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聰通信網】【2022 年 2月24日】針對2月23日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北京紅牛”)發錶的關於“50年協議”的聲明,天絲集團特此聲明:
1. 天絲集團及許氏傢族是紅牛品牌及“紅牛”商標在中國及全球的創始者和唯一閤法持有者, 最高人民法院已就“紅牛”係列商標權屬和北京紅牛的商標許可於2016年10月6日到期等事實作齣終審生效判決,北京紅牛目前僅僅提齣再審申請,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的法律效力不受其影響。自2016年10月7日起,北京紅牛即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紅牛”商標,亦無權自己生産、銷售或委托第三方生産、銷售紅牛係列産品。
2. 北京紅牛的最新聲明,和以前所有的聲明一樣,隻是企圖混淆視聽。 另外,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生效裁決和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的公示,北京紅牛的經營期限已於2018年9月29日到期。盡管北京紅牛已停止營業多年,目前市麵上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是由華彬集團生産銷售,必須指齣的是與紅牛品牌或北京紅牛無任何關聯或權屬關係。
3. 2016年10月6日商標許可閤同到期後,北京紅牛在多個核心案件中反復提交和撤迴所謂的“50年協議”復印件和公證件,以達到拖延訴訟進展的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審理“紅牛”商標權屬案中明確認定無所謂的“50年協議”原件。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於“紅牛”商標權屬案的終審判決是依據事實和法律的有效判決,與所謂的“50年協議”無任何關聯。
4. 盡管如此,北京紅牛曾利用所謂的“50年協議”影印本取得“‘50年協議’影印本與原本相符”的公證書,並基於訴訟目的作為證據嚮法院提供。 由於其提供的所謂的“50年協議”公證書存在違反《公證程序規則》的情形,2021年10月29日,北京市某公證處正式作齣《撤銷公證決定書》,撤銷“50年協議影印本與原本相符”的四份公證書。
5. 天絲集團關於所謂的“50年協議”的立場一直很明確。 天絲集團始終相信中國的法律權威和司法公正,針對此次突然齣現的所謂的“50年協議”,天絲集團已依法申請司法鑒定,並將依法追究所有妨害司法公正行為的人員的一切法律責任。
6. 華彬集團實際控製的北京紅牛及其關聯方罔顧曾經存在20年的閤資關係和商標許可閤同關係, 多次意圖通過訴訟搶奪天絲集團擁有絕對所有權的“紅牛”商標和在北京紅牛中的股權,一再以所謂的“50年協議”混淆視聽,無視權威中國司法機關和仲裁機構作齣的生效判決和裁決,侵犯和侵占其他閤作股東法定權益,公然在北京紅牛於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許可的公司經營期限屆滿後繼續違法生産、銷售侵權産品,是對中國法治體係的肆意踐踏。
7. 對於上述違法行為和侵權方,天絲集團已依法於2016年提起訴訟,對違法行為追責到底。 同時,對於有關責任人在管理北京紅牛期間存在的涉嫌職務侵占、非法轉移公司重大資産等侵權和違法行為的法律程序也已經啓動。
天絲集團對中國的法律和司法體係充滿信心,堅信正義終將得到伸張。天絲集團始終全心緻力於保持紅牛品牌在中國市場的長期發展。天絲集團將繼續服務於中國市場,為消費者提供高質量、閤法的紅牛産品。同時天絲集團正在持續擴大在中國的投資,並緻力於為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貢獻更多力量。
來源:最新!紅牛品牌方天絲迴應50年協議:混淆視聽!_慧聰通信網 http://www.tele.hc360.com/2022/0225/26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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