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30/2022, 5:08:59 AM
通過上篇文章分析得齣結論:清朝在鴉片戰爭中處於兵器上的劣勢。可是,肯定很多朋友會認為清朝也有近4億的人口,所以會不約而同的指齣:清朝在鴉片戰爭中處於兵力上的優勢,而且加上本土作戰,清軍以眾擊寡,以逸待勞,清軍應該具有非常明顯的有利因素。
但事實如此嗎?咱們繼續分析。
如果簡單的從數字上來看:這是絕對的事實。
當時清朝有八旗兵約20萬,綠營兵約60萬,總兵力達80萬。這是當時世界上一支最龐大的常備軍。
中英兩國遠隔萬裏,英軍自然不能全數派往中國。鴉片戰爭初期,英國遠徵軍的總兵力,以海陸軍閤並計算,大約是7000人。與清軍相比,大約是1:110。後隨著戰爭的進行,英國遠徵軍的兵力不斷增加,至戰爭結束時,大約有2萬人。與清軍相比,大約是1:40。此時從兵力比例上清朝依然占絕對優勢。
以上是簡單的從理論上分析是正確的,但實際情況確是恰恰相反。下麵咱們來分析下問題的原因。
分析這一問題的關鍵,在於研究清軍的編製。
一. 清朝的軍隊分為八旗和綠營兩大係統。八旗的主要職責是保衛京城和駐防其他邊境等核心要地。因此在鴉片戰爭中,清軍參戰的主力是綠營,而綠營的主體架構以省為單位,詳見下圖:
清朝綠營編製介紹
我們不能用今日之軍隊整師、整團、整營地集中駐紮某一營房的概念,去想像當時的清軍。以當時清軍最強大的海上力量之一:福建水師提標舉例:福建水師有官兵4300餘名。其中一半是海岸防衛部隊,另一半是艦船部隊。就海岸防衛部隊而言,比如,它在廈門島、鼓浪嶼島共有兵丁517名,但分在10處汛地、24個堆撥以及廈門城四門、水操台等多處地方,通過上述數據可知清軍的兵力是極度分散的。就近代的軍事原則而言,兵力分散意味著戰鬥力的削弱。我們不妨設想一下,一旦發生戰爭,要將這些分散的小部隊集中起來,又是何等不易。在實際操作中,全部集中是完全不可能的。
二. 清朝的軍隊為何會駐紮的如此分散?原因在於他們所擔任的職責所緻。
清朝是靠武力鎮壓而建立起來的高度中央集權的政權,軍隊是其支柱。但是,當時清朝沒有警察,高度中央集權也不準建立地方性的內衛部隊;維持社會治安,保持政治秩序就成瞭清軍最重要最大量的日常任務。由於康熙朝之後清朝基本沒有大規模的戰事,清軍的主要職責就由對外抗擊外族變為對內的以下幾點職責:
1. 警衛宮禁皇園陵寢,守衛各級衙門官府,看守倉庫監獄,押解錢糧罪犯,協助關卡徵稅,查拿私鹽鴉片走私,護衛驛站驛道,以及執行各級官府交付的臨時性或相對長期性種種差使,都由清軍執行。而要完成這些事務,顯然不必強大的軍團,卻需要眾多且分散的士兵。
2. 為維護城市治安,彈壓盜匪(類似現代警察的職責)。
3. 也是最重要的,為瞭更有效地監視民眾,以防造反,為瞭使各地方官隨時可以找到一支可資利用的部隊,為瞭剋服當時的交通睏難而能及時鎮壓,清軍在各市集、要隘、道口、險峻之處,設立瞭大大小小的汛、塘、卡、台,撥駐兵丁。
4. 強兵悍卒從來就是專製王朝的心頭大患,而以少數民族入主中原的清朝,對於一支兵力強於本族武裝(八旗)的漢族武裝(綠營),更是多加防備,其基本對策就是用兵力相對集中的八旗監視兵力分散的綠營。因此,綠營兵駐紮的分散,不僅由於軍事的考慮,而是齣於政治的需要。
基於以上原因,清軍綠營兵的主力由此而分散。如果用今天的眼光觀之,清軍不是一支純粹的國防軍,而是同時兼有瞥察、內衛部隊、國防軍三種職能。;其中國防軍的色彩最淡,警察的色彩最濃。
三. 戰時兵力對比
鴉片戰爭中,清廷共三次下令沿海各省加強海防:第一次是1841年7月獲悉定海失陷後(是年9月英軍南下時下令撤減);第二次是1841年1月獲悉虎門開戰之後(是年7月因奕山謊報軍情而下令撤減);第三次是1841年9月獲悉廈門失守之後。沿海各將軍督撫皆從本省的內地抽調兵丁增援海口,其數量為:
從上錶可見,除海口原設防兵外,抽調內地的兵力至多不過占其額兵的四分之一,為加大兵力優勢,清廷也選擇瞭從內陸省份抽調兵丁支援戰爭,下圖為各省份抽調兵丁數量:
經計算可知清廷從內地各省區抽調的兵力,共達5.1萬人,分彆增援廣東(1.7萬)、浙江(最高時為1.8萬)、江蘇(最高時為1.3萬,其中大部分為原增援浙江的軍隊)、直隸(1萬)、錦州(1000)、蕪湖(1000);若加上沿海各省增援部隊及海口原設防兵,清朝在鴉片戰爭中實際動員的部隊共約10萬。
盡管清軍的編製非常不適應近代戰爭,但是,總兵力80萬畢竟是一個龐大的數字,鴉片戰爭中也畢竟集結瞭10萬軍隊,與英國遠徵軍最高兵力時的2萬人相比,仍為絕對優勢。然而,有一項因素緻使上述態勢發生根本性的逆轉,這就是之前提到的英軍艦船。
英軍“船堅炮利”,是當時清朝上下已經達成的共識,而在此共識之下,放棄海上交鋒又成為清軍的必然選擇。也就是說,清軍失去瞭戰爭的主動權,隻能在陸地被動地等待對方的進攻。
英軍的艦船不僅是凶猛的進攻手段,而且是高效的運輸手段,英軍由此可重復使用其數量有限的軍力。一艘戰艦使用兩次等於兩艘。一名士兵參戰兩次等於兩名。清軍因其陸上調兵速度比不上英軍的海上調兵,且不知英軍的戰略目標和作戰指導方針,隻得處處設防。也就是說,全國幾韆裏海岸綫,都是其防禦的範圍。
另一個核心的因素在於當時清朝落後的運輸係統導緻調兵速度完全無法適應戰爭的發展。為便於大傢理解,我們來看兩個例子:
1、1841年10月26日,道光帝調四川建昌、鬆潘兩鎮中精兵兩韆名,前往浙江“徵剿”。一直到1842年2月,該部援軍風塵僕僕,曆經四韆餘裏趕至前綫。3月10日參加進攻寜波的戰鬥。而英軍於1841年10月10日攻占寜波後,此時已休整近半年。比較中英雙方,何勞何逸?
2、1841年4月16日,浙東反攻失敗後,道光帝根據前方主帥奕經的請求,調廣西兵1000名增援浙江。6月29日,該部頭起、二起共550人到達,後兩起450名尚在途中。而英軍此時已放棄寜波,攻陷乍浦、吳淞,正浩浩蕩蕩駛進長江!奕經連忙將該部再派往江蘇。一直到戰爭結束,該部未參加任何戰鬥。
基於以上因素:決定瞭總兵力占絕對優勢的清軍,在交戰中並不是10萬人直接和英軍2萬人群毆,實際情況是:在大部分戰鬥中反而是英軍在人數上處於優勢地位。
鴉片戰爭距今已150多年,我們不能用今天的標準去判斷當時的情勢,不管這些標準在今人的眼光中又是多麼的天經地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