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 3/2/2022, 10:52:41 PM
在電視劇《人世間》大結局裏,後來鄭娟將自己那個房子過戶給瞭鄭娟,讓鄭娟也有資格分到房子,還藉給她三萬塊錢,讓她順利分到房子。
鄭娟運氣好,分到瞭一套房子和一個門麵,秉昆傢也是一套房子和一個門麵,剛好兩傢的門麵就在一起,如果打通閤並一起做生意,開個小超市或者飯館,那生意肯定會很好。
後來國慶來到秉昆那個小飯店門麵,說最好是能夠將於虹那個門麵一起打通,把生意做大,大傢一起做生意,女的就管理店鋪裏麵,男的就乾乾重活。
秉昆也覺得這樣好,比較劃算,而且搬到新區的人會越來越多,以後生意肯定會越來越好。於是秉昆去找於虹說這個事情,結果非常意外,於虹將門麵租齣去瞭,而且一租就是三年,讓對方一次性交清三年的房租,立馬拿過來還瞭秉昆藉給她的買房子的三萬塊錢。
這樣的舉動我看完後,有些意外,覺得於虹此舉是想撇清關係瞭。
於虹和趕超無處可住,鄭娟將房子讓他們住
最開始,於虹和趕超沒有地方住,而且在外麵租房子很貴,那個時候他們又很睏難,所以鄭娟結婚後,就將自己娘傢那個老房子給於虹和趕超住瞭。
鄭娟主要是想幫幫他們,覺得那房子反正空著也空著,乾脆讓他們住進去,全當讓他們給自己看房子瞭。
其實鄭娟一開始是免費給他們倆住的,也從未想過要什麼房租。
但是於虹和趕超兩口子都是實心眼,那個時候他們多麼睏難,可是再睏難,日子再苦,他們也堅持給鄭娟送房租。
雖然不多,但是能夠讓他們住得心安,鄭娟就收下瞭。
而且這夫妻倆確實是好人,當初秉昆的母親腦溢血癱瘓在床上,秉昆又不在,鄭娟每天還要照顧三個孩子,還要操持傢裏的裏裏外外,還要每天給秉昆母親按摩。
而那個時候於虹就經常有空過來幫鄭娟的忙,有一次於虹纍的自己在炕上睡著瞭,手卻還一直給秉昆母親按摩,這一切鄭娟都看在眼裏,也非常感激於虹。
而且後來周楠齣事,秉昆入獄,於虹和趕超兩人還會抽空去秉昆傢搞衛生,後來趕超和國慶兩人還幫忙給鄭娟做瞭一個小車,讓她能夠自己做點小生意,養活自己,而且他們還曾去監獄看望過秉昆。
那個時候他們都是很好的人,也是非常樸素真誠的朋友。
趕超去世,於虹的擎天柱倒瞭
後來趕超選擇瞭臥軌自殺,而自己兒子還要讀大學,麵對這樣的噩耗,於虹她被擊垮瞭,趕超活著的時候,雖然不能掙到很多錢,但是傢裏的男人在,於虹的擎天柱就在。
所以趕超去世後,於虹一下子被擊垮瞭,她年紀大瞭,也找不到什麼好工作,那個時候她纔明白鄭娟當初有多難,但是她沒有鄭娟那麼堅強。
後來她連那份搞衛生的工作也丟瞭,這個時候幸好孫小寜迴傢瞭,讓她有瞭一份希望,孫小寜留下兩萬塊錢,說自己以後會負責孫勝上學的學費。
直到後來光字片拆遷,她的戶口在娘傢沒有遷過來,趕超戶口注銷瞭,兒子戶口轉到學校瞭,而孫小寜戶口已經轉齣去瞭,所以她不是光字片戶口,也分不到房子。
這個時候鄭娟開口問鄭娟要那個房子的産權,其實一般來說是不應該開口要的。
但是於虹她真的走投無路瞭,她沒有辦法在這樣的年紀去彆的地方租房子,承受生活的壓力,所以她纔會嚮鄭娟開口,而且她也覺得自己交瞭那麼多年房租這房子可以說基本上買下來瞭,而且這麼多年她對鄭娟和秉昆的付齣,她認為自己能夠要到這個房子。
她利用瞭鄭娟的善良,也利用瞭這麼多年的情分。
最後鄭娟將那套房子産權過戶給瞭她。
其實於虹可以不要産權,可以讓鄭娟把那套房子給她住,以後條件好瞭搬走就是,但是她沒有,而是直接要瞭産權,這一點其實她早就覺得自己這麼多年付齣是足夠鄭娟將産權給她的。
所以她纔會開口,所以鄭娟後來也覺得有些意外,於虹這樣老實的人居然會直接開口問她要房子。
這裏麵其實於虹更多是覺得鄭娟要報答自己,而且她覺得自己交瞭那麼多年房子足夠買下那套房子瞭。
房子到手,立馬還錢
後來於虹成功分到瞭一套房,還有一個門麵,房子和鄭娟傢門對門,門麵就在鄭娟傢門麵樓上。
秉昆想將兩個門麵打通,開一個大一點的餐館,一起做生意。
而且這樣做生意,以後肯定會大賺,而且他們也不用齣去打工瞭,於虹一起幫忙還有分紅,這麼好的事情,於虹拒絕瞭。
她早早地將門麵租齣去瞭,而且一租就是三年,房租一次結清,是三萬塊錢,剛好可以還給秉昆藉給她買房子的錢。
秉昆說現在不缺錢,不需要急著還,兩傢一起做生意慢慢還就是瞭,而且租齣去三萬塊錢肯定虧瞭,房價年年在漲,房租也會漲,所以於虹其實三萬塊錢租齣去,而且一租就是三年,確實虧瞭。
如果用來一起做生意,三年肯定不止三萬塊錢。秉昆讓她將房租退瞭,跟彆人說不租瞭。
但是於虹不願意,執意要還錢,後來硬是將錢塞在秉昆手中,這一幕正好被春燕和曹德寶看到,喬春燕一下子火瞭,原本她對鄭娟把房子給瞭於虹就不滿意,現在得知於虹買房子的錢都是秉昆藉給她的,更是一下子爆發瞭。
她說秉昆真是幫人幫到底,送佛送到西。於虹頭也不迴直接迴傢,把門關上瞭,外麵的世界她都不管。
她說自己將錢還瞭,心裏會好受些,不想欠人情,所以其實在她的內心深處覺得隻要自己將這三萬塊錢還瞭,就不欠鄭娟和秉昆什麼情瞭。
從這個舉動可以看齣其實於虹早就將那個自己住瞭幾十年的房子,當成瞭自己的房子,加上她每年都交著房租,更是覺得自己早就將那個房子買下瞭,所以她寜願虧本就要將門麵租齣去,願意放棄更好的賺錢機會,也好將這個藉錢的“人情”給還瞭。
其實喬春燕說於虹買個慘就得到一套房,說得一點都不過分。她確實是賣個慘就得到瞭一套房,她利用瞭鄭娟的心軟和善良,她的賣慘其實是有備而來,那套說辭話裏話外都是我都流露街頭瞭,你好意思嗎?
其實原著中也是這樣一套房就這樣到手,而鄭娟兒子周聰後來結婚生孩子還是自己貸款買的房子,而且還嚮周�h藉錢買房,那套房子是徹底屬於彆人瞭。
在電視劇中於虹後來因為兒子齣息瞭,在大學當教授瞭,要將她接過去一起住,她也沒有提起過那套房,更沒有說要將房子給鄭娟這樣的話,可能會自己變現帶走瞭,也可能會租齣去每年自己賬上又多齣一筆收入,但是沒有提齣將房子給鄭娟的話。
可見在利益麵前,其實很多東西是經不住考驗的,曹德寶和喬春燕是這樣的,於虹也是一樣的。不過德寶和春燕是徹底的壞,而於虹這樣壞是軟刀子的壞,這樣的壞讓你無法反擊,更無法訴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