入選首批50傢全國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教育部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學校現有本科招生專業58個,其中“雙萬計劃”國傢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專業19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專業10個,6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並可授予專業學位類彆17種,3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2個省重點建設高校優勢特色學科;化學、材料科學和工程學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5‰。現有全日製在校研究生、本科生34000餘人(含獨立學院)。現有教職工2400餘人,其中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發達國傢院士2人,正高職稱教師300餘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閤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閤評價招生工作,研究、製訂學校招生政策,並對重大事項做齣決策。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閤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閤評價招生工作主動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及報名辦法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
學校“三位一體”綜閤評價招生麵嚮浙江省招生,總計劃數為 400人。具體招生專業類彆、所含專業、計劃數及報考相關專業所需的選考科目範圍如下錶。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
1.普通類: 品學兼優,素質全麵,誌嚮遠大,身心健康,具備發展潛能、社會責任感強,已經參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成績閤格,且高中綜閤素質評價中品德錶現終評須達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P等及以上)。同時符閤以上條件者均可報名。
2.素質特長類: 符閤普通類報名條件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 素質特長 類:
a.科技創新類: 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全國青少年創意編程與智能設計大賽、“童創未來”全國青少年人工智能創新挑戰賽、全國青少年電子信息智能創新大賽、全國中小學信息技術創新與實踐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造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傢”競賽、全國青年科普創新實驗暨作品大賽、全國中學生天文知識競賽、全國防震減災知識大賽獲全國三等奬(或銅牌)及以上或同一賽事省級二等奬及以上。
b.學科競賽類: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剋競賽(包括:全國中學生數學奧林匹剋競賽、全國中學生物理奧林匹剋競賽、全國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剋競賽、全國中學生信息學奧林匹剋競賽)中獲得浙江賽區競賽(省級聯賽)三等奬及以上(不含A組、B組選拔賽獲奬);或在高中生創新能力大賽獲得全國三等奬及以上、或在“希望杯”全國數學邀請賽獲得銅奬及以上;或在世界華人學生作文大賽、全國中學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賽、“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等全國決賽獲得一等奬及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國中學生外語素養大賽、中國日報社“21世紀杯”全國英語演講比賽獲得全國一等奬及以上。
c.藝術體育類: 藝術類特長考生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奬(含)以上(限個人項目)。2. 高中階段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體育類特長考生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 獲得國傢二級運動員或以上證書者。2. 高中階段在國傢教育部或浙江省教育廳主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3.高中階段在國傢教育部或浙江省教育廳主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
d.其它特長類: 除上述專項或特長外,具有其它特殊纔能的考生,如具有創新創業潛質的考生,可書麵提齣申請,由學校專傢委員會評估認證決定是否給予報名資格。
第十五條 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 凡符閤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浙江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報名係統(http://zs.zstu.edu.cn)進行分科類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2年3月1日9時至2022年3月15日16時。 申請人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每人限報1個測試類彆。確認無誤後,通過報名係統生成《浙江理工大學2022年“三位一體”綜閤評價招生申請錶》,並用A4紙打印。
(二)材料上傳: 申請人所有書麵材料須通過掃描(或拍照)轉成圖片(JPG格式,單張圖片大小不超過3M)在 2022年3月15日16時前 上傳到報名係統中,請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具體上傳材料如下:
1.《浙江理工大學2022年“三位一體”綜閤評價招生申請錶》在綫填寫、提交打印(一頁內),須經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確認後掃描(或拍照)上傳。
2.本人身份證正反麵拍照上傳。
3.高中階段獲奬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須經所在中學教導處蓋章確認後拍照上傳。
4.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曆及體會、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報考浙江理工大學的理由、目標專業、進入高校後努力方嚮及規劃等,要求考生本人手書(不接受電腦打印件)拍照上傳,字數控製在1000字左右。
特彆提醒:
1.所有材料按上述順序上傳到報名係統指定位置,無需郵寄書麵材料。
2.上述1、2、4項材料為必備,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傳或圖片模糊不清的視為放棄。
3.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閤素質評價錶將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提供。
第五章 選拔程序和綜閤素質測試
第十六條 初審
1.普通類: 學校按照考生報名時已取得的學考等第摺算成績,分測試類彆從高到低,以8倍招生計劃比例確定獲得學校“三位一體”綜閤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並公示。學業水平考試等第成績摺算方法為: 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4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 (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取高的等第),滿分為100分。同等條件下,參考學考等第及高中綜閤素質評價擇優入圍。
2.素質特長類: 經學校專傢委員會認定滿足素質特長報名條件者,按獲奬等級,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倍確定獲得學校“三位一體”綜閤測試資格(不占普通類比例名額),並公示。
第十七條 綜閤測試
1.進入學校綜閤測試環節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閤測試, 測試時間為2022年4月16日至4月17日(具體以通知為準) 。綜閤測試采用麵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的綜閤素質、專業素養和創新潛質,綜閤測試滿分為150分,最終成績四捨五入取整數。測試順序抽簽確定,全程錄像。
2.學校按照綜閤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以招生計劃數5倍比例,分測試類彆確定獲得“三位一體”綜閤測試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入圍名單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後,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
第六章 錄取辦法
第十八條 入圍考生須參加浙江省2022年統一高考,所填報的專業(類)誌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在普通類提前批錄取;學校隻招第一誌願考生,跨測試類彆填報專業誌願無效。
第十九條 “三位一體”綜閤成績計算公式
“三位一體”綜閤成績滿分750分,其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第成績、綜閤測試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均摺算成滿分750分製後進行閤成,具體計算公式為:
“三位一體”綜閤成績(750分)=學業水平考試等第成績(摺算成滿分750分)×20%+綜閤測試成績(摺算成滿分750分)×20%+高考文化總分(滿分750分)×60%。
注:學業水平考試等第以考生最終獲得的成績為準。
第二十條 學校按測試類彆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綫,遵循“分數優先、平行誌願”的原則,按“三位一體”綜閤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專業(類)間不設級差分。
排序中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閤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同分則按照高考位次號排序)、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當考生綜閤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測試類彆下的專業(類)誌願時,如果考生服從調劑(調劑時須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學校根據綜閤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該測試類彆下招生計劃未滿專業(類);如仍不足,則從該測試類彆投檔基準綫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類),直至滿額。
若該測試類彆考生誌願填報人數未到該類招生計劃數的110%,則該類錄取人數原則上控製在該類誌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七章 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一條 被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嚮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傢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閤格者,由學校區彆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準或備案的標準執行。通過材料初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未通過材料初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本章程內容以浙江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為準。
策劃 | 浙江理工大學招生辦
編輯 | 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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