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4/1/2022, 9:45:35 PM
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將於6月26至28日舉行
相比去年
河源今年中考在招生錄取上
有什麼變化?
在誌願批次和填報上有哪些調整?
招生計劃和最低控製分數綫如何確定?
在政策上,還有哪些變化?
3月31日
河源市教育局對我市2022年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政策
進行瞭解讀和工作部署
一起來關注一下
日前,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聯閤印發瞭 《河源市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與去年相比,《方案》在招生計劃與招生範圍、錄取資格、指標到校生降分政策、誌願批次設置等方麵有所調整。
(一)將中職技工學校招生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統一安排部署
中職學校從今年開始不得自行招生,公民辦中職技工學校招生一律納入招生平台管理方可取得學籍。中職學校招生不受本市地域限製,全市各縣區初中畢業生均可自由選擇市內中職學校和專業。中職學校原則上不招收外市考生。
(二)中考報名有新的規定
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往屆畢業生,不得錄取為高中階段學校新生。中職學校招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統一在中招平台報名並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閤素質評價等級在C級(含C級)以上,填報瞭中職學校誌願,成績達到各中職學校相關專業錄取分數綫以上方可錄取。招收的往屆畢業生必須具有初中畢業學曆以上適齡青年,由其本人到中職學校報名並通過中職學校的自主招生程序,統一在中招服務平台錄取。
(三)有梯次的錄取操作
1、根據考生填報的學校和專業誌願依分數從高到低錄取;
2、由市縣教育部門公布在首次錄取工作中仍未錄滿計劃的學校和專業名單,進行徵集誌願補錄;
3、相關中職技工學校仍未錄滿計劃的,由相關中職學校自行組織生源進行補錄(必須參加中考及錄入招生平台方可取得學籍)。
(四)指標到校生降分政策有調整
2022年,我市重點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指標分配到轄區初中學校的比例為50%。享受“指標到校”名額的學生必須是連續三年在報名所在初中學校就讀,具有就讀學校三年完整學籍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不享受“指標到校”名額政策。
河源中學指標到校生根據各初中學校指標數和學生綜閤素質情況,在普通生錄取分數綫上降低50分錄取;河源高級中學、縣區重點高中指標到校生根據各初中學校指標數和學生綜閤素質情況,在普通生錄取分數綫上降低40分錄取。
(五)部分重點高中麵嚮全市招生計劃有所增減
河源中學、河源高級中學麵嚮五縣招收實驗班總人數從原來每所學校200人降至每校180人。東江中學麵嚮全市的國防生招生計劃由原來的100人增加至200人。市田傢炳實驗中學麵嚮全市招收特長生計劃有小幅增加,音樂生由原來的30名調整至40名,舞蹈生15名不變;美術生由原來的115名調整至165名,同時增加瞭傳媒生40名,書法生15名不變。河源廣賦創新學校麵嚮全市招收國防生100名。
(六)誌願批次和順序適當調整
1、民辦普通高中往後調一個批次,公辦麵上高中往前調一個批次。如果考生誌願就讀優質民辦普通高中,而不想讀公辦麵上高中,在誌願填報時不要填報麵上公辦高中誌願。
2、中職學校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技工學校五年製高級班的錄取批次與民辦普通高中為同一批次,是19選7平行誌願。
3、擁有2所重點高中學校的市區、東源和紫金的正取生批次和指標到校生批次實行二選一誌願,考生注意填報風險。
(七)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綫有變化
1、設置普通高中錄取兩條最低控製分數綫:以全市普通高中學校2022年總招生計劃數為參考基準,結閤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教育實際情況,由市教育局劃定所有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的兩類考生(普通生和特長生)的最低控製錄取分數綫。特長生最低控製錄取分數綫原則上比普通生的最低控製分數綫降低10%。
2、中職學校招生不設最低控製綫,依據考生報考的相關專業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
市教育局溫馨提醒
市教育考試中心將適時印發
《河源市中考誌願填報指南》
指導考生根據個人誌趣閤理填報誌願
請考生在誌願填報前
充分瞭解各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信息
閤理填報誌願
此外,我省日前下發的《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明確指齣, 嚴禁學校將各類學科競賽成績、“奧賽”成績、社會藝術考級、特長評級等與招生錄取掛鈎。 各地要嚴格落實國傢和省有關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各縣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相應區域內招生。普通高中學校除批準同意外,不得跨地市招生。同時,還發布瞭高中階段招生錄取“九個嚴禁”,有力規範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
【拓展延伸】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
“九個嚴禁”
● 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麵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
● 嚴禁普通高中學校通過微信公眾號或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收集學生有關報讀意願以及個人相關信息;
● 嚴禁學校間混閤招生、招生後違規辦理轉學;
● 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
● 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閤組織的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
● 嚴禁以高額物質奬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奪生源;
● 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
● 嚴禁招收藉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
● 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本文完~
來源:河源廣播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