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5/11/2022, 8:52:01 AM
宦官在中國封建曆史上扮演的角色,總體而言並不光彩;宦官乾政的亂局時有齣現,這夥人也常常被罵作“閹黨”。不過,宦官也不盡然全是壞人,明朝大宦官懷恩就很識大體。《明史・五行誌》中記載瞭這樣一件事:
“帝常朝,奉天門侍衛見之而嘩。帝欲起,懷恩持帝衣,頃之乃定。”
是指在成化十二年(1476年),百官於奉天門上早朝時,突然見到一個可怕的東西,
“金睛修尾,狀如犬狸”
,嚇得大臣們到處跑,連大內侍衛都因驚恐而亂作一團。明憲宗同樣嚇得不行,正打算灰溜溜跑路時,懷恩一把抓住皇帝硬是摁在座椅上,也算是勉強保住瞭皇傢威儀。
那麼問題就來瞭:究竟是什麼東西把皇帝連同滿朝文武嚇成這樣呢?《明史》中將其稱為
“
黑眚(shěng)
”
,按照春鞦時期方士的說法,所謂“眚”即陰陽五行齣現混亂而形成的異物,分金木水火土五種;乍一看,這像是古人的封建迷信,然而“眚”卻籠罩瞭幾乎整個中國古代史,直至今日人們也不能參透它究竟是啥玩意兒。
《禮記》曰:
“國傢將亡,必有妖孽。”
古人篤信“君權神授”,天人感應。統治者不是個東西,老天爺就要降下禍端以示懲戒。當然瞭,如今科學早就把這套愚民之術解釋瞭個大概,所謂“神罰”不過是一些常見的大型自然災害,是正常的自然現象。然而,古文獻裏的詭異之處並不在於這些災害本身,而在於災難的前兆;若將其具象化,便是“眚”。
《宋史》有記載:1120年初夏,洛陽城中常常齣現一團黑色的東西,外形乍一看有點像人。這團黑影來去毫無徵兆,往往突然齣現。更可怕的是,這東西喜歡潛入人傢吞食傢畜,搶奪小孩,人間的兵器不能傷及其分毫。人們也不知道這東西的由來,隻好將門窗緊閉,即便是盛夏時節也不敢露齣一絲縫隙。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瞭宣和七年(1125年),文獻中仍有記載曰:
“西洛市中忽有黑獸,夜齣晝隱。”
有人正坐在傢門口納涼呢,突然看到“黑獸”往自己傢鑽,拿起棍子就追著打。結果黑獸跑瞭;迴頭一看,自傢的幼女趴在地上早已咽氣。巧的是,這些詭異事件齣現的第二年,洛陽城就被金軍攻陷瞭。
宋明以前,這類有關妖物作亂的記載多有齣現,或許是頻率相對較低加上傷害有限,這並沒能引起旁人重視。然而,尤其是進入明朝以來,這妖物似乎突然變得暴躁起來,不但搞事搞得愈發頻繁,殺傷力也越來越大。
公元1476年夏季某日,眚再次現身於北京城,突入尋常百姓傢。時值深夜,百姓貪圖涼爽,大多在屋外席地而睡。結果被眚襲擊者當場陷入昏迷,次日醒來時發現渾身布滿創傷,傷口處有黃水流齣,看上去十分駭人。在隨後的幾天裏,黑眚襲人之事頻頻傳齣,百姓嚇得晚上不敢熄燈,青壯組成巡邏隊,手持棍棒時刻等待眚“大駕光臨”。一旦後者齣現,他們便揮舞棍棒同時敲鑼打鼓放鞭炮,盡量製造噪音,試圖將妖物嚇跑。即便如此,人們對眚仍是防不勝防,多有一整傢人遇襲事故發生,婦女遭到玷汙,孩童當場斃命。
天子腳下有妖物害人,這事兒聽起來很荒謬,京城的官老爺們自然是不會相信,認為不過是刁民好事,杜撰齣的市井傳聞罷瞭。直到有一天,時任禮部右侍郎(相當於今教育部副部長)的尹直深夜在傢,突然聽到鄰居歇斯底裏大喊救命。尹直一個鯉魚打挺從床上蹦起,趕忙隨著人群跑到隔壁,結果正巧看到驚人的一幕:一團“黑氣”正從鄰居妻子王氏手中搶奪嬰兒。眾人手持火把走近,把四周照得亮如白晝,那黑影又如憑空消失般不見瞭。
有朝廷大員親眼目睹,事情便絕非一句“刁民鬍言亂語無事生非”可以搪塞的瞭;再加不明妖物頻頻作亂,搞得天子腳下人心惶惶,朝廷終於重拳齣擊,打算看看究竟是什麼妖人吃瞭豹子膽,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弄齣如此大的禍端。朝廷的首要調查目標便是那些以“高人”自居的江湖混子,不料調查之事八字還沒一撇呢,眚就主動找上門來瞭,發生瞭我們在文章開頭提到的那一幕。
黑眚事件對明憲宗的衝擊很大,如此詭異之事的發生,令他不得不進行自我反省。結果越是反省憲宗就覺得越憋屈:自己登基以來不說文韜武略,也算得上是兢兢業業,該減稅的減稅,該平叛的平叛,該翻案的翻案,該赦免的赦免;要說過錯也有,有時偷個懶不上朝,上班劃劃水,但也不至於讓老天爺如此遷怒啊!於是,憲宗覺得問題不僅僅齣於自己身上,便一方麵派齣欽差跑到京城城隍廟裏譴責神仙沒有盡到為民降妖的責任,另一方麵命宦官汪直接手事件的調查工作。
麵對這種情況,太監們更是兩眼一抹黑,但聖上那邊等著交差,也隻能硬著頭皮去查。正巧歪打正著,他們還真有收獲。根據《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二・宦官一》:有個名叫韋捨的太監藉職權之便,經常把當時名噪一時的道人李子龍放入大內。這李子龍據說會點歪門邪道,尤其擅長蠱惑人心。汪直和他的嘍��們也不清楚李子龍跑到大內是想乾什麼,不過據說後者常常跑到萬歲山等查探,這些地方可以直接看到皇帝的寢宮、行宮等等,於是判定李子龍這是想要找個機會乾掉皇帝。
查黑眚定是查不齣什麼名堂,汪直便把李子龍一事添油加醋地捅給憲宗。皇帝大怒,當即下令嚴懲,有說西廠的設立便是受此案影響。然而,妖物作亂並未隨李子龍的伏法而平息,朝廷也在這期間捉拿瞭不少江湖騙子。當時京城中有位小有名氣的術士,此人行蹤詭秘,黑眚之災發生不久就開始兜售秘符。後來經民眾舉報,官府從其寓所內搜齣瞭許多用途不明的法器,遂將其打入大牢嚴刑拷打。這術士很快就坦白瞭:自己不學無術,隻不過是想著趁亂騙倆小錢花。雖然此人入獄不久,京城便又傳來瞭妖物作亂的消息,間接證明瞭他是清白的,但他並未因此被釋放,最終冤死大牢。
事實上,倘若將古人發現的無法具象化的“異兆”全部納入“眚”的範疇,那麼眚便貫穿瞭整個中國古代。北宋以來,眚的齣現愈發頻繁,破壞性也越來越大,而明代則成瞭“重災區”。據統計,《明史》中提及“眚”和與之相關的便多達近200處,除西南地區外,其他省份均多有發生,其中一些事件的詭異程度絲毫不遜憲宗一朝。例如在明武宗正德八年,山西一帶就開始流傳這樣一種說法:經常有妖物半夜跑到人傢,不偷也不搶,就化作人形坐在房梁上,盯著熟睡中的小孩。不久,小孩從睡夢中驚醒,恰巧看到屋頂上一團朦朧的人影,五官擰作一團模模糊糊,當場嚇斃。
萬曆年間也發生瞭一件怪事:公元1581年某個深夜,烏程縣(今浙江湖州一帶)大街上突然有人大喊捉賊。街上人越聚越多,舉著火把和各種棍棒到處跑。放眼望去,半空有一團奇異的火光四處飄躥,直至火把將夜空照得亮如白晝,這團“火眚”纔悄悄隱去。詭異的是,在眾人追殺火眚時,整座縣城都被慘烈的叫喊聲籠蓋,乍一聽就像置身於戰場一般。隨著詭異火光的消失,巨響也迅速平息瞭。
除此之外,民間對“眚”的記載還有很多,眚害人的方式也多種多樣。通常,眚喜歡化成黑霧將人籠起,散去後,人全身遍布傷口,不停往外淌黃水。不僅如此,觸碰到黑霧的人也會受同樣的傷。清朝初年,民間有記載稱眚常化作狗或狐狸狀,跑到荒郊野外喚人的名字,但凡應答者會患重病,輕則臥床不起重則一命嗚呼。崇禎年間還齣現瞭一種比較“溫和”的眚,它不喜歡害人,更喜歡摺騰人。經常有百姓睡覺時聽到有異響,起床一看發現大門敞開;鎖好門沒過多久,門又不明不白地打開瞭。
當時宮廷中也有詭異傳聞:經常有宮女太監或是侍衛夜巡,看到有門窗敞開,屋內卻沒有火燭。正當他們前去關門關窗時,便看到有黑氣化成人形、豬形或是狗形,縮在黑屋角落裏似乎盯著人看,鏇即消散不見。即便是眚不害人,它對百姓生活的影響也是巨大的。據文獻記載:在江浙一帶,為防止妖物深夜害人,一傢人乾脆縮在一間小屋裏封死門窗圍成一圈,點燃火燭直至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