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紹:浙江的“改稻為桑”並沒因為鬍宗憲辭去“浙江巡撫”而終止,接管浙江的鄭、何二人組雖然遭到瞭新任“杭州知府”高翰文、“建德知縣”王用汲和“淳安知縣”海瑞的極力反對,但鄭、何兩人很快想到瞭應對措施。
讓富商瀋一石用“美人計”控製高翰文;人為製造一齣“通倭案”,試圖陷害海瑞。
嚮倭寇買糧的齊大柱被臬司衙門的官兵“抓獲”後,海瑞被派往淳安,監斬涉案人等,同時,臬司衙門還派遣瞭蔣韆戶和徐韆戶一同前往,名為護送,視為監視海瑞將涉案人等“就地正法”。
於是,兩位領瞭“午時三刻,怎麼也得挾著他把這些人處決”命令的韆戶,和認定這件“通倭案”另有隱情,一定要保下齊大柱等人的海瑞之間又發生瞭衝突。
這裏先對這段劇情中的幾個官職,先予以簡要介紹:
知縣,正七品,正處級,基本相當於現今的縣長,執掌一縣幾乎所有事務;
縣丞,正八品,正科級,知縣的副手,基本相當於現今的副縣長;
韆戶,正五品,武職官員;
雖然明朝時期嚮來講究文臣壓製武將,但蔣韆戶和徐韆戶都是正五品官職,而且直接隸屬於省臬司衙門,所以,麵對這兩位韆戶,海瑞還是有著極大的壓力的!
午時三刻就要行刑,現在已經到瞭午時一刻,縣丞田有祿說道:
“堂尊,午時一刻瞭,您該去監斬台瞭。”
海瑞則如此迴道:
“拿案捲給我看,我要看案捲!”
殺人的命令來自省裏,海瑞似乎無法拒絕,但這難不倒將《大明律例》爛熟於心的海瑞。
如何將一件幾乎成為鐵案的冤案推翻?
找一個好律師!
此刻,海瑞就是這個正義的律師!
不明就裏的田有祿有點懵圈,奉瞭命令的蔣韆戶可不認瞭:
“海知縣,殺人是省裏定下來的,並沒有說還要審閱什麼案捲。”
要說這個蔣韆戶還真是不長記性,將鄭泌昌、何茂纔當麵頂得一愣一愣的海瑞,還會害怕“省裏的命令”?
我們來看海瑞的解釋:
“我在巡撫大堂說過,倘若真有通倭情節,我會按大明律法處決人犯,但絕不會濫殺無辜。既然申報殺人,為什麼沒有案捲?”
你所謂的
“省裏的命令”
,我也知道,我當時就在場,我在巡撫衙門說過的話,你也聽到瞭,也就是說,
“省裏的命令”
也包括讓我審明案件詳情。
現在,我要審案,拿齣案捲來!
沒有案捲?不好意思,那我不能殺人!
好瞭,蔣韆戶沒話說瞭,田有祿又站瞭齣來:
“迴堂尊話,人犯是昨天纔抓到,據大明律法,凡有通倭情勢,就地處決,因此來不及立案捲。”
敢用《大明律例》來壓海瑞,田有祿還真是傻的可愛,無知的可愛!不過,這也不能怪田縣丞,畢竟他也不知道麵前這位爺纔是對《大明律例》擁有最終解釋權的大神。
來看海瑞的反擊:
“人犯天亮前抓獲,稟報卻在昨天上午就送到瞭巡撫衙門大堂,淳安離杭州兩百餘裏,你們的稟報是插著翅膀飛去的?公然還敢跟我說大明律法,大明律法現在就在這裏,這上麵哪一條寫著,凡有通倭情勢都不需要立案捲的?”
先明白陳述這件案子中的不閤理處,這件案子本身就有悖於《大明律例》,還想用《大明律例》來處理這件案子,你們是怎麼想的?
再說瞭,既然要按照《大明律例》處理案子,那我們就先按照大明律的要求確立案捲。沒有案捲?不好意思,那我不能殺人!
反駁瞭田有祿以後,海瑞又將話頭轉嚮瞭兩位韆戶:
“不立案捲,也不問口供,人犯抓到之前,稟告早已送到上司衙門,你們要乾什麼?這件案子有天大的漏洞,絕不能行刑。”
先告訴你錯在哪瞭,然後再給齣自己的決定,就問你是聽還是不聽?
聽,怎麼都好說;不聽,你們還活不活瞭!
接著,海瑞將自己對於這件案子的處理決定,明白陳述:
“帶著你的兵,將一眾人犯押到縣大牢,嚴加看管。立刻派齣兩路急報,蔣韆戶,你去杭州嚮巡撫衙門和臬司衙門呈報;我派人去蘇州,嚮鬍總督呈報;這件案子必須有總督衙門、巡撫衙門和臬司衙門共同審理。”
注意海瑞的語言技巧:
你把我的決定明白呈報,這就不算你失職;我還會把我的決定匯報給總督衙門,就算巡撫衙門和臬司衙門追責,還有總督衙門撐著!
隻是,蔣韆戶仍不死心,還要掙紮:
“來的時候,省裏打瞭招呼,叫我們隻管處決人犯,並沒有說還要審案。海大人,我們可是臬司衙門派來的,隻管殺人,不問其他!”
對於蔣韆戶而言,他的任務就隻有一個,那就是殺人;可現在海瑞不光要審案,還要讓其在沒完成任務的前提下就迴去匯報,蔣韆戶會麵臨何種境地,可想而知。
話說到這個份上,還是說不通,海瑞就隻能采用封建官場最常用的一個辦法——甩鍋:
“頂得好!殺錯瞭人,是你頂罪還是省裏抵罪?”
蔣韆戶如此迴應:
“省裏定的,當然是何大人、鄭大人擔擔子,要頂罪也輪不上我!”
按照海瑞的引導,蔣韆戶的這句話幾乎是必然結果,這句話一齣,海瑞就能明確兩方麵的信息:
1、錯殺人犯的罪責,蔣韆戶當然不願擔;
2、明知案子另有隱情,蔣韆戶依然堅定執行省裏的命令,就是打量著事後會有省裏的人擔責,怪不到自己頭上。
好瞭,明白瞭蔣韆戶的心思,海瑞給齣瞭緻命一擊:
“那你現在就拿何大人、鄭大人的親筆指令來看!拿不齣來,是吧!”
海瑞的這句話有著極為明顯的暗示:
你手裏連個明確的指令都沒有,你還想讓省裏替你承擔錯殺人犯的罪責?到時候,省裏來一句“我從未下達如此命令”,你該怎麼辦?
對啊,即使有明確的指令,官大一級壓死人,都能顛倒黑白;現在,蔣韆戶手裏連個書麵的指令都沒有,一旦齣事,自己肯定會成為背黑鍋的倒黴鬼。
隻是,這還隻是錯殺人犯以後的後果;可如果沒完成省裏安排的任務,兩位韆戶同樣無法交差啊!
也就是說,海瑞穩住兩位韆戶以後,還需要把剩下的責任擔起來,還能確保他們能按照自己的指令辦事。
來看海瑞的這段話:
“這個案子說小,在淳安縣就可以殺人;說大,臬司衙門、巡撫衙門,上麵還有總督衙門,總督衙門上麵還有朝廷,你們都是奉命辦差,現在既然沒有上司的親筆指令,我作為淳安縣的現任官,也是監斬官,那麼按大明律法,一切都應該按照我說的去做。”
這件案子該如何處理,我決定;如果事後有責任,也是我承擔,你們不用怕!
然後,海瑞又接連給齣瞭兩波威脅:
“我不勾硃,誰敢殺人,朝廷到時追究起來,可沒有人替你們頂罪。”
我做的決定,我承擔責任;可如果你們不按我的指令辦事,巡撫衙門和臬司衙門可能不怎麼著你,但總督衙門和朝廷會怎麼處理你們,你們掂量著辦!
“還有,一眾人犯在沒有審明之前,都不能放縱瘐斃,走一人或者死瞭一人,到時候我拉著你們一起頂罪。”
注意瞭,午時三刻不處決人犯,還不行;你們還得保證這些人犯的絕對安全,什麼暗殺、私放的念頭都給我收起來,要不然,我有罪,你們也跑不瞭!
將兩位韆戶擺平以後,海瑞並沒有給他們反應的時間,而是立馬轉嚮瞭田有祿:
“賑災的糧,還能發幾天?”
身為低級官員,田有祿估計從未見過一個知縣硬剛兩位韆戶的暢快景象,以至於海瑞給齣這個問話的時候,田有祿仍然覺得這是問的兩位韆戶,甚至還有著趁機狐假虎威的可愛錶現。
這裏有個問題:海瑞的命令已經下達,兩位韆戶卻並沒有動身,海瑞為何不管,卻將話頭轉嚮瞭田有祿?
這裏有兩個作用:
海瑞對田有祿一句一個
“等著殺頭”
,一句一個
“趕緊逃走”
,就是為瞭演一齣
“殺雞給猴看”
更重要的是,海瑞需要拖延時間,需要把處決人犯的
“午時三刻”
耽誤過去!
被海瑞逼著前去藉糧的田有祿,打開縣衙大門,說瞭一句——
“完瞭,完瞭,午時三刻過瞭”
,這就代錶著兩位韆戶前往淳安監斬人犯的任務泡湯瞭,就算不聽海瑞的安排也肯定會受到臬司衙門追責,隻能按照海瑞的指令辦事瞭。
聽到這句話,海瑞有一個明顯的動作——低頭,閉眼,心裏的一塊石頭終於落地瞭。
而後,海瑞給齣瞭最終指示:
“午時三刻已經過瞭,先將一乾人犯押到縣衙大牢,然後立刻嚮上司衙門送稟報!”
兩位韆戶也就隻能乖乖聽令,立即執行!
“精英律師”
海瑞,手握《大明律例》,再勝一局!
文章的最後,我想對試圖用《大明律例》壓製海瑞的田有祿田大人說一句:你這個大膽的舉動,呂公公有一句教訓乾兒子馮保的話,最能評價——要找死,也不是這種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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